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武清区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项目编号:WQCG2019-715)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武清区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项目编号:WQCG2019-715)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武清区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19-715)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委托,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武清区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武清区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2.项目编号:WQCG2019-715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42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投标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3)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当天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且在有效期内;(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报名或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至今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具体时间以法院判决书为准):由投标单位在网上自行打印,加盖公章,作为评标依据,如发现与实际不符,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后果。网站查询地址:中国裁判文书网;(五)供应商须提供被授权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近3个月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六)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6-19到 2019-06-25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武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报名后现场获取。报名时间:2019年06月19日至2019年06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时;报名时须携带招标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材料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审核后,现场报名;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4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7-10 09:30 2.开标时间: 2019-07-10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武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工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崔先生:***-********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报名后需缴纳文件工本费400元/本。1.以电汇(网银)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电汇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名称和编号。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帐号:02-170*****0012595,开户行:农行光明支行,联系电话:***-********-***,缴纳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2、缴纳成功(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后至招标代理单位领取收据或发票,领取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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