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马湾沟西侧道路、公园路延伸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崇信县马湾沟西侧道路、公园路延伸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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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信县马湾沟西侧道路、公园路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崇信县马湾沟西侧道路、公园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已由崇发改项目〔2018〕44号、崇住建项目发〔2019〕7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崇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分公司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崇信县马湾沟西侧道路、公园路延伸段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崇信县城。

    (1)马湾沟西侧遒路

    位于马湾沟西侧,道路北起已建的滨河西路,南至X079,道路全长575.83m,现状道路为土路,路面宽度为18.50-25.60m(西侧2.5m人行道+1.5m绿化带+9m车行道+1,5m绿化带+2.5m人行道+东侧1.5m-8.6m绿化带),双向两车道,行车道路面结构为: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粘层沥青+6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透层沥青+18cm厚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8cm厚3.5%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15cm厚天然级配沙砾垫层;人行道面层结构为:6cm厚人行道渗水砖+3cm厚水泥砂浆结合层+10cm厚C15混凝土+15cm厚3:7灰土垫层。车行道路面横坡1.5%,人行道路面横坡2.0%,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路面设计年限10年,道路最大纵坡4.359%,最小纵坡0.3%,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配套相应无障碍设施、绿化、给排水、地埋式垃圾箱、照明及交通设施工程。

    (2)公园西路延伸段

    道路西起规划发展路,东至滨河西路西侧车行道边线,道路全长310.809m,按城市支路建设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km/h,路面宽度17.00m(1.50m绿化带+2.50m人行道+9.00行车道+2.50m人行道+1.50m绿化带),双向两车道,车行道路面结构为: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8cm厚5%水泥稳定沙砾基层+18cm厚3.5%水泥稳定沙砾基层+15cm厚天然级配沙砾垫层。人行道面层结构为:6cm厚渗水砖面层+3cm厚水泥砂浆结合层+10cm厚混凝土基层+15cm厚3:7灰土垫层。车行道路面横坡1.5%,人行道路面横坡2.0%,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路面设计年限10年,道路纵坡为0.3%,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配套实施无障碍设施、绿化、地埋式垃圾箱、照明、交通设施等工程。

    (3)公园西路延伸段修建桥梁工程

    在K0+104.319跨刘家沟处修建1-6.00m钢筋混凝土简支板桥一座,桥宽17.00m(1.50m花箱+2.50m人行道+9.00m行车道+2.50m人行道+1.50m花箱),桥面车行道纵坡0.30%,横坡1.50%,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简支板,下部结构采用轻型桥台、扩大基础;在K0+290.462跨马湾沟处修建2-10.00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一座,桥宽17.00m(1.50m花箱+2.50m人行道+9.00m行车道+2.50m人行道+1.50m花箱),桥面车行道纵坡0.30%,横坡1.50%,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桩基础。均采用城市-B级设计标准,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基准期100年。

    3.概算投资:1092.30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

    施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监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全部工程监理服务。

    6.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1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1月12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施工为第一标段,监理为第二标段,选择两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且在设备、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履行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所有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 报送企业及人员基本信息至崇信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甘肃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条件。

    4.所有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姓名。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省外企业建造师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建造师)必须到达资格预审会及开标会议现场。

    第二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监理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现场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员1人,须具有监理岗位培训证书。

    3. 所有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7日00时00分00秒至2019年6月21日23时59分59秒,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注册(www.plsggzyjy.cn),并办理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及后续投标。办理机构为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方式支持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网上办理网址http://WWW.chxtec.com:9001; 现场办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 299 号兰州报业大厦 2 楼信息服务中心。24 小时免费客服电话:400-102-0005、****-***********-*******;CA 办理窗口电话 ****-*******

    2.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于2019年6月24日17时前将第一标段《甘肃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平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范投标承诺书》、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记录(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两份原件加盖公章);第二标段将《建设工程监理投标人资格备案登记表》(A3双面打印)、《平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范投标承诺书》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记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交至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分公司(地点: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A区11号楼2单元301室),逾期未递交者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09时 00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资格预审公示时间:2019 年6月28日至6月30日。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中段甘肃银行平凉分行办公楼(绿地广场甘肃银行大厦一楼营业厅)。

    (1)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所投项目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每个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发送至投标人手机短信中的8位数字的投标“登记号”。

    (3) 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包) 的, 应按每个标段(包)

    逐笔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对应标段(包)

    的投标“登记号”。

    (4)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所投标段、联系人、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报名预留联系人无法取得联系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崇信县新西街5号

    联系人:张大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分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A区11号楼2单元301室

    联系人姓名:韩拴定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2@qq.com

    监管部门:崇信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崇信县新西街5号

    联系人:信彦军

    联系电话:13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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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正公告:崇信县马湾沟西侧道路、公园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变更公告

    崇信县马湾沟西侧道路、公园路延伸段道路

    工程(施工、监理)更正公告

    1. 招标条件

      崇信县马湾沟西侧道路、公园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已由崇发改项目〔2018〕44号、崇住建项目发〔2019〕7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崇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分公司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原公告内容第二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概算投资:1092.30万元。

      现明确为:

      项目概算总投资1092.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81.6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78.88万元,预备费31.81万元。

      更正原因:

      《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第九条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确定合格投标人。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合格投标人应当不少于9个;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合格投标人应当不少于7个。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崇信县新西街5号

      联系人:张大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分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A区11号楼2单元301室

      联系人姓名:韩拴定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2@qq.com

      监管部门:崇信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崇信县新西街5号

      联系人:信彦军

      联系电话:13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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