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公告项目编号:榕功招[2007]028号
1、工程名称:福清市福政大道(清盛大道至清岚街段)工程
2、工程概况: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投资规模:约人民币1400万
招标范围:市政道路工程(具体依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规模:全长1.179公里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建设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节点工期:1、雨污管网工程开工后35日历天内完成;2、路基工程开工后60日历天内完成;3、路面工程开工后100日历天内完成。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建设地点:福清市融侨开发区
3、报名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三级及以上)证书均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
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壹拾肆万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形式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递交给招标人。(汇款凭证上注明“福清市福政大道(清盛大道至清岚街段)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帐户名称:福清市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福清市建设银行融城分理处
7、本工程采取无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和图纸。《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控制价电子拷盘),售后不退。
8、报名时间:2007 年7月 31日至 8 月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00(节假日除外)。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将给购买人开具不署名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一家投标单位一张)。
10、报名地点: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功在信公司代表处
11、联系人:江先生 林先生
招标人:福清市建设局 招标代理人: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0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