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音东线水泥砼路面改建工程K31+865~K34+866.527段(高山西江段)招标公告(国内)

福清音东线水泥砼路面改建工程K31+865~K34+866.527段(高山西江段)招标公告(国内)

招标公告
1. 福清市高山镇西江村民委员会(招标人)的招标编号为兴建(招)2007-008号的福清音东线水泥砼路面改建工程K31+865~K34+866.527段(高山西江段)(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州市公路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为 约350万元 ;道路设计标准及技术指标:道路等级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和21米,涵洞、结构物设计荷载:公里—Ⅱ级,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福清市高山镇西江村;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具备施工条件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年8月31日,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5. 资金来源: 部分上级拨款及部分自筹  。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07年7月25日至2007年7月3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售(地址: 福清市建设局一层 )。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其中《范本》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公路或路桥专业叁 级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
4.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4.5.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标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柒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福清市建设局一层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福清市高山镇西江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清市高山镇西江村
联 系 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19号嘉信大厦12层
福清分公司地址:福清市福塘路质量技术监督局三楼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联系人:吕先生、蔡先生、魏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清市三山信用社高山分社
开户名称:福清市高山镇西江村民委员会
帐 号:90107 14080 01099 *******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建设局一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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