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土地整治招投标代理及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0年度土地整治招投标代理及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为确保2010年荆州市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代理承担单位及工程监理承担单位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优化项目管理程序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173号)的工作要求,荆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遴选项目招投标代理承担单位及项目工程监理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遴选的项目名称及编号
1. 荆州市荆州区弥市镇邱市村等4个村基本农田土地整理(血防"兴地灭螺")项目,建设规模1765公顷。(编号1)
2. 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基本农田(血防)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1765公顷。(编号2)
3. 江陵县滩桥镇北闸村整村推进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497.8662公顷。(编号3)
4. 江陵县白马寺镇基本农田(血防)“兴地灭螺”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1987.173公顷。(编号4)
5. 江陵县滩桥镇陈湾村整村推进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286.0406公顷。(编号5)
6. 江陵县熊河镇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666.6667公顷。(编号6)
7. 松滋市八宝镇血防“兴地灭螺”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1499.27公顷。(编号7)
8. 松滋市沙道观镇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624.92公顷。(编号8)
9. 公安县埠河镇新农村试点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666.67公顷。(编号9)
10. 公安县章田寺等二个乡镇血防“兴地灭螺”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1293.53公顷。(编号10)
11. 公安县孟家溪镇高产基本农田土地整理(扶贫)项目,建设规模1196.582公顷。(编号11)
12. 石首市久合垸乡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1499.75公顷。(编号12)
13. 石首市高基庙等两个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1499.89公顷。(编号13)
14. 石首市东升镇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666.594公顷。(编号14)
二、报名条件
(一) 报名参加本次遴选的招投标代理和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备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资质。被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纳入黑名单或约谈的招投标代理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此次不得参加报名。
(二) 招投标代理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参加湖北省国土整治项目施工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培训上岗证。工程监理单位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参加湖北省国土整治项目工程监理培训上岗证。
(三) 招投标代理单位必须具备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代理机构组成人员要具有2名以上造价咨询专业人员。
(四) 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其组成人员须包含1-2名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监理单位实行异地监理,本县市区范围内的监理单位不能参加本地项目的遴选。
(五) 参加遴选报名的招标代理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报名时不确定具体项目。
(六) 参加遴选报名的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省国土厅备案证明材料;
2.法人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书面申请;
4.参加本次项目工程监理专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明确项目工程总监理师;
5. 招投标代理单位须提供从事类似土地整治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程监理单位提供类似土地整治项目的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报名。一经中标,不得转包,一经发现转包或借用资质的,将取消其在省国土资源厅的备案资格。
(二)公开摇号过程全程由荆州市纪委监察局、荆州市国土资源局代表进行现场监督。当天将遴选结果电话通知被遴选上的中标单位和备选单位,并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荆州市国土资源局网上公示。
(三) 经批准公布的招投标代理承担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在公示期满后5日内领取遴选确认书,主动与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局联系,及时签订合同,并报省厅备案,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11年1月4 日—2011年1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周六、周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月10日下午16:30。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息、网上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地点:荆州市综合招投标中心(荆州市江津东路附155号荆鹏软件园11楼荆州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信息大厅)。
报名要求: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需携带本公告第二条相关资料,否则不予审查。
五、遴选时间及地点
遴选时间为2011年1月11日上午 9:30,遴选地点在荆州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一室。招投标代理及监理单位根据自愿选择是否指派代表到现场,如不指派代表到现场则视为认可遴选结果。
六、遴选规则
本次随机摇号遴选分2010年项目招投标代理单位遴选和2010年工程监理承担单位遴选两个内容,依次进行。
(一)报名编号。经报名审查合格的招投标代理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分别依次编号,并在遴选现场公示编号结果。
(二)注意事项。当报名单位总数超过项目总数,则1个招标代理和1个工程监理单位最多只得承担本批次1个项目的相关工作;当报名单位总数低于项目总数,则1个招标代理和1个工程监理单位最多只得承担本批次2个项目的相关工作,即摇号机中所有号球摇空后,进行第二轮摇号遴选;剩余未产生中标单位的项目,由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在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单位中进行双向选择。中标单位因各种原因无法承担相应工作任务时,由备选单位承担,如无备选单位或备选单位无法承担,由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在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单位中进行双向选择。对无故不承担相应工作任务的中标单位,将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取消其备案资格。
(三)招标代理单位遴选摇号。
1、招投标代理单位中标摇号。遴选主持人负责按报名顺序将对应号球依次全部放入摇号机,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代表按照项目编号顺序,每个项目随机摇出1个招标代理单位,即为项目对应的招投标代理中标单位。
2、招投标代理备选单位摇号。全部项目中标单位产生后,剩余球数大于等于项目数,每个项目再随机摇出1个招投标代理备选单位;剩余球数小于项目数,不进行备选单位摇号。
(四)监理单位遴选摇号
1、工程监理单位中标摇号。遴选主持人负责按报名顺序将对应号球依次全部放入摇号机,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代表招按照项目编号顺序,每个项目随机摇出1个工程监理单位,即为项目对应的工程监理承担单位。本地监理单位摇中本地项目无效,对应的号球放置一边,继续摇号产生有效中标单位。再将无效号球放入摇号机,依次摇号产生下一个项目中标单位。
2、工程监理不进行备选单位摇号。
(五)摇号结果确认。所有的摇号结果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代表及市局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荆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将摇号结果上报省厅公示并备案。
(六)荆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本次遴选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东岳、郝银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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