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福清市建设局的招标编号为
****-********的福清市福政大道(清荣大道至清岚街段)道路工程施工项目(Ⅰ、Ⅱ标段),已由福清市发展计划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人)。
2.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总长1073米,宽度50米,机动车双向六车道,城市Ⅱ级主干道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50公里/小时,道路构筑设计荷载为城—A级;本次招标项目为福清市福政大道(清荣大道至清岚街段)道路工程施工项目(Ⅰ、Ⅱ标段)总造价
********元,其中各标段划分为:Ⅰ标段K0+011.309至K0+340,招标工程控制价
*******元;Ⅱ标段K0+340至K1+073.22招标工程控制价
*******元,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投标,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每个标段应分别独立提供,不得兼任。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福清市融侨西片区,南北走向,北起已建的清荣大道,南至规划清岚街;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Ⅰ标段基本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条件、Ⅱ标段正在拆迁中;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Ⅰ标段 2007年 7月,总工期 100日历天;Ⅱ标段2007年10月,总工期 1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Ⅰ标段:①雨污管网工程开工后30日历天内完成、②路基工程开工后50日历天内完成、③路面工程开工后90日历天内完成;Ⅱ标段:①雨污管网工程开工后35日历天内完成、②路基工程开工后60日历天内完成、③路面工程开工后100日历天内完成。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07 年 7 月 2 日至 2007年 7 月 6日,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清市元洪路)。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工程最高控制价文本文件)每份人民币150元;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工程最高控制价光盘每份人民币50元;招标图纸工本费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三级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市政(或路桥)专业的助理工程师;
4.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4.5.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以下数额的投标保证金:Ⅰ标段人民币8万元、Ⅱ标段人民币15万元。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7 年 7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 福清市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 ,邮编: 350300
联系人: 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1306,邮编:350001
联系人: 吴勇洛,郭敏楚、黄健晖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融城分理处
开户名称: 福清市会计核算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福清市元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