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莲大道花坛绿化景观施工招标公告

红莲大道花坛绿化景观施工招标公告

鄂州市红莲大道绿化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州市红莲大道绿化改造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鄂州市庙岭镇;

2、招标范围:红莲大道中间花坛种植草皮工程;

3、投资规模: 约70万元;

4、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安全标准:要求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后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后审申请。

四、资格后审办法:

本次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后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0年12月 29 日至2010年12月31日(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4:30,在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鄂州市广电大楼东附三楼****-*******)持以下资料购买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1)从鄂州市招标投标网www.ezztb.gov.cn中下载《承诺书》,必须填写完整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代码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园林绿化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7)招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第(1)项原件资料同其他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其他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2、报名费、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费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元)。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1年元 月9 日下午16: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帐户汇入并到达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2、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帐户,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联系人:林秀丽  联系电话:****-*******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鄂州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2114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正康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址:鄂州市滨湖西路广电大楼四楼

联系人:李春霞

手机:138*****609 传真:****-*******

鄂州正康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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