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满河治超站迁移重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汪清县满河治超站迁移重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汪清县满河治超站迁移重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MHZCZ201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满河治超站迁移重建工程项目已由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满河治超站迁移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汪发改审批字〔2019〕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汪清县西大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汪清县西大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办公室征地移民补偿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满河超限检测站原址位于省道S207 K102+020处,新址位于省道S207 K90+761处。建筑设施主要包括办公楼695.22㎡,附属用房147.90㎡,消防水池104㎡,卸货场1处,运动场1处,新建检测车道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超限检测机电系统及附属工程。
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
计划工期:2019年7月22日~2019年12月31日(16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完成过1项在2016年1月1日之后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单体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7350号长春市宏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招标部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联合体投标的,应持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介绍信和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一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汪清县西大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吉林省汪清县汪清镇江北街西89号
邮 编:133200
联 系 人:李凤梧
电 话:137*****60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宏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7350号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王丹
电 话:131*****193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汪清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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