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移动测速仪设备招标公告
方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移动测速仪设备招标公告
方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移动测速仪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方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方山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采购项目:方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移动测速仪设备项目二、采购编号:FSCG-2019-06-A10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价:
1、采购内容:本次询价共1包 (详细参数见询价文件)
包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名称 | 技术参数 | 预算价(元) | 工期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方山县交通警察大队 | 移动测速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176000元 |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
3、招标范围:以本询价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招标范围:
4.1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4.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其它涉及费用,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价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报名时按顺序需提供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
3、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次交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如属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需出具税务部门的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复印件(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任意一种),如属于依法不需交纳社保金的投标人需出具社保部门的相关证明资料。
5、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针对企业法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开户许可证。
9、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六、获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9年06月19日至2019年06月 21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七、递交标书时间及开标时间:
递交标书时间:2019年06月 25日下午3:00前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5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方山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八、询价文件的获取
地 址:方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院内)
联系电话:****-*******
山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6月18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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