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宁河区2019年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经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19]84号批准,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经宁河区河长办、各镇政府排查,宁河区潘庄、七里海等8个镇共计发现68处黑臭水体,黑臭段总长25.23公里,水体总面积0.248平方公里。本工程通过实施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护坡、水体治理等工程,实施黑臭水体综合治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宁河区2019年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1)勘察标段名称:天津市宁河区2019年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合同编号:NHHCSTZZKCSJ/HT-2019-01。工程内容包括坑塘沿岸清运垃圾、沟渠坑塘清淤、生态护坡、移动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净化黑臭水体、布设人工增氧设备、布设人工浮床等。勘察内容为工程测量。
(2)设计标段名称:天津市宁河区2019年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设计,合同编号:NHHCSTZZKCSJ/HT-2019-02。工程内容包括坑塘沿岸清运垃圾、沟渠坑塘清淤、生态护坡、移动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净化黑臭水体、布设人工增氧设备、布设人工浮床等。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勘察、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2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所有工作,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应按下述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1)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勘察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丁级以上(含丁级)测绘资质,近五年(2014~2018)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专项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甲级专项设计资质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近五年(2014~2018)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按照《关于开展天津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更新工作的通知》(登录http://www.tsjj.com.cn,在“通知公告”栏中查询)要求完成平台注册、登记与审核后,于2019年6月2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勘察或测绘资质证书(勘察标段),设计资质证书(设计标段);
(3)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登录http://www.tsjj.com.cn,在“通知公告”栏中查询)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4.2 购买招标文件
4.2.1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应资质证书原件、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年6月20日~2019年6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购买招标文件。
4.2.2 各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定于2019年6月27日9时在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23号)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zsp.tj.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23号
联 系 人:邱立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太湖路与澧水道交口西北侧东逸大厦311-314
电子信箱:tczxgs@126.com
联 系 人:高健
电 话:182*****762
日 期:2019年6月18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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