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袜艺小镇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预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更正(补充)公告
诸暨袜艺小镇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预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更正(补充)公告
诸暨袜艺小镇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预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更正(补充)公告 各投标单位: 诸暨袜艺小镇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预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作如下更正(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中“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工程标底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金额在4亿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项目的工程标底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证明合同或委托函等原件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改为“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工程标底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项目的工程标底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证明合同或委托函等原件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二、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中“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工程预算编制金额在2亿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须提供工程预算编制金额业绩证明合同或委托函等原件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改为“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工程预算编制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须提供工程预算编制金额业绩证明合同或委托函等原件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本更正(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各投标单位必须遵照执行,其他未作修改的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诸暨市大唐镇人民政府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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