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车重新招标公告
公共汽车重新招标公告
SCJ*******汕头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共汽车废标后重新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编号: SCJ******* 采购品目:公共汽车
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委托,对汕头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共汽车进行废标后重新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SCJ*******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共汽车
三、采购预算:项目总预算人民币66,030,000.00元正(超过项目总预算的报价无效),其中:
大型空调公共汽车59辆(每辆人民币450,000.00元正);
中型空调公共汽车141辆(每辆人民币280,000.00元正)。
本项目不分包采购,供应商应对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品牌公共汽车的制造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授权代理供应商参加报价;
3.制造商所投车型必须是国家经贸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定型产品;车辆及所有配置、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技术要求规定条款和企业标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车辆不能正常入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供应商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必须是所投品牌公共汽车的制造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授权代理供应商参加报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制造商所投车型必须是国家经贸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定型产品;车辆及所有配置、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技术要求规定条款和企业标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车辆不能正常入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月12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八、谈判时间:2011年1月12日9时30分。
九、谈判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十、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供应商请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1月5日起至2011年1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月9日17时。
十一、谈判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采购人:汕头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1号中区大厦五楼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