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湾城F区F1-C地块商办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新江湾城F区F1-C地块商办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新江湾城FF1-C地块商办项目

室外工程招标文件

新江湾城F区F1-C地块商办项目项目室外工程受业主委托,由我司施工,为保质按期完成该任务,招标人决定对本项目室外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专业施工分包单位。本招标文件是各投标人编制标书的依据,也是今后招标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分包合同的依据。

一、 投标须知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新江湾城F区F1-C地块商办项目

2

工程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北至民府路,西至新江湾城F区F1-A地块、南至新江湾城F区F1-E地块,东至闸殷路

3

建设单位

上海建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

设计单位

上海联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

监理单位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6

建筑功能

集办公、商业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高层公共建筑

7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57365㎡,由4栋塔楼组成;其中地上:114606㎡;地下:42759㎡。F1-C地块包括三栋高层塔楼(1号楼、2号楼、3号楼),一栋一层小楼(4号楼),地下室二层。1号楼地上16层建筑高度69.32米,结构形式为钢框架,2号楼地上23层建筑高度99.22米,结构形式为钢框架-支撑,3号楼地上10层建筑高度43.32米,结构形式为钢框架,4号楼为一层小楼,结构形式为钢结构。

8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检验试验、包安全与文明施工

9

招标范围

招标单位提供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外工程

10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11

安全文明施工

达到上海市文明工地。从开工至竣工零事故,零伤亡。

12

绿色施工目标

办公楼达到美国LEED金奖;达到三星绿色建筑认证。

13

工期要求

2019年10月1日进场,工期满足招标单位施工要求

14

工程报价方式

一次性总价包干

15

投标保证金

16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30 天。

17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5 %的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

1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9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2019年 月 日下午16:00,逾期视为废标

14

履约保证金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提交。

15

合同签订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天内

项目总体效果图


2.1、 招标方式:一次性总价包干;

2.2、工程内容及招标范围:完成业主及总包方指定范围内的室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图纸及其他招标文件。深化设计由分包方负责(费用不再另计)。园林单位负责园林验收及相关部门要求的检测、测绘、排水验收及相关部门要求的检测等,费用包含在总价中,不再另计。

2.3、 所有材料必须通过业主验收才可施工。所有辅材在综合单价中考虑充分。

指定品牌:详见附件招标资料。请投标人在回标清单中明确使用的品牌及规格型号。

(1)有关技术鉴定部门对产品进行抽查鉴定时,则不论鉴定结果如何,此项工作所涉及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施工期间的安装工程一切险由投标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利,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自身或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赔偿、罚款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应按工程所在地政府工程管理单位和部门规定进行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检验、试验,并承担检验、试验费用。

(4)施工前应提供有关材料样品、检测报告和材料合格证明,经招标人和监理认可后方可施工(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若拟中标单位样品无法满足业主及监理的要求,我司招采管理部可重新进行招标。若投标人采用的材料不合格,投标人必须将不合格材料运出工地,对已经使用的必须拆除重做,工期不予顺延,投标人承担因此发生费用和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5)本工程所用材料品牌见附件招标资料,投标人进场施工的材料须和经业主认可的样品完全一致。

(6)投标人提供9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招标人无法抵扣9个点的税金,不足部分则从投标人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10)支付工程款之前,投标人应按双方已确认的进度款及支付比例,向招标人提供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因投标人增值税发票开具错误造成招标人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投标人全额进行赔偿。

(11)拟中标单位为一家

(12)因业主方需对室外园林单位进行面试,导致我方需提前招标及定标。分包方中标后,需进行相应面试,通过业主确认后方可正式确认中标。因施工时间较晚,分包方自行考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后期不予调整价格。

三、现场情况:

3.1 现场生活及生产临建后期可能拆除,如无法提供住宿,由分包方自行解决,费用综合考虑,包含在包干价中。现场水电费由招标人负责。

3.2 各投标人自行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施工作业空间、交通道路等情况,了解和熟悉当地的资源供应情况,并在投标文件中考虑可能影响报价的一切因素,投标人应以被视为完全清楚现场施工情况。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延长竣工期限或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四、招标要求:

1、投标工期:

本工程目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室外工程计划要求在2019年10月1日左右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按照招标人的总进度计划进行,中标后的合同工期除今后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一律不调整工期。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期,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按5000元/天,罚款无上限。

2、工程质量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规范质量评定标准进行监督检查,若质量不符合标准,由投标人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准,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及由此引起招标人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承诺一旦中标,将积极同招标人一道参与最终方案的设计及优化并按图施工,不再计取任何费用。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1中标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服从招标人要求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环境管理,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有关部门罚款以及处罚所引起的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严格遵守工地现场施工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施工。由中标人原因发生安全和消防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3.2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保安亭、专门车辆冲洗设备,车辆进出实行登记制度,出场车辆严禁带泥及污染物上市政道路,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视情节严重,罚款无上限。

3.3努力降低施工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4注重对现场成品保护,如施工方对现有已施工的工程造成损坏和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3.5 达到上海市文明工地。

4、工程款支付:分供方按形象进度每月21日向总包方进行月度报量,分供方报量经总包方项目商务部审核并报分公司审批后,按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工程完工且办理完结算后支付至80%,总包方办理完竣工验收后支付至85%,总包方办理竣工验收且总包方办理完与业主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留5%作为质保金,待2年质保期满扣除维修费用后无息一次性付清。以上款项的支付需业主将相应款项支付到承包人帐上后,承包人再支付给分供方;如业主未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时,分供方不得向承包人索要工程款。

5、报价要求:

5.1 投标人根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方案,报价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费用:人工费、材料费(包含主材、辅材)、机械费、基层处理、材料搭接、损耗、往返运输费、上下车费、场内搬运、转运费、材料检测费、冬雨季施工费、场内外文明施工费用、洗车费、与政府相关部门产生的费用、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费、规费、涨价风险费、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所收取的各项费用或开具的罚款、各种不可预见费用以及图纸设计未明确但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必须完成的内容及其它一切费用,所有的政策性调价和市场风险因素均不再调整单价。分包方应按工程所在地政府工程管理单位和部门规定进行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检验、试验,并承担所有检验、试验费用。

固定总价包干除上述所包括费用外,还包括:施工方案措施费用、施工配合费、政策性收费(环卫收费等)、居民的投诉、罚款、各种不可预见费用以及图纸设计未明确但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必须完成的内容等费用,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按以上内容履行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实施并扣减相关费用。

投标报价应附综合单价分析表(见附件),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计入而未计的费用视为已综合考虑在所列各项费用中,综合单价在施工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风险因素而调整。

5.2.工程量计量规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算规则执行,如清单规范中也缺少(或不适用)相应的计量规则,则按照最终深化图纸和现场签证按实计算工程量进行结算。以设计单位签字确认的深化施工图纸、图纸变更及图纸会审为依据。

5.3上述报价还应以满足本招标技术要求以及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程、验收标准要求为前提。

5.4投标人根据附后格式填报或打印投标报价清单,任何未报价的项目及空白栏均被视为已包括在投标书的总报价金额内。

5.5税金按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规定由投标人缴纳,招标人执行抵扣的政策执行。(投标人每月需在进度款收取之前保证所提供开具的发票和收据,招标人能执行等额抵扣,否则由此造成的招标人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中标后其施工方案必须经招标人、业主和监理批准,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招标人的统一安排。

6.2要有足够人员和资金能力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6.3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关于预制隔墙工程施工的工期安排;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工期不得顺延。

6.4室外施工期间,中标人对所承包范围内的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负责。

6.5中标人到现场的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所报人员一致,并长驻现场,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换和撤离。若有发生此类情况,每调换和撤离一人/次,中标人须支付违约金5000元。

6.6中标后若不按投标文件所报人员进行配备,每缺少一样支付违约金1000元。

6.7各投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施工作业空间、交通道路等情况,了解和熟悉当地的资源供应情况,并在投标文件中考虑可能影响报价的一切因素,投标人应以被视为完全清楚所要施工的情况。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延长竣工期限或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不论投标人的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

1、技术标的编制

1.1总说明

1.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

1.2.1 施工技术方案

1.2.2 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技术力量配备;

1.2.3 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名单和简框(附人员资质证书和职称证书等资料);

1.2.4 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确保计划实施的措施;

1.2.5 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械型号、数量等计划;

1.2.6详细的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措施;

1.3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详细资质资料(须附年检纪录);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

1.4 投标单位近三年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等详细资料。

2、商务标的编制

2.1按要求填报本分包工程的投标报价表并附单价分析表。

2.2综合说明及承诺(本招标文件第四条的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作为必要条款,若缺少,不再进入评标)。

六、废标界定:

1、送标截止时间:2019年 月 日17:00止,送标时须将投标文件用档案袋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密封,封面应注明投标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时间,逾期未送达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2、证照未经年检、不齐全,视为废标。

3、投标内容不全,作废标处理。

4、未编写施工方案的。

5、经评审委员会发现围标、串标的作废标处理。

6、约谈后报价增加的,作废标处理。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由甲方组织技术、经济等相关人员进行评标。从报价、施工方案、企业信誉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标原则为合理低价中标。从投标单位选取前二名作为中标侯选人,再进行考察和综合商议,最终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不须对未中标人做不中标的解释;但会电话通知不中标或中标结果。

八、招标日程安排:

1、参加招标单位,2019年 月 日16:00时前,在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68号虹桥天街F栋八楼招采部领取招标资料。

2、定于2019年 月 日17 :00时前,各投标单位回标,回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68号虹桥天街F栋八楼招采部。(快递送至即可)

4、招标联系人: 手 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室外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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