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华初级中学教学楼及门房招标公告

芦华初级中学教学楼及门房招标公告

福清市芦华初级中学教学楼及门房项目
2011年01月04日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1]001号
开标时间:2011-01-20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芦华初级中学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闽联审榕招[2011]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芦华初级中学教学楼及门房项目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融发改投资[2010]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芦华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补100万元,学校自筹105万元,招标人为福清市芦华初级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港头镇芦华村校区内、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教学楼、门房总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控制价为*******元、发包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芦华初级中学教学楼及门房项目的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福清市财政局;
2.6.2.设计单位:福州金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级(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投标人和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3.7.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且具备《在榕施工(监理)企业登记备案证》,拟派驻项目经理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8.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1月 5日至2011年 1月 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一层)会议室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其电子文本)售价2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应有充分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字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1月 19日 9 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或登记有拟派项目经理名字的《在榕施工(监理)企业登记备案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还需现场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与投标保证金同等金额的收据原件以便于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芦华初级中学
地址:福清市芦华初级中学, 邮编:350000
电话:****-******** 联系人:陈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邮编: 350003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小 何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清市信用联社芦华分社;
帐户名称:福清市芦华初级中学;
帐 号:9010 7140 6001 000 000 130。
用 途(可简写):福清市芦华初级中学教学楼及门房项目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一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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