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车辆处置项目-非招标公告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车辆处置项目-非招标公告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车辆处置项目-第二次销售公告

1、项目名称: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车辆处置项目

2、公开竞价内容:见下表

序号

车辆牌号

车辆名称及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购置日期

已行驶里程(公里)

年审及保险

起拍价

1

京A99423

丰田客车SCT6700RZB54L

四川丰田

1辆

2007-9

174,407.00

正常年审,有交强险


7.6万元

2

京PRG696

帕萨特SVW7183SJD

上海大众

1辆

2009-12

86,363.00

正常年审,有交强险

注:车辆牌照由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保留。

转让完成时间:2019年7月30日前。

转让地点:北京,具体看车事宜请联系:138*****976

3、参与项目竞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附件2)承诺函扫描件发送至邮箱,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前提交正式资料。

4、公开竞价报名

4.1、报名:竞买人参与本项目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点击“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电子竞价→网上竞价报名,找到本项目,点击“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

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6月25日9:00时。

如报名单位少于3家,则重新发布公告。

4.2、竞价:竞价流程开始后,报名审核通过的收购商点击我参与的竞价→进入大厅,点击包名称进行竞价报价。

竞价起止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10:00时至2019年6月25日14:30时。

如报名时间延期,竞价时间作相应顺延。

5、联系方式:

出售方: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佳璐

电话:****-********

电子邮件:panjl@cnnp.com.cn

现场看车联系方式:138*****976

第二章公开竞价须知

1、出售方

“出售方”特指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2、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19年7月30日前。

2.2交货地点:北京。

2.3交货方式:竞买人自行负责车辆的过户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出售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竞价人报价和货币

竞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车辆总价报价,允许多次报价,应以人民币元为结算单位。

回收商报价时间不得晚于公告载明的报价截止时间。竞买人报价时间以系统中显示的报价到达的时间为准。因系统设备、网络问题造成的报价失败,我们不承担责任。

竞价人在了竞过程中请谨慎操作,我方不接受对于因系统延时等类问题提交的异议。

4、成交标准

执行网上报价,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价人为中标人;否则不成交。中标人需依据附件1格式将单价填写并盖章邮寄与我们。

5、合同签订

5.1、成交方应在出售方指定的时间、地点与出售方签订处理合同。

5.2、如果成交方放弃,或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售方签订合同,出售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出售方可将合同授予第二成交候选方或重新竞价。

第三章公开竞价内容

1、公开竞价内容:见第一章第2项。

2、处理要求:

2.1竞买人遵守出售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2.2竞买人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资产处理工作,具体内容在合同中体现。

2.3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过户费、年检费、交强险、税费等由竞买人承担。

2.5竞买人交清所有物资的货款后,办理车辆移交过户手续。

3.其他要求:

3.1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3.2在正式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依据附件1格式将设备报价填写并盖章报送与我们,中标人须签订《竞买人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3.3因竞买人终端设备故障、网络异常以及自身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造成的损失,由本竞买人自行负责。

3.4竞买人通过线上报名审核后应认真了解本次物资转让项目所需履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车辆 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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