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信号灯招标公告

公安局信号灯招标公告

滨海县公安局信号灯采购
(2010年12月14日 )



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根据滨海县财政局批复安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现就滨海县公安局所需的县城2套道路交通信号灯、4只黄闪灯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BHCGG********0

二、采购内容:在县城育才路与景湖路、327省道与204国道安装交通信号灯2套;在景湖路与向阳支路、明达路与景湖路路口安装黄闪灯4只;标志牌1块。工期为20个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经济实体,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证书;

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交通信号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GB14887-2003《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6—200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和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标准、规范及公路工程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的要求,并且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

4、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项目的情况;

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在政府采购领域无不良记录,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盐城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2月14日14时-12月20日17时前。

2、报名地点: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10室。

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向滨海县招标投标中心交纳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到以下帐户(帐户名: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 滨海县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332687),投标人应将缴款凭证原件(指现金解款单、电汇或汇票)于报名时一并提交给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4、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

五、联系电话: 梁贵洲 ****-******** 138*****222

刘必才 ****-********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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