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嘎科乡班岳村、力所拉祜族乡南亢村、中课乡班箐等(2)个村土地整治段施工招标公告

翁嘎科乡班岳村、力所拉祜族乡南亢村、中课乡班箐等(2)个村土地整治段施工招标公告

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普洱市西盟县翁嘎科乡班岳村、力所拉祜族乡南亢村、中课乡班箐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已由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0年第一批中低产田地改造及兴地睦边项目入库的通知》以(云国土资耕[2010]66号)批准建设。工程涉及红河、文山、西双版纳、普洱、临沧、德宏、保山、怒江八个州(市)二十五个边境县(市)。共划分为五十六个项目段。

本次招标项目为 普洱 (市) 西盟 县翁嘎科乡班岳村土地整治项目段、力所拉祜族乡南亢村土地整治项目段、中课乡班箐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段 已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0年第一批中低产田地改造及兴地睦边项目入库的通知》以 (云国土资耕[2010]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 西盟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建设资金已落实,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翁嘎科乡班岳村项目区位于西盟佤族自治县翁嘎科乡班岳村民委员会辖区,包括大该山片区和坡永寨片区。项目区中心位置距翁嘎科乡政府5公里。 项目建设规模为83.40公顷(2751.00亩)。下达州(市)预算:727.02万元。

2.2力所拉祜族乡南亢村项目区位于西盟佤族自治县力所拉祜族乡南亢村民委员会辖区,距离西盟县城37公里。项目区按位置分为A、B、C三个片区。其中A片区位于南亢村民委员会东南部,片区四至:东边和北边以玉体村民小组为界;南到南亢村民委员会至西盟县城的公路;西到南亢村民委员会。B片区位于南亢村民委员会东南部,距离南亢村民委员会18公里,片区四至:东边、西边和北边均以林地为界;南到南亢村郭国老寨村民小组。C片区位于新厂河西岸,岔河下游,片区四至:东边和南边以库杏河为界;西至岔河边原有林地;北临库杏河电站。项目建设规模412.27公顷(6184.05亩)。下达州(市)预算:1510.52万元。

2.3中课乡班箐等(2)个村项目区位于西盟佤族自治县中课乡班箐村民委员会和永不落村民委员会辖区,项目区按位置分为班箐村片区和永不落村片区两个片区。班箐村片区位于西盟佤族自治县中课乡班箐村民委员会辖区,项目区四至:班箐村片区东临来阿列村,南到西盟糖厂,西接国有林地,北至翁品村。永不落村片区位于西盟佤族自治县中课乡永不落村民委员会辖区,项目区四至:东临那卡新寨,南到各龙农河,西接永埂村,北至西盟与澜沧界线。项目建设规模为251.40公顷(3771.00亩)。下达州(市)预算:940.88万元。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1 年 1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1 年 5 月 30 日。土地平整工程 竣工日期不能超过 2011 年 3 月 31 日

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序号

项目区

项目段

标段

招标范围

备注

1

普洱市

西盟县翁嘎科乡班岳村项目段

第一、二标段

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居民点整理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西盟县力所拉祜族乡南亢村项目段

第一、二、三、四标段

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居民点整理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西盟县中课乡班箐等(2)个村项目段

第一、二标段

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居民点整理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如下资质之一(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土石方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在本工程项目中仅只能对上述项目八个州(市)中任意叁个项目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在叁个项目段中各中一个标段。同一申请人不得对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叁个以上项目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评审。如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取得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应告知的相关事项

4.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缴纳所投标段总投资2%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2申请人中标后,必须现金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5%的廉政保证金和中标总金额5%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3工程预付款与扣回:本项目待中标单位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总价的10%。

4.4进度款的支付:当项目完成工程总量的30%后,拨付所完成工程总量70%的进度款(含10%的预付款)。以后的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70%的比例支付进度款。当工程款拨付至合同总价的70%时,发包方暂停付款。

4.5若不按期完成工期的将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处罚,误期赔偿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提前完成工程任务,达到优质工程的可作为今后土地整治项目投标加分条件。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申请人通过项目段的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将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对申请人在其所申请的项目段内随机抽取投标组合,最终确定投标人所投标段,同时投叁个项目段的申请人应按不同的人员、设备组成进行组织。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申请人于 2011 年1月 4日至 2011 年 1月8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北京路银海城市花园1栋1701室 持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临时贰级)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入滇备案证原件(省外企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售后不退。

7.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1月9日上午 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 长城宾馆南楼八楼5会议室(昆明市北京路661号)。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盟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 李 怀 生

电 话: 138*****45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北京路银海城市花园1栋1701室

联系 人: 蔡 世 京

电 话: 138*****717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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