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智能卡口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智能卡口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合肥港综合码头一期工程智能卡口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合肥港综合码头一期工程经安徽省发改委批准建设,资金已到位,现招标人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该项目智能卡口系统(HFG-09)面向国内公开招标(二次),并采取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合肥港综合码头一期工程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和骆岗街道境内,南淝河右岸,上距合宁高速公路1.0公里,下离巢湖施口口门19.0公里,水路经巢湖、裕溪河入长江,占用岸线总长约700m。拟建3个1000吨级综合性泊位。
2.2 招标范围
合肥综合码头智能卡口系统由集装箱号识别、电子地磅、IC卡管理、自动控制放行、集中监控等子系统组成。卡口系统要实现与合肥综合码头业务处理系统(综合信息平台)、海关H2000系统、合肥海关物流监管平台等实现无缝对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审查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和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
2) 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在全国有3个以上,合肥海关关区1个以上的海关智能卡口业绩;
4)具有海关总署正式文件认可的卡口集成企业;
5)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壹级建造师”证书;
6) 具备软件认证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11年1月5日~1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师办(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东路1157号)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6)其它能够证明其履约能力的材料。所有出示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月25日9时30分,地点: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五楼大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长江东路1157号
联系 人:梁碧 张雷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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