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城明郡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和兴隆台区消防救援大队营房改造工程项目-兴隆台区应急救援大队营房维修改造工程

锦城明郡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和兴隆台区消防救援大队营房改造工程项目-兴隆台区应急救援大队营房维修改造工程


一、招标条件
锦城明郡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和兴隆台区消防救援大队营房改造工程项目-兴隆台区应急救援大队营房维修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备案。以兴发改发【2019】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锦城明郡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和兴隆台区消防救援大队营房改造工程项目-兴隆台区应急救援大队营房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隆台区消防救援大队
2.工程规模:工程:
3.合同估算价:104.6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

锦城明郡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和兴隆台区消防救援大队营房改造工程项目-兴隆台区应急救援大队营房维修改造工程

工程内容:拆除一二层大白及墙面理石重新刮大白;门窗拆除换新;卫生间墙地砖、吊顶、卫生洁具、隔断换新;体育馆灯具照明线路换新、地板更换运动地板;一至四层散热器拆除换新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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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期要求:2019年07月22日 开工至2019年08月2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的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不提供信用报告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帐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账 号:********7488、联系人:郭女士、电 话:****-*******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2.0万元
3.开标时间: 2019年07月11日14:0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6月19日 08时30分至2019年06月24日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章:

公章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炫特区A座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闫大勇

联系人:

刘工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房维修改造 应急救援 消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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