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春县国税办公综合楼附属工程(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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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泉建工招字(2007)第(19)号
泉州建工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永春县国家税务局 委托,对福建省永春县国税办公综合楼附属 工程,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泉州市永春县国家税务局
工程概况:围墙、大门、车道、场地、消防池、化粪池、配电房、值班室
资金来源:自筹、财政拨款
质 量:合格
工 期:8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投标保证金 伍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在开标前一天将投标保证金汇到以下银行账户,帐户名称:永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名称:永春建设银行,账号:****************0533,汇款凭证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或招标工程名称并要求银行录入电脑。
三、本次招标工程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四、获取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 5 月 8 日至 2007 年 5 月 14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地点:永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建设大厦五层)。
五、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人民币,施工图纸每套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位置简图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若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于2007年 5 月 16 日11:00时前以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人,投标人的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招标人将答疑纪要内容通过“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qzzb.gov.cn”公布,或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书面招标答疑,当网上公布的答疑纪要内容与书面不符,以书面形式为准。
七、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于 2007 年 5 月 31 日 9:00时至 9:30时送达永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2007年 5 月 31 日9:30时;
开标地点:永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建设大厦五层)。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建工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2007年4月27日
招标人:福建省永春县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
2007年4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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