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电信安溪分公司加油站广告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申请(福建龙之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方案
关于中国电信安溪分公司加油站广告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申请(福建龙之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方案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关于中国电信安溪分公司加油站广告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申请(福建龙之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方案 | 采购公示编号: | FJDYLYCGGS********04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19-06-19 11:16:16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19-06-21 11:16:19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加油站广告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加油站广告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福建龙之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就开展“安溪加油站户外广告”业务进行合作,加油站户外媒体广告有很独特的优势,人们在加油的时候必须停下来,而且心理上会比较悠闲,不会有抵触的情绪,容易注意到细节的东西,广告的效果具有一定的收入规模和市场空间,是市场媒体形式之一。安溪分公司通过近期客户走访中了解到一些特定客户,如汽车、房产为了宣传品牌,有意向针对有车一族投放加油站户外广告,为满足安溪分公司业务拓展的需求,拟与福建龙之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合作。鉴于福建龙之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唯一拥有安溪地区中石油加油站广告代理权的公司,其具有户外广告经营的合法资格,负责加油站广告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加油站广告的安全。其同意按最低投放价格给予我司,同时福建龙之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司提供加油站广告代理授权委托书,我司获得加油站广告的代理权,可对外招商,同时可搭配我司自有媒体进行销售(LED、天翼高清ITV),填补电信传媒在加油站广告资源方面的空缺,丰富传媒可销售产品,充分发挥电信媒体整合运营优势,进而有效拉动传媒收入。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福建龙之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及期限 本次公示在()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1日,共3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永安路131号 联系人:伍启凡 联系电话:153*****686 电子邮件:153*****686@189.cn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 日 期:2019年1月3日 |
标签: 文化 加油站广告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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