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家园一期廉租房三号、五号两幢楼室内装饰工程
仁和家园一期廉租房三号、五号两幢楼室内装饰工程
仁和家园一期廉租房三号、五号两幢楼室内装饰工程
(2010年12月7日 )
项目名称 仁和家园一期廉租房三号、五号两幢楼室内装饰工程
招标单位 滨海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单位地址 县城中市路55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伟华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公司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陶正华 联系电话 ****-********
139*****182
入围办法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全数入围 评标定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招标内容
及工程规模 室内装修装饰约5200㎡ 工程所在地 工业园北区,S327东侧,明达路南侧
要求工期 30日历天 标段数量 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起无在建工程。
注:1.省外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2.投标单位及建造师必须有检察机关出据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完成50%工程量时付中标价的30%,完成全部工程量时付至中标价的6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一个月内付至审计结论的80%,余下的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结清。
报名及购买
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12月7日8时30分-2010年12月13日17时
报名地点 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12室
报名及购买
招标文件须知 报名时必须由投标人代表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原件、投标单位及建造师必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现金缴款单、转账支票或汇票、电汇方式缴到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账户。开户行:滨海县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户:****************332687,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本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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