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基宏公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宏基宏公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江苏省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苏建房[2007]114号)等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将前期物业管理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 宏基宏公馆项目前期物业管理 二、项目概况: 宏基宏公馆项目位于邳州市南京路西侧、银杏大道北侧、恒大林熙郡南侧,总占地面积50636.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4541.19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76878.41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4154.42平方米,共计596户;物业服务用房486.98平方米、幼儿园1062.88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518.07平方米、文体用房53.11平方米、公厕65.3平方米、居家养老用房130.73平方米、变配电房及水泵房建筑面积406.92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7662.78平方米,其中住宅地下建筑面积14649.29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2352.29平方米(人防面积5913平方米)、地下配套商业建筑面积661.2平方米。机动停车位628辆(地面停车39辆、住宅区地下停车589辆),非机动车位1216辆;容积率1.71,绿地率30.1%,建筑密度18.87%,住宅出入口3个。小区内规划配套设施比较齐全,并安装了24小时电子监控系统,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该项目预计 2022年12月竣工。 三、招标人: 邳州南和置业有限公司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物业管理或者物业服务的企业; 2、法人及企业有良好信用,在各行政、金融等主管部门无不良记录的; 五、服务质量要求: 物业管理参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物协【2004】1号)二级标准。 六、投标申请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授权办理的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企业业绩自述材料,包括在管主要项目、获奖情况等简要资料及拟委派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及简历(注:并提交拟委派主要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 4.在管的主要项目近三年有获得物业管理优秀、示范称号的,提供以下资料:(1)示范、优秀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表彰的正式文件复印件(2)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复印件; 5.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物管科就本企业情况办理的诚信核实手续。(注:外地企业要有当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诚信证明,邳州本地企业要有在管项目所在地街道物管部门开具的诚信证明。)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携带的原件由招标人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拒绝。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报请市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七、资格预审 投标人报名后,由招标人(代理公司)进行资格预审并将预审结果通知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招标人有权决定根据报名单位的信誉、实力、业绩等,只选出五名作为投标人并发放招标文件。 八、时间、地点安排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招标办) 特此公告。 邳州南和置业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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