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海门之夏”广场演出服务保障招标公告
2019“海门之夏”广场演出服务保障招标公告
询价单
报价单位(公章):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要求 | 投标报价 |
晚会节目视频 设计制作 | MPG | 约90 | 分钟 | 制作每场晚会演出12至15个节目视频背景资料,内容符合晚会节目主题,提升晚会质量,增强晚会效果。 | |
晚会全程录像 | 约90 | 分钟 | 每场晚会演出全程高清录像,广场文艺调演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交付移动硬盘。 | ||
大屏操控技术员 | 2 | 个 | 晚会演出当日15:00至21:30确保大屏视频配合彩排和演出活动顺利进行。 | ||
舞台设备设施 看护安保人员 | 2 | 个 | 2019年“海门之夏”广场文艺调演(根据演出日程安排,首场演出日至最后一场演出日)期间,每日均需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看护舞台设施设备。 | ||
户外演出活动 观众专用椅子 | 55cm*42cm *86cm | 300 | 张 | 白色扶手圈椅,每日检查维护,确保安全牢固。(尺寸大小可以近似符合使用) | |
一次性雨衣 | 成人雨衣 | 30 | 件 | 质量好且耐用。 | |
桌子租赁 (含红色桌布) | 180cm*60cm | 6 | 张 | 每日检查维护,确保安全牢固。 | |
嘉宾座椅 (含椅套、背纱) | 44cm*45cm *105cm | 16 | 张 | 每日检查维护,确保安全牢固。(尺寸大小可以近似符合使用) | |
电子大屏安装 及维护 | 12m*5m | 1 | 块 | 每日检查维护,确保安全牢固和演出活动正常使用(电子大屏设备由“海门之夏”广场文艺调演活动主办方提供)。 | |
小 计 | |||||
合计(按25场次)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备注: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本服务保障项目的合法经营、销售资格。
1.1投标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投标单位应在经营许可规定范围内进行投标,经营范围包含内容与本次招标内容项目相匹配;
1.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违约和设备重大质量问题。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来在海门市级以上大型活动中参与提供过相关设施设备的经历证明(正式合同文书)。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代表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证明(提供用工合同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诚信承诺函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联系电话)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海门市行政中心5楼东南角会议室(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上午10:00。
4.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送至海门市行政中心0545办公室,招标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5.本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否则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为广场公益演出设施设备安全和节目背景视频制作服务保障工程,报价包含设计费、制作费、操作费、维护费、舞台安全保障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本报价单以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00元/场。
7.供应商须在每个演出日下午3:00到演出现场服务彩排,每场演出前5小时制作完成当晚演出的节目视频背景制作。供应商制作节目背景视频不可侵犯知识产权,如产生纠纷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取消其1年内中共海门市委宣传部采购投标资格。
8.供应商在2019年“海门之夏”广场文艺调演(2019年7月初至8月上旬,首场演出日至最后一场演出日)期间,每日均需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看护舞台设备设施,如引起任何安全事故,供应商负全责。
9.供应商须做好市法治文化广场2019年“海门之夏”广场文艺调演活动氛围营造,制作演出日程安排公告牌,确保完整美观,如破旧要立即更换。
10.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11.根据2019年“海门之夏”广场文艺调演服务保障单场中标价和实际演出场次结算供应商服务保障总金额。付款方式:2019“海门之夏”广场文艺调演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款项(如在服务过程中质量低效果差,中共海门市委宣传部有权扣除总金额的10%作为赔偿)。
12.中标供应商必须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书、安全责任管理承诺书。
咨询:陆女士、施先生;电话:****-********
中共海门市委宣传部
2019年6月19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共海门市委宣传部:
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代表我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注:参加投标时授权代表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
诚信承诺函
中共海门市委宣传部:
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在经营许可规定范围内,经营范围包含内容与本次招标内容项目相匹配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
3、我单位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违约和设备重大质量问题。
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放弃收回本项目全部投标保证金的权利,愿意被招标人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1-3年,愿意接受招标人和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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