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段宁西铁路增建二线工程非安装供电专业设备物资招标J-003(供电照明工具)(第五次)[报名中]招标公告

供电段宁西铁路增建二线工程非安装供电专业设备物资招标J-003(供电照明工具)(第五次)[报名中]招标公告

信阳供电段宁西铁路增建二线工程非安装设备供电专业物资采购招标J-003(供电照明工具)(第五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SJ-201806TL-********31.招标条件本项目信阳供电段宁西铁路增建二线工程非安装设备供电专业物资采购已由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处关于宁西铁路增建二线工程信阳供电段非安装设备招标计划的复函》(武物物函[201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信阳供电段,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物资(供电专业非安装设备)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南省信阳市
建设规模:宁西铁路增建二线工程非安装供电专业设备概算金额1030.2060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1个包件J-003(供电照明工具)
交货地点: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信阳供电段。
计划交货期:2019年07月30日。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相关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5.设备商应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中标企业不得分包、转包、其他资格要求详见对应包件的技术规格书;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一年以上的使用证明,以证明投标产品性能成熟、稳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包件(适用于分包件的招标项目)。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4其它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06月20日至2019年06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16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信阳供电段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虎头山1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
邮编:464000邮编:100036
联系人:于春山联系人:张生成
电话:****-*******电话:187*****382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2019年06月19日 附录:

招标公告附表

招标人名称: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信阳供电段 招标编号:HBSJ-201806TL-336001

序号

包件号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标准或图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时间

备注

1

J-003(供电照明工具)

信阳供电段宁西铁路增建二线工程非安装设备 

多功能强光防爆探照灯

轻便式多功能强光灯

详见技术规格书

60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相关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5.设备商应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中标企业不得分包、转包、其他资格要求详见对应包件的技术规格书。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一年以上的使用证明,以证明投标产品性能成熟、稳定。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

2

个人便携照明用具

防爆头灯1台+多功能手提巡检灯1台

详见技术规格书

60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

3

强光工作灯

防爆强光工作灯

详见技术规格书

16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

4

便携式移动照明系统

全方位自动升降工作灯

详见技术规格书

16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

备注:“在所投包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

标签: 工具 照明 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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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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