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反恐应急装备招标公告

地铁反恐应急装备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地铁反恐应急装备(2010-1191)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公告

受 沈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地铁反恐应急装备 ”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项目名称:地铁反恐应急装备

2. 招标项目编号:2010-1191/CG(P)********

3. 招标采购内容:

01品目:防爆罐等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1

防爆罐

5

通过公安部检测,抗爆能力:1.5kg(TNT)当量,内径尺寸≥500mm,高度≤850mm

2

防爆毯

5

通过公安部检测标准,盖毯尺寸≥1200mm×1200mm,围栏内径≥400mm,总重量≤30kg

3

机械手

1

具备:爪型手、卡尺型手、钩剪等,最大抓起重量≥3kg,总重量:≤35kg

4

搜爆防护服

3

用于搜索爆炸物品和排除低当量爆炸物品,外罩由防火Nomex 111材料制作,内装Kevlar 纤维。

02品目:便携式频率干扰仪等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1

便携式频率干扰仪

1

屏蔽频段:业余频段、工业遥控频段、移动电话频段,有效屏蔽半径≥30m,连续工作时间≥40min,重量≤30kg

2

毒气探测仪

1

可连续进行环境参数测量,可探测化学战剂(CWA)气体,如神经性,糜烂性,血液性毒性气体和其他种类的化学物质(氯气等),报警、显示方式清晰

3

射线探测仪

1

可探测α、β、γ和X射线,报警方式:声光报警

4

痕量爆炸物探测器

1

灵敏度高,充电饱和工作时间≥4h或待机24h,误报率<1%,分析时间≤8s,预热时间≤5min,设备重量<5kg

5

液体检查仪

1

能探测液态爆炸物和易燃、易腐蚀性液态物品,系统启动≤90s,单件物品检测≤30s,功耗≤0.8千伏安

6

手持金属探测仪

49

抗冲击ABS工程塑料,声响报警:声压≥75db(30cm),连续工作时间≥40小时,整体重量≤600g,且工作稳定

03品目:防弹头盔等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1

防弹头盔

49

芳纶或全钢材质,防护枪械类型:54式手枪,子弹类型7.62mm铅芯弹

2

强光搜索灯

24

用于公安巡逻、夜间突发事故搜索等。光源:氙气大灯,电池:可充电镍氢电池

3

警戒带

49

双面反光、长度:125m,宽度:4cm

4

防弹衣

49

防护枪械类型:54式手枪,子弹类型7.62mm钢芯弹

5

单警装备

100

10件套:腰带、伸缩警棍、警用水壶、催泪喷雾器、警用强光手电、手铐、急救包、防割手套、手枪套、对讲机套

6

应急药箱

24

需配置:防水创可贴、医用消毒湿布、弹性绷带、医用胶带、无菌纱布、乳胶止血带、急救夹板、医用剪刀、镊子等

7

喊话器

24

具有喊话、音乐、报警功能,功率20w

8

反光背心

49

基材反光布:化纤/ T/C布,面料:100%化纤针织布

04品目:灭火毯等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1

灭火毯

22

耐火等级:B1级,符合EN1869-2001标准,灭火性能好、重量轻、易存储、寿命长 永久耐火 尺寸:≥1.5m*2m;厚度:≥3mm

2

防毒面具

49

优质橡胶制成,能适用于有害气体浓度小于2%,氧气浓度高于18%的场所,且佩戴舒适、防护可靠、呼吸流畅

3

轻型防化服

10

材质:尼龙涂履PVC,损毁长度≤10cm,重量≤5kg/套,具备防酸碱等性能,且无溶滴

4

空气呼吸器

49

符合公安部GA124标准,气瓶容积≥6L,使用时间≥60min,整机重量≤8kg,具备余压报警装置,面罩视野宽阔,气密性好

交货时间:2010年12月20日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标前答疑会
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1月11日14:30时整。
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五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叁万元 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
3.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七、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1月26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1月26日8:3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八、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邮政编码:110016
招标文件咨询:王怡萌 ***-********
入库登记咨询:024-********
合同领取咨询:024-********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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