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中工程施工临时用水报装工程招标公告

职中工程施工临时用水报装工程招标公告

天河职中渔沙坦校区工程施工临时用水报装工程施工单位招标公告

天河职中渔沙坦校区工程施工临时用水报装工程现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广州市天河区项目建设办公室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河职中渔沙坦校区工程施工临时用水报装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项目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谭工、刘工

联系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四、工程内容:按招标人的要求和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审批确定的方案图进行施工临时用水报装和安装水表。初定报装DN150水表。

五、工程规模:总承包费用不超过40万元,结算费用以天河区财政局审定为准。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工期:约15个日历天

八、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九、工程结算:中标人根据施工实际发生工程量的现场签证,按有关文件编制工程结算,以天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要求规范做好竣工资料,结算价以天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

十、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1 年 1月 6 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3:00-4:30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项目建设办公室(天河区政府六号楼3楼前期工作部)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0年1月7日上午9:30

地点是广州市天河区项目建设办公室(天河区政府六号楼3楼会议室)。

十二、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持有报装及安装自来水管道工程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为相关施工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三、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国、地)原件、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6、投标文件提交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7、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8、投标申请公函。

9、投标报价书。

10、以上报名资料自编封面目录,装订成册(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四、其他说明:

1、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 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3、投标报价:

以40万元为基准价,投标单位在0%~-10%下浮区间报价,本次招标时投标人报价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价,结算时以天河区财局评审中心审批的最终工程结算造价为计费额,并以投标人报价时所定的下浮率为最终下浮率结算。

4、评标办法:招标单位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审定报名单位名单,核查资料真实性。由评标小组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投标报价排序由低至高前3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报价相同情况,采用摇珠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5、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定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名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单位: 天河区项目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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