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经济开发区垃圾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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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曾都区财政局曾财采计[2019]865号计划函,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曾都区经济开发区垃圾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共分2个包。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HBDYCG*******

二、采购项目名称:曾都区经济开发区垃圾设备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地点:曾都区财政局经济开发区

2.最高限价:一包:75.69万元;二包:164.4万元

3.工期:15天

4.采购内容:一包:垃圾分类桶;二包:勾臂式垃圾箱、三轮车、垃圾转运车

四、合格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应具有该采购内容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合证)、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的能力;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供应商自己生产的或通过经销代理等正规途径获取的,同时对所投主要产品品牌、获取途径等作出相应声明及承诺;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该项目分2个包,为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投标单位只能对其中任意一包提出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前附表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持下列原件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购买招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合证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③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④上述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2.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6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不接待)。

3.认购招标文件价格: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15:00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2响应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孙主任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联 系 人:代工 联系电话(传真):****-*******


2019年6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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