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资产竞价公告内容 资产编号 | ********531 | 资产名称 | 滨江阳光水岸6-8号楼二层201号商铺 | 挂牌公告期 | 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7月2日 | 竞价时间 | 2019年7月4日 下午13:30正式开始 | 委托挂牌人 | 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出租方 | 南宁市地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 | 挂牌公告期满,报名截止,以电子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 资产竞价信息 |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面积(㎡) | 竞价底价 (元/㎡/月) | 租期年限 (年) | 每次加价幅度最高限额(元) | 经营范围 | 竞价保证金(元) | 备注 | ********531 | 滨江阳光水岸6-8号楼二层201号商铺 | 248.36 | 10 | 5 | 99 | 教育类或餐饮类 | 10000 | 资产详细情况及租赁条件 | 1、 以上标的均按现状招租,意向竞价人应实地查看了解资产的现状(出租方联系人:卢经理,联系电话:180*****464 )。意向竞价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价人自行承担,如因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需要维护维修的,成交竞价人需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不再承担任何维护维修费用;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为1元/㎡/月或1元/㎡/月的整数倍,不以竞价底价成交,按“价高者得”原则取得承租权; 2、 竞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即是认可和接受威宁资产公司电子竞价暂行规则、挂牌竞价条件及《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成交确认单》的条款和约定; 3、 竞价成功后,成交竞价人需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内日向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威宁资产公司)交纳租赁服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租赁服务费的(威宁资产公司另行约定除外),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成交竞价人将被列入威宁资产公司竞价黑名单;成功竞价人向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交纳的租赁服务费,租赁服务费按竞价成交后租赁合同期限内租金总额(租金总额=成交月租金*租期)的3.5%计收; 4、 该标的第一年月租金标准按成交价格执行,第二、三年在第一年基础上递增5%,第四、五年在第三年基础上递增10%; 5、 该标的其他相关规定请仔细阅读《房屋租赁合同》(附后); 6、 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 竞价人资格条件 | 1、 意向竞价人是自然人的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没有被列入个人诚信黑名单; 2、 意向竞价人是企业法人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依法依规在中国境内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没有被列入企业失信黑名单; 注:各位意向竞价人须完全符合上述竞价人资格条件方具备竞价资格;意向竞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签订租赁合同后查明承租方为满足上述资格条件而提供的资料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视同承租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出租方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同时将承租人列入出租人的竞价黑名单。本公告涉及竞价人资格条件的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属出租方。 | 竞价及成交条件 | 1、 成交竞价人需在完成竞价后当场签订《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成交确认单》; 2、 签订《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成交确认单》后,待成交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经双方沟通协调,出租方同意延期的除外),按要求未签订《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成交确认单》和租赁合同的视为恶意毁标将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同时列入威宁资产公司竞价黑名单; | 报名方式 | 1、 意向竞价人必须于报名截止前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自2019年6月19日起至2019年7月2日止,并在公开竞价前将足额竞价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网银的方式交纳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支持支付宝等第三方财务公司转账);现场咨询地点与时间: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B座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服务大厅,自2019年6月19日起至2019年7月2 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周六、周日、非咨询时间不办理)。 2、 意向竞价人资格审核时间与地点:意向竞价人在报名成功后,请按要求携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B座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核,时间为2019年7月3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资格审核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报名人,逾期将不再受理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应同时向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交纳100元报名费,开标后无论是否参与出价,均不予退还报名费,竞价人为自然人的报名费在现场核验材料时刷竞价人名下银行卡,竞价人为企业法人的须进行对公转账或现金交纳; 3、 正式公开竞价的地点与时间: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B座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7月4日13:00开始签到,13:45分钟后不准再进行签到,逾时视竞价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13:30时正式开始竞价(核实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确实到账情况后竞价开始,未签到的竞价人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将不得进入竞价厅;未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不具备参与竞价资格),每位竞价人只允许携带1名陪同人员进入竞价现场(具体视场地待定),被列入竞价黑名单的人员禁止进入会场;整个竞价过程不允许竞价人及陪同人员使用手机,进入竞价现场的竞价人及陪同人员需将手机关机,放置在工作人员指定的区域,如竞价人及陪同人员不遵守规定未将手机放到指定区域并私下使用,经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及威宁资产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共同监督给予警告两次,第三次将被取消竞价资格并请出竞价室; 4、 意向竞价人在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因填写资料不全或填写错误而造成信息资料与实际不符的,将视为网络报名未成功不具备竞价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意向竞价人完成网上报名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却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亦不具备竞价资格; 5、 意向竞价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为在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出租方将不再受理任何补充材料的提交,已递交的资格审核材料将作为出租方审核竞价人资格的唯一有效文件。 | 资格审核所需提交的材料 | 意向竞价人报名后须向竞价平台提交以下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提交完备且符合要求材料的意向竞价人,不具备竞价资格,所提交材料中的名称与“意向报名人”名称须一致): 1、 意向竞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竞价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中 “失信被执行人”板块查询的竞价人不失记录的信用信息的查询情况(须显示竞价人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查询结果); ③竞价承诺书(附后); ④如委托他人参加竞价工作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 意向竞价人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与报名竞价人名称一致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无不良记录的本企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可通过以下网址查询打印: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时信息打印模块为全选); 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中 “失信被执行人”板块查询的竞价人不失记录的信用信息的查询情况(须显示竞价人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查询结果); ④竞价承诺书(附后); ⑤如委托他人参加竞价工作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明:委托书提供原件,身份证须核对原件并提交复件印,其他材料只需提交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 | 保证金退还及处理 | 1、 参与竞价人已完成网上报名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却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或参与竞价人未在资格审核期限内提交审核材料参与审核的,则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2、 未成交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于竞价会开标结束后(不计利息)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报名竞价人的银行账户; 3、 竞价人成功竞得资产后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完租赁服务费后,竞价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报名人银行账户(不计利息),竞价人成功竞得资产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毁标(弃标),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 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 | 1、 竞价人须按照竞价资产公告的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可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方式交纳,竞价人是企业法人的须从竞价人对公账户(即转账的账户名称与竞价人名称一致)转出,竞价人是自然人的须从本人账户(即转账的账户名称与竞价人名称一致)转出,第三方财务公司(微信、支付宝)转账无效; 2、 竞价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会开始之前到达专用账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3、竞价人所提交的竞价保证金仅限当次竞价资产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竞价会允许竞价人分别报名有多宗资产竞价,竞价人必须按项目、资产分别缴纳竞价保证金。 | 交纳账户 | 资产名称:滨江阳光水岸6-8号楼二层201号商铺 | 收款单位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账 号:****************987997 |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 交纳时间 | 自2019年6月19日起至2019年 7月4日13:30时止 | 竞价时间及地点 | 竞价时间 | 2019年7月4日13:30正式开始 | 地点 |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B座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韦女士、麦女士 | 联系电话 | ****-*******、******* | 公告注意 事项 | 1、 本场竞价活动的相关信息均在南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竞价人应随时予以关注,否则一切后果由竞价人承担。 2、 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竞价现场秩序被恶意扰乱等原因而导致竞价中断的,本场竞价活动暂停,威宁资产公司、出租方和南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采取延迟或终止本场竞价活动的,将在南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告,威宁资产公司、出租方和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如因前款所述事件发生导致竞价活动延期时,威宁资产公司会采取公告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各竞价人,竞价人应保证报名时所登记的通讯方式畅通,竞价活动暂停前系统所接受的所有竞价人的报价仍然有效。如竞价人报名登记的通讯信息有误或无法接通,威宁资产公司和出租方及南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次竞价成交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成交公告期间如出租方发现竞价成交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结果的情形,该成交结果无效。同时,竞价成交人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提供虚假材料的竞价成交人将列入威宁资产公司竞价黑名单,今后将不得参与威宁资产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活动。 5、 已被列入黑名单竞价人,在竞价会结束后被复核确认是黑名单的,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同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 竞 价 承 诺 书 | 本人(公司)自愿参加竞价活动,并承诺在参加该标的竞价前本人(公司)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行为之一: 1.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2.不遵守合同约定、不服从管理、拖欠租金的; 3.被列入人民法院、银行等相关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里的; 4.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仍在受罚期内的; 5.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的; 6.存在无证经营记录的; 如本人(公司)存在上述不良记录中任何一项,在竞价成交后被核实的,本人(公司)自愿放弃承租权益,同时,赔偿出租方相关经济损失,特此声明。 承诺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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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江·阳光水岸项目简介
滨江·阳光水岸是限价房项目,是政府的民生工程。该项目位于五象大道与龙岗大道交汇处以南300米,地理位置优越,紧邻五象大道、龙岗大道两大城市主干道,与南宁大桥、良庆大桥等多条跨江大桥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路网。周边双地铁交通系统超前规划,未来地铁4号线、8号线交汇于此,顷刻启幕城际高速生活。 占地约45亩,总建筑面积约14万㎡,共1182户,共规划8栋高层住宅,沿风情八尺江而建,遵照绿色一星级建筑标准,以51-89㎡一至三房百变户型,户户通透面面观景, 内享一线江景、一站式教育配套、商业街等优势配套,外揽邕宁两岸(北万象城商圈、南五象新区新城市中心)顶级城市配置。 项目设置社区沿街商业,集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大滨江小区还配备了小学、幼儿园一站式教育资源,全方位、多功能满足整个大滨江小区业主们的品质生活需求,社区外部更有南宁太古城、南宁万达茂、主题乐园、万象城、梦之岛购物广场等一站式城市全能配套环绕。 ********160*****8001.jpg"> ********160*****3002.jpg"> ********160*****9003.jpg"> ********160*****6004.jpg"> ********160*****7005.jpg"> ********160*****7006.jpg"> ********160*****8007.jpg"> ********160*****2008.jpg"> ********160*****4009.jpg"> ********160*****1010.jpg"> ********160750572011.jpg"> ********160750138012.jpg"> ********160751675013.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