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龙镇招标公告

长龙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弘招【2019】第00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长龙镇苏山至院后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长龙镇岚下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县长龙镇岚下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江县

2.2 建设规模:连江县长龙镇苏山至院后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控制价为*******元,K值12%,发包价为958236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注册地在连江县范围具备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并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且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 为了保证投标人有良好的合同履约信誉,投标人在2017年度的福建省交通厅普通公路项目信用考核中不能被评为C、D级的施工企业,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6 根据闽交建【2007】89号文规定,依法参加投标的自然人和法人没有处于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8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要求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0根据连环保[2018]174号文规定,依法参加的施工单位不能列入无环保失信;并在提交投标文件中附上无环保失信承诺函

3.11依法参加的施工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621日至20196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省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详细地址)以无记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含相关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纸质和电子光盘,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汇款凭证上注明为“闽弘招【2019】第008号投标保证金”);②或按榕建筑〔2018〕154号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银行保函形式。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整(¥20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73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省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6.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4 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州市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长龙镇岚下村民委员会

地 址:连江县长龙镇岚下村

邮 编:3505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135*****70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岭下路37号三木家天下A区7号楼四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81*****40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内市民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连江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591-********

地址:连江县八一六北路103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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