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区域品牌推广建设招标公告
上海区域品牌推广建设招标公告
吉林市东福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区域品牌推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ZB-B190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东福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区域品牌推广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吉林市东福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吉林市东福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区域品牌推广建设项目
2.2广告形式:上海市公交车20路、37路两条线路,每条线路做一辆公交车车体广告。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3 项目交付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日
2.4广告期限:12个月。
2.5招标范围:车体广告设计、制作及广告发布。
2.6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20万元。
2.7 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国标、部标、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广告制作、代理业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达到50万元及以上。
3.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投标。
3.4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6日(工作日)每天9:00时—11:00,下午14:00—16:00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五证合一)、开户行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在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望云北街17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旅游宾馆6楼中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东福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
联系人:杨志勇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望云北街17号
联系人:宿女士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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