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祖国召唤??踊跃报名参军——2019年新陂镇征兵宣传公告

响应祖国召唤??踊跃报名参军——2019年新陂镇征兵宣传公告

广大青年朋友及家长:

2019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已经开始,依法服兵役是《宪法》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锻炼人才的大熔炉。保卫祖国、奉献国防是热血青年的历史担当。参军报国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更是锻炼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

谁选择了军营,谁就选择了光荣、选择了责任。“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广大青年朋友们,到火热的军营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让我们放飞心中的梦想,让青春在军营中闪光,谱写人生绚丽的篇章!

一、征兵时间安排

全国征兵网于1月10日起正式开通,全面展开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和政策咨询等各项工作。我市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应征青年可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①我市只负责征集男青年(女兵由全省统一安排征集);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③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以及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征;④参加2019夏季高考且已收到普通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的高三毕业生均能报名应征,并可保留大学入学资格,退伍后仍可到原录取学校继续就读。从即时起至7月份为报名、宣传发动阶段和初检阶段,8月份为政治考核和体检阶段,9月份为新兵起运阶段。  

 女生网上报名尚未开通,可先关注全国征兵网,系统开放后在网上登记报名。

 二、征兵优抚政策(2019年最新政策摘要)

 1.复学升学

 复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对退役后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的学生,所在学校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已修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五分之四的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所在学校可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其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转换专业。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研究生专项招生。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并将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考试升学加分。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考试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

 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参加市指定的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周期按照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报考军队院校。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满足相应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

 2.就业优待

 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安排工作。士官服役满12年的、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等情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在校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安置。

 直接提干。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满足相应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高中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大学在校生士兵不超过23周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

 定向招聘。各省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录聘数量总数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0%,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

 3.经济补助或补偿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2年义务兵期间,家庭优待金等每年定期增长。由区级以上单位(含部队)发放,不计部分高校发放、进藏兵增发部分,以及部队伙食费、服装费等,士官另算。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各年级本、专科在校生;2019年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2.年龄要求:

 男兵:年满17周岁,

 高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出生日期为1997年1月1日后,2002年12月31日前);

 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出生日期为1995年1月1日后,2002年12月31日前)。

 女兵: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出生日期为1997年1月1日后2002年12月31日前)。

 3.身体标准(摘要,细则详见全国征兵网)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只要实际视力在4.4左右均可报名,网上填报时原则不低于4.6)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2、初审初检

3、体检政审

4、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

6、张榜公示

7、批准入伍

五、体检时间

新陂镇应征青年初定于7月18日上午8:00到新陂镇武装部参加目测初检,通过镇目测初检的小伙伴们于8月上旬到兴宁市人民武装部参加体检,请小伙伴们注意镇征兵办和各村(社区)的通知。

六、阳光征兵政策

从2014年开始,梅州市全面实行"阳光征兵"政策。体检由兵检医生联合把关审定,政审由公安、教育、民政联合把关审定。定兵和兵员去向由电脑随机派号产生。每年的9月初,由市征兵办统一组织“阳光征兵电脑派号”现场会,全体双合格应征青年、家长、民兵营长、基层专武干部、军分区首长、机关和政府纪检工作人员、征兵办全体人员参加,共同监督定兵和兵员去向,同时现场公布派号去向结果,确保廉洁征兵落实和征兵公开、公平、公正。

如果无法在征兵网上进行兵役登记,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直接到户籍所在镇武装部进行登记。

联系人:刘可辉(武装部长)、张建(武装干事)

手 机: 183*****143 68133(新陂短号)

137*****827 689827(新陂短号)

地 址:新陂镇武装部


标签: 宣传 征兵 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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