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锦绣花苑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拆迁安置房锦绣花苑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1. 张家港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 拆迁安置房锦绣花苑景观绿化工程 已经 发改委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信达建设项目投资咨询中心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张杨公路北侧、斜桥路东侧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杨舍镇
(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性质:园林绿化工程 招标金额:1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1-6-1 至 2012-5-3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景观绿化:2011.6.01~2011.8.30完成一期工程,2012.3.01~2012.5.30完成二期工程。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需是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类二级或二级以上单位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4) 项目经理业绩、信誉: 良好
(5) 其他条件: 报名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要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本单位为委托代理人(报名经办人)和项目经理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以上内容必须加盖法人章。报名经办人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附有法人委托书),报名时报名经办人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以及本单位为委托代理人(报名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或缴费清单(原件)。
6.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1-1-11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1-1-11
上午起时间: 8:30 上午止时间 下午起时间: 下午止时间 17:00
获取文件地点: 长安中路504号三楼
7. 请申请人于 2011-1-5 至 2011-1-11 每天上午 8:30 下午 17: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张家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上午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下午
投标箱号: 无(暂定,注意当天大屏幕)
8. 其他: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9)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证明(以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记录为准);(10)杜绝借资质、挂靠等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11)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在苏州市区域内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580万元)。
本工程资格预审合格的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类二级或二级及以上单位全部入围。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6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 招标人地址: 市永安路950号
联系人: 卢晓洲 传真: 电话: ********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 长安中路504号三楼
联系人: 滕方贞 传真: ******** 电话: ********
邮编: E-Mail: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卡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卡号: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1-1-5 至 2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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