厍星路西侧、临沪大道南侧地块填土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厍星路西侧、临沪大道南侧地块填土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编号: FH.TF2011-02、03
1、招标单位:苏州汾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厍星路西侧、临沪大道南侧地块填土一期工程一标、二标
工程规模:各约16万立方米
3、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 各30 (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质量要求:合 格
5、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6、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土石方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贰级或以上企业,且符合苏建招[2006]372号文第十四条之规定;
(2)对拟派建造师要求:与投标单位相对应的贰级建造师或以上资质。
(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需以汇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柒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缴纳时需提供本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法人章,原件查验后退回)。开户行名称及帐号:苏州汾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建设资金 芦墟农商行: ****************268727
7、报名应提交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法人章):
报名申请书、资格预审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复印件,且原件于资格预审时核查。
其他:
(1)报名材料必须密封,在封袋上面应写明报名单位名称和所报的工程项目名称,在封袋口骑缝处盖法人章。
(2)吴江市外企业: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拟派注册建造师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近12个月内社保缴费清单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和注册建造师携原件于资格预审时核查。
(3)吴江市企业:须提供法人代表、注册建造师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报名时间:2011年 1月5 日至2011年 1 月 7日 15时止。
9、报名地点: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局(行政中心415室)
10、资格预审时间:2011年 1 月7日 15时 30 分
11、资格预审地点:江苏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会议室(行政中心4楼)
12、确定入围投标人的方式方法: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13、以上项目中同一投标单位最多仅能中标1个。
14、特别提醒:在资格审查及相关活动进行时,出现主要人员或资料在电话无法通知或通知后10分钟内(含10分钟)不能到达现场,按弃权处理。开标会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建造师)携带其身份证明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招标单位(章): 联系人:汝胜华 联系电话:0512-********
2011年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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