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土建及安装工程二标段钢结构招标20190604招标公告
建设土建及安装工程二标段钢结构招标20190604招标公告
长丰县北城医院综合建设土建及安装工程项目
二标段工程
钢结构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招采联系人: 王涛185*****301
技术联系人: 王劲淞 151*****418
发出日期: 年 月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1、工程概况
2、投标人合格条件
3、投标费用
4、招标方式
5、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6、工期要求
7、工程质量及验收要求
8、安全目标
9、文明施工目标
10、CI形象目标
11、投标报价
12、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13、工程量计算
14、结算及支付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1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17、合同授予标准
18、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1、工程概况
L.1工程名称(全称):长丰县北城医院综合建设土建及安装工程项目二标段工程
2.1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龙湖路交口西北侧
3.1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1建设单位: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5.1总建筑面积:208758.27m2。
6.1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2、投标人合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相关专业承包资质。
3、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自身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现场踏勘等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4、招标方式
本分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5、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5.1招标范围:本工程钢结构雨棚、采光顶、连廊施工。
5.2工作包括:依据施工图纸、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要求,本工程承包长丰县北城医院综合建设土建及安装工程二标段项目所有钢结构制作加工、运输,安装,探伤和安装施工,废料清理等其他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5.3施工要求:满足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满足中建CI规范要求,具体施工尺寸及其他要求以施工图纸及甲方现场工程人员工程指示单为准。
6、工期要求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7、质量标准及奖项
7.1质量标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按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达到业主认可的标准为依据。)
7.2本工程必须达到合格质量奖项标准。
7.3本工程要求投标方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质检员。
8、安全目标
不发生B级及以上安全事故,达到业主及招标方要求。
9、文明施工目标
达到业主及招标方要求。
10、CI形象目标
达到中建总公司CI形象要求。
11、投标报价
11.1本次招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投标方应在招标方提供的统一格式的投标报价单上填写综合单价,并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以此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分包方式为:包人工、包机械、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已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该综合单价不得进行调整。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依据招标方工程部签发的施工图纸及有效的变更、洽商进行计算。单价不因暂定量与实际量之间存在差异而进行调整。
12、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塔吊、一级、二级电箱
13、工程量计算
工程量按照2018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工程量规则计算。
14、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14.1本工程执行过程月度结算。
14.2每月20日投标人递交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所完成工作内容的月度结算报告,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递交的完整月度结算报告资料后5天内审核完毕,投标人应积极配合。
14.3、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
14.4、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每月20日办理结算,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没有月度结算不予付款。乙方每月20号前做月度结算,项目主管现场施工区域的负责人对其当月完成的工程项目及施工部位进行签认,工程进度款支付为所完工程价款的60%,全部结算完成付到结算额至70%,业主方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内无息返还。
(付款宽限期3个月)。
在招标方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允许招标方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工程款,且不予贴息。
14.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投标费用:
14.5.1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向招标单位缴纳1000元的招标管理费,此费用不予退还。
14.5.2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要求,该招标工程所有投标人必须向分公司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额的2%,且最低不得低于1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分供商,需在开标前交纳。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
4)提交投标保证金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接收方可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需在定标后,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合同额的5%不低于2万不超高20万),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14.5.3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15.1投标报价表
1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5.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5.4企业简介(包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书)等资料原件均扫描上传至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集采网络交易网(若上述文件前期已上传至集采网,不需再上传)。
15.5投标系统网址:http://yzw.cn
16、投标文件的领取、递交、开标与评标
以云筑网要求为准。
17、合同授予标准
17.1招标人将选择投标价格、资金结算、供货保证方面最有利于招标人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17.2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18、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8.1中标通知书发出15日内,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分包合同的签署,规定时间内不签合同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权利,招标人可以另外选择其他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18.2分包合同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分包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县北城医院项目
附件一
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投标报价表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 目 名 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金额(元) | |||
税前综合单价 | 含税单价 | 税前合价 | 含税合价 | ||||||
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 |||||||||
合 计 |
以上综合单价及总价中包含:1、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设备费、材料费(包括主材及螺栓、地强螺栓、焊条等各种辅材、材料外购及其他满足施工需要的材料费用、损耗、材保费)、人工费、运输费、场内材料搬运费(含二次搬运)、二次深化费用、机械进出场、油费、日常维修、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现场赶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竣工清理费、冷热天气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配合其他分包施工费用、施工措施费、投标人自行管理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同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均已考虑并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合同期内因燃料费、运输费、任何税率、工资、物价、备案所需相关费用、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不得提出任何调整要求。综合单价报价中含税金。具体综合单价中包含的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中的相应条款。
2、乙方人员和乙方自带工具运输交通工具采购费、工资及工资附加费、雨季施工费用、文明施工费;超高建筑人工降效和施工措施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施工不可预见费、抢工费、措施费、焊缝探伤及外观等各种检测试验费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水平及垂直运输费、场地清理费、工具加工费、成品保护费、高空作业难度、各种办证费、节假日补助费、误餐费、医疗费、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各项保险费、差旅费、劳务人员的养老统筹等合同范围和合同内容所规定、国家及地方法律、规章等规定的与该承包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
3、包工期、包质量、包成品保护、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场内运输、包工程验收,包甲方验收达标、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包施工过程中一切工伤费用、包物价上涨因素,劳保基金、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该工程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并综合考虑楼层高度超高、本工程在施工期间,不管工、料、机等价格如何变化,均不再调整单价和费用,工程款支付时须开具工程所在地正式发票。
4、乙方要充分考虑企业在当地工人的调配能力,一但出现工程工作不饱和的情况应在本企业内进行调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业主没有确认工程窝工的情况下提出窝工损失费。
5、依据经甲方、业主确认的施工图纸按合同中约定的计算规则计算经甲方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6、投标报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与业主及招标人指定的专业分包或其他专业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7、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的市场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8、满足招标人及规范要求的各项技术要求。
9、工程量的计算方式:结算总价=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其他款项
10.1、分包人负责协助承包人同业主进行结算,清单量少于承包人与业主的结算工程量部分,在分包结算金额中扣除。
10.2、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须经承包人和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后的有效方可作为工程量结算增减依据,未经承包人、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增减变更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分包人需按甲方确定的二次深化图纸要求施工。
10.3、本工程所有措施费用不单独计取,均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10.4、分包人需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
10.5、工程结算:工程完工,经承包人验收达到合格,并经业主、监理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10.6、在合同签约时,分包人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分包人同意承包人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附件一:承诺书
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七项协议
附件四:合同部分
附件一:承诺书
致:_____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招标文件的确认:
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2、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3、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达到“合格”质量等级。
4、安全文明:
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合肥市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并备案完,把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完,把实名制卡办理完。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在施工高峰阶段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实名制卡开卡率达到95%以上。
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持证率要求达到100%。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1160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现场文明必须符合招标人及海河杯、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要求;现场、道路、大门口、门前人行步道保证干净整洁,实现门前三包。
7)现场工人之间或与其他队伍之间不发生打架斗殴或群殴事件,如发生同意对参与各方先各处罚5000元人民币,待查清责任后,对责任方追罚20000元;
5、工程造价:
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劳务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如发生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中途确需停工或更换劳务分包队伍时,双方应签订终止合同协议,同时做好劳务费结算支付、工程移交、退场等事宜。
合同中注明的双方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发生变动时,须书面通知对方,若变更项目经理必须有授权书,并将发生的变更、洽商等资料进行清理,及时办理签证,事后不得追加。
全面贯彻周清月结制度,每月30日前,我方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招标人项目商务部报送当月《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如不履行,贵司有权停止我司在天津分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工期顺延的情况,我方保证在劳务合同到期前与贵司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合同工期及相关经济条款,如我方逾期不提出,视为我方合同价格不需变更。
施工过程中因价格上涨造成无法履行合同条款的,双方协商及时终止协议,办理退场结算,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6、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7、材料管理:为保证工程项目材料的有序管理,减少材料的损失,明确职责,分清业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总则:为加强材料管理工作,确实做到科学、合理的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需要、聊低成本”的原则,使材料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清楚、奖罚分明。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1.1本项目的材料管理主要由甲方物资部,各专业分包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配合材料设备的询价、定货、采购、报验。
1.2材料报验,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材料主管人员,负责材料的报验工作,材料在进场以前填写报验单,报送样品,进场数量、规格及有关证书(生产厂家资质证书、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进行报验,未经报验通过的材料/构配件不得进场使用,若违章使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00-20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拆除退场。
1.3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24小时内必须向总包申请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前不得分散到施工现场。报验时带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报验单,由分包单位的工长/材料员及总包专职工程师按报单内容到料场验收合格后再报监理。没有报验或报验没通过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使用,也不得分散到料场以外的地点。并按总包要求做退场或其它处理。
1.4材料堆放管理,总承包部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专业分包的材料堆放区域。
(1)各专业分包必须在指定区域分门别类、堆码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
(2)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得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总包的指定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或者随时随用。
(3)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有明显标识,标识牌的制作必须事先征得总包的同意。
1.5材料、设备、机具清单在门卫处登记。门卫为每个专业分包单位设材料、设备、机具台帐,查实登记后放行。
1.6剩余材料、设备、机具出场时,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开具门证。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凡未在进场台帐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总包财产不得运出场外。
1.7承包方应设置专职物资管理人员负责与项目业务往来及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
1.8承包方物资管理人员应服从项目物资部的管理。
8、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被选中,我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人的合同目标,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队伍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我方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并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9、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
严格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关于切实加强项目劳务管理的通知》中之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此规定中要求做好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
我公司进场施工后,如我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将向分管该劳务队伍的工长提交《班组承包协议》,有明确的包干价格或单项价格,同时也有明确的日工价格。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我公司愿被清出分公司、公司、局合格分包方名单。
项目部和劳务分包队伍必须分别设置专兼职劳动力管理员。劳动力管理员应持有岗位证书,切实履行劳务用工管理的职责。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将进场施工人员办理劳务备案手续,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完善人员增减,劳务费支付和工资发放等台帐资料。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商务经理汇报。
我队进场施工后,由每个工长分专业对口自己管辖的施工范围内的劳务队,根据我方提供的人员名单核对进场施工人员,收集其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和岗位技能证书,工长每天对所有工人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实名考勤,考勤完毕后我方劳务队长和班组长签字认可。每月25日前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工长提交真实、有效的《花名册》(附表3)、《工资表》(附表4)、《考勤表》(附表5),工长收集后交项目劳动力管理员整理并在项目商务部备案,如不配合此项工作,工长可报项目经理,强行停工、清出现场,问题严重的队伍清出分公司、公司、局合格分包方名单。
按月按实及时填写劳务企业人员《花名册》、《月考勤表》、《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且要有工人领取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工长按月收集原件,并交项目劳务管理员处整理、备案。
项目赶工等特殊情况期间,我方组织人员临时抢工时,应在人员进场前进行申报并签协议,积极配合项目部进行抢工阶段的实名考勤管理和结算工作。
10、承诺期限:本合同执行期间及双方同意的延期时间。
承诺单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合同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结算文件等一切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劳务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签字盖章生效时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联系电话:,在津住址:
劳务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在津办公地址:
特此证明!
劳务分包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专业分包施工队长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合同文件的劳务队长,授权其处理施工现场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劳务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关于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的承诺函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参加贵司长丰县北城医院综合建设土建及安装工程二标段工程的投标工作,现已经详细学习了贵司关于劳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如果我司能够有幸中标,在合同的执行期间将严格按照贵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司承诺按贵司要求设置 名专职劳务管理员,分别为: (姓名) (身份证号) ,参与项目的日常劳务管理工作,不兼职其他工作;如特殊情况变更或撤换劳务管理员将及时通知贵司项目部,并立即增补经贵司项目部审核后合格的劳务管理员继续执行相关工作。
2、我司承诺在施工现场所用的劳务人员全部按贵司实名制管理流程要求进行管理,包含提交劳务花名册、劳务人员入场教育考试、与每一个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与每一个班组签订班组承包协议、办理实名制IC卡、配合项目日常考勤、按照政府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向项目部上报真实的工资发放表等等劳务全过程管理的相关手续;如中途进行劳务人员的变更按照劳务管理规定要求书面报告贵司项目部,并及时进行信息的录入和其它相关工作。
3、我司承诺在施工期间不使用没有合法身份信息和已经被贵司和我司列入劳务黑名单的班组和人员。
4、如果我司的劳务人员发生恶意讨薪或越级上访事件,我司承诺全力配合贵司项目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如施工期间我司的劳务人员有不认真或抵制执行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经教育后拒不整改的,我司服从贵司项目部的管理,立即更换相关人员或班组。
6、如我司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承诺方盖章: 法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拟定的现场队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项目管理目标及质量管理条例
一 项目管理目标
1 质量目标及方针
质量目标:合格
管理方针:精心施工 预防监控 遵规守法 诚信至上 以人为本 追求卓越
2 工期目标
根据整上工程施工的具体筹划,为确保工期总目标的实现,对分阶段工期目标控制如下:按照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配合安装随主体结构进度完成。
3 安全目标: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4 文明施工目标:确保黄山杯;争创鲁班奖;
5 环境管理目标及方针
管理方针:精心施工 预防监控 遵规守法 诚信至上 以人为本 追求卓越
管理目标:杜绝环境污染,美化施工周边环境,营建“花园式工地“
二 质量标准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严格按照质量检查规范中的列项进行检查,实行质量三检制,国家标准及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质量奖罚规定
一、奖励条例
1、重视质量,不违章指挥,不对抗质量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0%以上的奖生产或管理人员200-500元。
2、图纸、工艺标准,施工技术措施操作接受质检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0%以上的奖施工操作人员和生产人员100-300元。
3、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坚守岗位、严守职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分管区域内不发生质量事故、质量通病得到较好治理,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0%以上的奖施工队100-500元。
二、质量要求
专业分包单位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样板引路,重点是突出“精”和“细”,一是点点处处按规范、标准要求,多方消除质量通病,二是“粗粮细做”,“细粮精做”,以高于国家标准为标准。既强调内部质量,更突出观感效果,最终实现高档次的质量等级。
1、取质量预控措施。专业分包工程质量管理以预控为重点,杜绝死后验尸。
2、 专业分包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报请总包部确认。以保证工程质量在各个环节受控。未建立和完善质管体系的分包不得开工。
3、 分包方进场后十天内要向总包提交质量保证计划书,计划书包括以下内容: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关键部位质量的跟踪控制、质量通病的防治等。未能按要求提交计划书的分包方必须停止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自负。
4、 每个分项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分包方应通过总包向监理报验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流程、施工方法、系统试验等,要求与其它专业配合交叉施工办法,劳动力、机具、材料安排、设备、成品供应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
5、 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在现场巡视发现问题时,有权向分包单位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必要时下发停工罚款单,直至将问题改正为止。
6、 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将根据分包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对分项工程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再向监理及业主报验。
7、 工程质量报验工作规定了具体的程序,使专业分包在工程质量的报验方面能按照统一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详见工程选题报验程序流程图。
三、处罚条例
1、视质量违章指挥,对抗质检人员履行检查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2、对不按图纸、工艺标准、质量标准、施工技术措施操作,拒不接受质量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3、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偷工减料,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生产)操作人员罚100-500元,情节严重从重罚款。
4、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不督促整改,分管区域内经常发生质量事故,发现问题不及时反映的质量检验人员罚款100-400元。
5、一般质量事故,罚分包队1000-5000元,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罚。
进场的材料、成品、构件、器材无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合格证,材料质量低劣者,罚有关责任人员100-400元。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工程名称: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
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二、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3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08)97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管理的通知规定,按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见安全部安全管理协议。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按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及《2012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3、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应此给甲方造成的名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5%给予处罚。
五、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分包方对其伤者和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属总包方责任由总包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双方单位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后,不论其责任方属于哪一方,伤亡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尽责安排和处理。
3、发生死亡、重伤事故,不论其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统一报告。
六、施工现场车辆管理要求:
1、1、凡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安全行驶。
2、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每小时内,做到礼让三分,安全行驶。
3、严禁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各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各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4、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5、运送物资材料出场的车辆必须出示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出场单,并由门卫核验出场材料是否与出场单一致。
6、起重车起吊、挖土车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7、出场须自行清理、清洗轮胎,避免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因车辆污染城市路面所产生的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或使用人承担。
8、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由车方负责。
9、为工程施工服务的车辆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均由车方负责。
七、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材料管理协议书
工程名称: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证材料的有序管理,减少材料的损失,明确职责,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总则:本工程施工工期短,作业面广,分包队伍较多,材料用量大,必须加强材料管理工作,要合理的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要求、降低成本、控制物资流失的原则,保质保量及时组织材料进出场,并使项目材料管理规范化、程序化。
1、乙方授权材料员 负责与项目业务往来及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乙方材料管理人员应服从项目物资部的管理,在物资调配及使用上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物资部工作。
2、乙方自行采购的工程实体材料、周转料具和安全防护材料按工程进度提前1天报送甲方物资部,报送样品,进场数量、规格型号,材料进场时必须附有合格证、检测报告、生产厂家资质、代理商资质等相关资料均一式五份,并在每页盖公章填写抄件内容(原件存放于XX单位,抄件人签字,日期),具体需要准的资料以资料室要求为准。并组织甲方物资部、质检、监理、分包共同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进场材料未按照甲方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的一律视为不合格材料,不允许进场。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要及时清理退场,乙方进场材料未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擅自使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00-20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拆除退场。
3、乙方现场设立物资库房的要服从甲方物资部安排,库房要满足甲方项目安全部、物资部的相关规定及《库房管理制度》(物资分类码放、整齐、有标识、防火、防雨、防潮、防爆等),库房内要挂有库房管理制度,达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相关管理程序文件要求。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的按《库房管理制度》处以罚款1000元。
4、乙方对甲方、业主采购进场的物资无条件提供卸车人员,根据甲方项目物资部管理员的要求,按甲方施工平面图布置要求将进、出场的材料以及工程实体材料及时、完好的分别堆码,整理好场容,悬挂甲方提供的统一材料标识牌(甲方采购合同规定的由厂家自行装卸的物资除外),并无条件对现场内物资的二次搬运、整理码放、材料标识等服从甲方项目物资部安排。且乙方不得对场地的其它分包的材料进行偷盗。如发生以上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00-20000元的罚款。
二、供应管理
1、验收与保管
①、乙方采购各类物资进场,需组织甲方质检、物资、监理、乙方材料员共同验收规格、数量、外观质量等,如有特殊要求的材料,应通知技术、质检、监理、乙方材料员共同参与验收。
②、需复试的材料,通知技术部(试验员)按规定取样送检。
③、甲方提供材料进场,由项目物资部组织业主、监理、项目质检和分包材料员等共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物资,及时分发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
④、甲方及业主为乙方提供的材料实行限额领料,由甲方依据预算限额和样板量限额编制限额领料量,经项目商务部审核后,作为限额供应量。
⑤、对乙方超耗量、超用量,按双方合同中的相关规定结算,并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三、现场管理
1、材料堆放管理,甲方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乙方材料堆放区域。根据乙方施工合同有关规定,对乙方按《文明工地标准(料具管理)》考核,每周进行评分考核,对材料堆放不整齐、未做到工完场清的将给予书面整改,如乙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文明工地标准(料具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对优秀的,给予奖励。
2、乙方进场的所有材料在甲方指定区域内分类别、规格、堆放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悬挂甲方的统一材料标识牌。
①、灰砂砖、加气块、连锁砌块码放,每垛高度不得超过1.5m;
②、钢筋码放须下垫20cm,以便于流水;
③、木材、木模板码放应下垫上盖、码放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5m;
④、水泥、砂浆单独设库保管,水泥堆放下垫15cm、距墙30cm、每跺不得超过10袋;普通水泥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特种水泥不得超过一个月,标识要清楚。
3、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得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总包指定的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放置。
4、对堆码在室外的材料,怕雨水的搭设堆料平台,并使用雨布或塑料布覆盖严密。
5、乙方所有进场材料、设备、机具等清单必须到项目物资部登记,以便出场时开具出门证。
6、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凡未在进场清单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总包财产不得运出场外。
7、甲方材料员每周定期对现场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随意切割、损坏、掩埋、点焊等甲方材料的情况,按原值五倍进行罚款。
四、现场监督
总承包材料员将随时在现场检查料具的使用情况,对违规使用、随意损坏、浪费的现象将按公司及项目有关规定对分承包方进行处罚。对材料堆放不整齐、未做到工完场清的将给予书面整改,三天内将整改反馈到物资部,如分承包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有关文明工地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如与合同发生抵触以合同为准,协议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章):
甲方法人授权代表: 乙方法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防火责任书
工程名称: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加强防火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保证在防火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关系
施工队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本区与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置专职消防、保卫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防火工作。
二、责任期间
防火时间为:开工至竣工时间结束。8
三、责任目标
1、建立健全防火组织,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
2、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工作,提高施工人员防火安全意识,效果明显。
3、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工作措施。
4、不发生火灾事故和煤气中毒事故。
5、日常防火管理到位 ,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资料齐全。
以上各条如若违反后果自负,项目概不负责。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
工程名称: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更好的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预防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政府消防条例1989年第20号令、1999年22号令、2000年第53号令 、以及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实行治安消防保卫责任制,以增强施工队伍及职工的自自治、自卫能力,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工程施工现场治安 、消防安全责任书。
现将具体管理工作的责任如下:
一、甲方责任
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定消防保卫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2、定期布置、检查乙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为乙方制定明确的治安、消防责任区域,制定有关全面管理的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3、负责对乙方治安、消防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负责乙方进场人员的花名册与现场人员是否相符,并协助乙方办理暂住征及其他有关证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工程内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
2、服从甲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和监督,自觉贯彻落实本工程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及市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好自身职工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3、乙方必须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本队治安、消防工作。
4、乙方主管负责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人员情况,外地来津人员必须符合(89)31号文件要求,做到手续齐全,情况明确,不得私自招零散三、无组织冒名顶替人员。
5、经常性的对本职工进行法制、法规和消防等知识培训,要求职工遵守国家和合肥市的法律、法规条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6、乙方主要负责人要会同甲方进行治安、防火安全等方面的入场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岗,并将批准注册的职工花名册、照片报甲方存档,以便管理,做到准确无误。
7、乙方要按合肥市要求,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证”,办证率必须达到100%。来人注册,走人注销。
8、乙方注册人员在100人以上,应设立治保小组,有专门负责接受甲方指导,并开展相关培训教育 工作,提高自防、自治、自卫能力,配合甲方进行防范、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9、严禁使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执行管制、保释、缓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及有过违法行为等人员。
10、杜绝重大案件、治安案件及恶性案件发生;杜绝火灾交通死亡事故;杜绝或减少一般刑事、治安及治安火灾的事故发生,全年刑事案件发生率控制在0.67%以下,职工违法率应控制在职工总数的0.93%以下,并建立具体的治安防范措施。
11、乙方要做好现金及贵重物品的保管,严防被盗,财务要限额存放,并设有严密的存放措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者,指定保管措施。
12、乙方要做好职工后勤的保管工作,度责任明确,期检查。严禁男女混住、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不准留宿未经批准的暂住人员。
13、乙方主要领导为乙方防火负责人,负责本队的防火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施工前要制定出本单位、标段管理措施,直接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检查工作。
14、加强对物资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各分包方必须制定在作业区内油漆、烯料、化工等易燃、易瀑材料的管理措施。
15、加强对本队职工住地的消防和卫生管理,防止各种案件的发生,并配备相应幼小的灭火器材。
16、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规定和制度,严禁在现场楼层内吸烟;使用明火作业,必须申报“用火证”,明确责任人,看火人及灭火措施齐全,配备灭火器。如施工场地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市劳动局发放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市消防局发放的上岗证),否则违章作业引起的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将由违章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全部承担,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追究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17、各队的标段施工层要求自配不少于10个8公斤灭火器材,库房不少于5个灭火器材(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定期检查,保持完好,以备应急使用。各队组织一支义务消防队,按标段大小,一般不少于20人由乙方领导班子组建治保小组,把名单打成正式的表格,报甲方保卫部,由甲方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18、施工现场宿舍、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煤炉取暖做饭,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大灯泡(100瓦以上含100瓦)和典钨灯照明,严禁私拉电线,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检查审批(要求有书面报告),否则则造成的火灾或煤气中毒事故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严禁住入,如因搭设临时库房,要求住一人兼保安,必须申报甲方主管部门检查批追,方可塔设和住值班人员。
19、乙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市政府17号令,由乙方法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责任的组织实施,乙方应教育本队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教育面达100%。
20、现场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工作按照合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工程内外做到工完场清,不留任何安全火灾隐患。
21、各分包单位所设材料、堆放场地及临时库房,必须由甲方指定不得擅自占用楼内、楼外的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搭设临时库房或影响其他分包队的正常施工。如有需要时给予配合,及时拆除。
22、各分包队进场前,必须到安全、保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磁卡办理费用10元每个,磁卡押金20元/人,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办卡费不再退还,押金在磁卡退回后退还。
23、因违反消防法规,以至发生火灾,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本工程项目消防、治安处罚标准:
1、施工现场楼层内无证、无手续违章动用明火作业处罚100—500元。
2、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处罚100—200元。
3、非专业焊工违章操作处罚100—500元。
4、非专业电工操作处罚100—500元 。
5、私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等物品罚款200—500元 。
6、现场的一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器具、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许私自挪用、随意损坏,违者处罚100—500元。
7、偷盗、骗取、哄抢、故意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务、数量较小,除按价加倍赔偿外,另处罚500—1000元 。数量较大者,送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8、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除赔偿医疗费、工资、营养费外,另处罚款500—1000元。
9、结伙斗殴,寻衅闹事或饯行其他流氓活动,罚款500—1000元。
10、煽动闹事、制造混乱、非法容留、窝藏、协助违法犯罪分子,并拒不举报,罚款1000—2000元。
11、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出售传播淫秽物品,罚款500—1000元。
12、不按市政府要求办理各种证件,冒名顶替,涂改证件,每查出一位罚款100—200元。
13、由于乙方管理不当,教育不够,发生拘留、逮捕、判刑、劳教现象,对现任单位负责人罚500——1000元。
14、针对以上各条中鉴于与责任人单位的管理不严有直接连带责任,故对发生以上1、2、3、4、5、12、13条的责任单位同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发生以上第7、8、9、10、11条的责任单位 同时视情节分别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注:针对以上处罚责任者本人无力支付罚款,一律由乙方单位负责支付,所有罚款必须在通知书下达的3日以内交到甲方主管财务部门,超过期限,则由甲方在当月拨付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同时,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刑事处罚。
四、责任书说明
1、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消防监督机关一份。
2、乙方退场和竣工结算时,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环境保护协议书
工程名称: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我公司(甲方)承建的分承包合同要求为分承包规定的施工条件。
二、乙方为运输分承包方
1、在运输化学品,特别是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分承包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管理的规定;
a)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b)碰撞、互相接触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
c)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d)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
e)必须办理必备应急措施和方法。
2、并遵守下述要求:
a)加强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b)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冲洗车辆;
c)对漏油的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d)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鸣笛;
e)施工现场有防扬尘飞散的措施。
三、乙方为建筑施工分包方:是
1、分包方(乙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建筑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分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2、分包方要保护施工周围现场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3、分包方要防止或减轻粉尘、振动噪声等对社区污染和危害。
4、分包方要合理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气物。
5、建筑工程竣工后,分包方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6、如果分包方有食堂、生活区,应严格遵守地方的有关规定,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
四、如以上分包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五、双方如有其它约定另附。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目标及质量管理条例
一 项目管理目标
1 质量目标及方针
质量目标:合格
管理方针:精心施工 预防监控 遵规守法 诚信至上 以人为本 追求卓越
2 工期目标
根据整上工程施工的具体筹划,为确保工期总目标的实现,对分阶段工期目标控制如下:按照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配合安装随主体结构进度完成。
3 安全目标: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4 文明施工目标:确保“黄山杯”,争创鲁班奖
5 环境管理目标及方针
管理方针:精心施工 预防监控 遵规守法 诚信至上 以人为本 追求卓越
管理目标:杜绝环境污染,美化施工周边环境,营建“花园式工地“
二 质量标准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严格按照质量检查规范中的列项进行检查,实行质量三检制,国家标准及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质量奖罚规定
一、奖励条例
1、重视质量,不违章指挥,不对抗质量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0%以上的奖生产或管理人员200-500元。
2、图纸、工艺标准,施工技术措施操作接受质检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0%以上的奖施工操作人员和生产人员100-300元。
3、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坚守岗位、严守职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分管区域内不发生质量事故、质量通病得到较好治理,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0%以上的奖施工队100-500元。
二、质量要求
专业分包单位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样板引路,重点是突出“精”和“细”,一是点点处处按规范、标准要求,多方消除质量通病,二是“粗粮细做”,“细粮精做”,以高于国家标准为标准。既强调内部质量,更突出观感效果,最终实现高档次的质量等级。
1、取质量预控措施。专业分包工程质量管理以预控为重点,杜绝死后验尸。
2、 专业分包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报请总包部确认。以保证工程质量在各个环节受控。未建立和完善质管体系的分包不得开工。
3、 分包方进场后十天内要向总包提交质量保证计划书,计划书包括以下内容: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关键部位质量的跟踪控制、质量通病的防治等。未能按要求提交计划书的分包方必须停止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自负。
4、 每个分项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分包方应通过总包向监理报验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流程、施工方法、系统试验等,要求与其它专业配合交叉施工办法,劳动力、机具、材料安排、设备、成品供应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
5、 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在现场巡视发现问题时,有权向分包单位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必要时下发停工罚款单,直至将问题改正为止。
6、 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将根据分包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对分项工程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再向监理及业主报验。
7、 工程质量报验工作规定了具体的程序,使专业分包在工程质量的报验方面能按照统一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详见工程选题报验程序流程图。
三、处罚条例
6、视质量违章指挥,对抗质检人员履行检查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7、对不按图纸、工艺标准、质量标准、施工技术措施操作,拒不接受质量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8、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偷工减料,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生产)操作人员罚100-500元,情节严重从重罚款。
9、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不督促整改,分管区域内经常发生质量事故,发现问题不及时反映的质量检验人员罚款100-400元。
10、一般质量事故,罚分包队1000-5000元,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罚。
进场的材料、成品、构件、器材无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合格证,材料质量低劣者,罚有关责任人员100-400元。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工程名称: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三、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
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四、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3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08)97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管理的通知规定,按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见安全部安全管理协议。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按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及《2012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3、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应此给甲方造成的名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5%给予处罚。
五、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分包方对其伤者和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属总包方责任由总包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双方单位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后,不论其责任方属于哪一方,伤亡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尽责安排和处理。
3、发生死亡、重伤事故,不论其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统一报告。
六、施工现场车辆管理要求:
10、1、凡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安全行驶。
11、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每小时内,做到礼让三分,安全行驶。
12、严禁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各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各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13、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14、运送物资材料出场的车辆必须出示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出场单,并由门卫核验出场材料是否与出场单一致。
15、起重车起吊、挖土车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16、出场须自行清理、清洗轮胎,避免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因车辆污染城市路面所产生的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或使用人承担。
17、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由车方负责。
18、为工程施工服务的车辆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均由车方负责。
七、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材料管理协议书
19、工程名称:
20、甲方:
21、乙方:
22、为保证材料的有序管理,减少材料的损失,明确职责,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23、一、总则:本工程施工工期短,作业面广,分包队伍较多,材料用量大,必须加强材料管理工作,要合理的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要求、降低成本、控制物资流失的原则,保质保量及时组织材料进出场,并使项目材料管理规范化、程序化。
24、1、乙方授权材料员负责与项目业务往来及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乙方材料管理人员应服从项目物资部的管理,在物资调配及使用上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物资部工作。
25、2、乙方自行采购的工程实体材料、周转料具和安全防护材料按工程进度提前1天报送甲方物资部,报送样品,进场数量、规格型号,材料进场时必须附有合格证、检测报告、生产厂家资质、代理商资质等相关资料均一式五份,并在每页盖公章填写抄件内容(原件存放于XX单位,抄件人签字,日期),具体需要准的资料以资料室要求为准。并组织甲方物资部、质检、监理、分包共同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进场材料未按照甲方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的一律视为不合格材料,不允许进场。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要及时清理退场,乙方进场材料未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擅自使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00-20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拆除退场。
26、3、乙方现场设立物资库房的要服从甲方物资部安排,库房要满足甲方项目安全部、物资部的相关规定及《库房管理制度》(物资分类码放、整齐、有标识、防火、防雨、防潮、防爆等),库房内要挂有库房管理制度,达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相关管理程序文件要求。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的按《库房管理制度》处以罚款1000元。
27、4、乙方对甲方、业主采购进场的物资无条件提供卸车人员,根据甲方项目物资部管理员的要求,按甲方施工平面图布置要求将进、出场的材料以及工程实体材料及时、完好的分别堆码,整理好场容,悬挂甲方提供的统一材料标识牌(甲方采购合同规定的由厂家自行装卸的物资除外),并无条件对现场内物资的二次搬运、整理码放、材料标识等服从甲方项目物资部安排。且乙方不得对场地的其它分包的材料进行偷盗。如发生以上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00-20000元的罚款。
28、二、供应管理
29、1、验收与保管
30、①、乙方采购各类物资进场,需组织甲方质检、物资、监理、乙方材料员共同验收规格、数量、外观质量等,如有特殊要求的材料,应通知技术、质检、监理、乙方材料员共同参与验收。
31、②、需复试的材料,通知技术部(试验员)按规定取样送检。
32、③、甲方提供材料进场,由项目物资部组织业主、监理、项目质检和分包材料员等共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物资,及时分发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
33、④、甲方及业主为乙方提供的材料实行限额领料,由甲方依据预算限额和样板量限额编制限额领料量,经项目商务部审核后,作为限额供应量。
34、⑤、对乙方超耗量、超用量,按双方合同中的相关规定结算,并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5、三、现场管理
36、1、材料堆放管理,甲方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乙方材料堆放区域。根据乙方施工合同有关规定,对乙方按《文明工地标准(料具管理)》考核,每周进行评分考核,对材料堆放不整齐、未做到工完场清的将给予书面整改,如乙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文明工地标准(料具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对优秀的,给予奖励。
37、2、乙方进场的所有材料在甲方指定区域内分类别、规格、堆放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悬挂甲方的统一材料标识牌。
38、①、灰砂砖、加气块、连锁砌块码放,每垛高度不得超过1.5m;
39、②、钢筋码放须下垫20cm,以便于流水;
40、③、木材、木模板码放应下垫上盖、码放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5m;
41、④、水泥、砂浆单独设库保管,水泥堆放下垫15cm、距墙30cm、每跺不得超过10袋;普通水泥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特种水泥不得超过一个月,标识要清楚。
42、3、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得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总包指定的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放置。
43、4、对堆码在室外的材料,怕雨水的搭设堆料平台,并使用雨布或塑料布覆盖严密。
44、5、乙方所有进场材料、设备、机具等清单必须到项目物资部登记,以便出场时开具出门证。
45、6、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凡未在进场清单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总包财产不得运出场外。
46、7、甲方材料员每周定期对现场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随意切割、损坏、掩埋、点焊等甲方材料的情况,按原值五倍进行罚款。
47、
48、四、现场监督
49、总承包材料员将随时在现场检查料具的使用情况,对违规使用、随意损坏、浪费的现象将按公司及项目有关规定对分承包方进行处罚。对材料堆放不整齐、未做到工完场清的将给予书面整改,三天内将整改反馈到物资部,如分承包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有关文明工地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50、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如与合同发生抵触以合同为准,协议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章):
甲方法人授权代表: 乙方法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防火责任书
工程名称: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乙 方:
52、为加强防火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保证在防火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53、责任关系
54、施工队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本区与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置专职消防、保卫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防火工作。
55、责任期间
56、防火时间为:开工至竣工时间结束。8
57、三、责任目标
58、建立健全防火组织,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
59、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工作,提高施工人员防火安全意识,效果明显。
60、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工作措施。
61、不发生火灾事故和煤气中毒事故。
62、日常防火管理到位 ,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资料齐全。
63、以上各条如若违反后果自负,项目概不负责。
64、
65、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66、签字: 签字:
67、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
工程名称: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更好的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预防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政府消防条例1989年第20号令、1999年22号令、2000年第53号令 、以及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实行治安消防保卫责任制,以增强施工队伍及职工的自自治、自卫能力,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工程施工现场治安 、消防安全责任书。
现将具体管理工作的责任如下:
五、甲方责任
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定消防保卫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2、定期布置、检查乙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为乙方制定明确的治安、消防责任区域,制定有关全面管理的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3、负责对乙方治安、消防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负责乙方进场人员的花名册与现场人员是否相符,并协助乙方办理暂住征及其他有关证件。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工程内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
2、服从甲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和监督,自觉贯彻落实本工程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及市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好自身职工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3、乙方必须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本队治安、消防工作。
4、乙方主管负责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人员情况,外地来津人员必须符合做到手续齐全,情况明确,不得私自招零散三、无组织冒名顶替人员。
5、经常性的对本职工进行法制、法规和消防等知识培训,要求职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6、乙方主要负责人要会同甲方进行治安、防火安全等方面的入场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岗,并将批准注册的职工花名册、照片报甲方存档,以便管理,做到准确无误。
7、乙方要按合肥市要求,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证”,办证率必须达到100%。来人注册,走人注销。
8、乙方注册人员在100人以上,应设立治保小组,有专门负责接受甲方指导,并开展相关培训教育 工作,提高自防、自治、自卫能力,配合甲方进行防范、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9、严禁使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执行管制、保释、缓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及有过违法行为等人员。
10、杜绝重大案件、治安案件及恶性案件发生;杜绝火灾交通死亡事故;杜绝或减少一般刑事、治安及治安火灾的事故发生,全年刑事案件发生率控制在0.67%以下,职工违法率应控制在职工总数的0.93%以下,并建立具体的治安防范措施。
11、乙方要做好现金及贵重物品的保管,严防被盗,财务要限额存放,并设有严密的存放措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者,指定保管措施。
12、乙方要做好职工后勤的保管工作,度责任明确,期检查。严禁男女混住、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不准留宿未经批准的暂住人员。
13、乙方主要领导为乙方防火负责人,负责本队的防火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施工前要制定出本单位、标段管理措施,直接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检查工作。
14、加强对物资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各分包方必须制定在作业区内油漆、烯料、化工等易燃、易瀑材料的管理措施。
15、加强对本队职工住地的消防和卫生管理,防止各种案件的发生,并配备相应幼小的灭火器材。
16、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规定和制度,严禁在现场楼层内吸烟;使用明火作业,必须申报“用火证”,明确责任人,看火人及灭火措施齐全,配备灭火器。如施工场地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市劳动局发放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市消防局发放的上岗证),否则违章作业引起的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将由违章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全部承担,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追究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17、各队的标段施工层要求自配不少于10个8公斤灭火器材,库房不少于5个灭火器材(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定期检查,保持完好,以备应急使用。各队组织一支义务消防队,按标段大小,一般不少于20人由乙方领导班子组建治保小组,把名单打成正式的表格,报甲方保卫部,由甲方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18、施工现场宿舍、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煤炉取暖做饭,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大灯泡(100瓦以上含100瓦)和典钨灯照明,严禁私拉电线,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检查审批(要求有书面报告),否则则造成的火灾或煤气中毒事故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严禁住入,如因搭设临时库房,要求住一人兼保安,必须申报甲方主管部门检查批追,方可塔设和住值班人员。
19、乙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市政府17号令,由乙方法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责任的组织实施,乙方应教育本队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教育面达100%。
20、现场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工作按照合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工程内外做到工完场清,不留任何安全火灾隐患。
21、各分包单位所设材料、堆放场地及临时库房,必须由甲方指定不得擅自占用楼内、楼外的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搭设临时库房或影响其他分包队的正常施工。如有需要时给予配合,及时拆除。
22、各分包队进场前,必须到安全、保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磁卡办理费用10元每个,磁卡押金20元/人,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办卡费不再退还,押金在磁卡退回后退还。
23、因违反消防法规,以至发生火灾,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本工程项目消防、治安处罚标准:
1、施工现场楼层内无证、无手续违章动用明火作业处罚100—500元。
2、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处罚100—200元。
3、非专业焊工违章操作处罚100—500元。
4、非专业电工操作处罚100—500元 。
5、私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等物品罚款200—500元 。
6、现场的一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器具、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许私自挪用、随意损坏,违者处罚100—500元。
7、偷盗、骗取、哄抢、故意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务、数量较小,除按价加倍赔偿外,另处罚500—1000元 。数量较大者,送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8、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除赔偿医疗费、工资、营养费外,另处罚款500—1000元。
9、结伙斗殴,寻衅闹事或饯行其他流氓活动,罚款500—1000元。
10、煽动闹事、制造混乱、非法容留、窝藏、协助违法犯罪分子,并拒不举报,罚款1000—2000元。
11、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出售传播淫秽物品,罚款500—1000元。
12、不按市政府要求办理各种证件,冒名顶替,涂改证件,每查出一位罚款100—200元。
13、由于乙方管理不当,教育不够,发生拘留、逮捕、判刑、劳教现象,对现任单位负责人罚500——1000元。
14、针对以上各条中鉴于与责任人单位的管理不严有直接连带责任,故对发生以上1、2、3、4、5、12、13条的责任单位同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发生以上第7、8、9、10、11条的责任单位 同时视情节分别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注:针对以上处罚责任者本人无力支付罚款,一律由乙方单位负责支付,所有罚款必须在通知书下达的3日以内交到甲方主管财务部门,超过期限,则由甲方在当月拨付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同时,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刑事处罚。
八、责任书说明
1、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消防监督机关一份。
2、乙方退场和竣工结算时,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环境保护协议书
工程名称: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三、我公司(甲方)承建的分承包合同要求为分承包规定的施工条件。
四、乙方为运输分承包方
1、在运输化学品,特别是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分承包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管理的规定;
a)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b)碰撞、互相接触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
c)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d)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
e)必须办理必备应急措施和方法。
2、并遵守下述要求:
a)加强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b)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冲洗车辆;
c)对漏油的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d)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鸣笛;
e)施工现场有防扬尘飞散的措施。
三、乙方为建筑施工分包方:是
7、分包方(乙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建筑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分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8、分包方要保护施工周围现场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9、分包方要防止或减轻粉尘、振动噪声等对社区污染和危害。
10、分包方要合理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气物。
11、建筑工程竣工后,分包方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12、如果分包方有食堂、生活区,应严格遵守地方的有关规定,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
四、如以上分包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五、双方如有其它约定另附。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廉政协议书
工程名称: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物资采购、分包选用行为,保证物资采购和分包选用的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经协商,甲乙双方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双方的责任
1.1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 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1.3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有向其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二、甲方责任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和分包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 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 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将自己的亲友或关联人介绍到乙方工作。
2.6 不得在家中接待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询访。
三、乙方责任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和分包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
费、感谢费等。
3.2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 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5 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其他物
品。
3.6 不得接受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
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
3.7 不得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家里询访有关事项。
3.8 乙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在物资采购或分包管理中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
查实,甲方有权终止物资采购或劳务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
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违约责任
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乙方监督部门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取消其合格供货商(分包商)资格。
4.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如有索贿或变相索贿,经乙方检举查处核实后,甲方将视情况给与被索贿金的1-3倍款额作为奖励(此款由当事人承担)。
4.4 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协议书有效期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时止。
六、协议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
分包合同
(GF-2003-0213)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协 议 书
承包人(全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全称):长丰县北城医院综合建设土建及安装工程项目二标段工程
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龙湖路交口西北侧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依据施工图纸、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要求,本工程承包长丰县北城医院综合建设土建及安装工程二标段项目所有钢结构制作加工、运输,安装,探伤和安装施工,废料清理等其他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二、分包合同价款
合同暂估价(不含增值税金)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金额元,合同暂估价(含增值税金)元(大写:)。
三 、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达到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天津市河东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备案生效。
承包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人:
(公章) (公章)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协议书、专用条款、补充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无其他 语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合肥市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
3.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执行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 及合肥市施工工程标准和规范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4、图纸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年月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壹套 ;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由分包单位承担此费用(含在合同综合单价里)。
4.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其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已包括合同价款内。
4.4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已具备施工条件和所需的证件、批件,满足分包人施工条件。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实施钢结构工程系统专业施工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均由分包人提供,费用含在分包单位承包金额中。
(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开工前完成。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2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开工前提交分包工程总进度计划,每月20日前向承包人报送完成统计工作量报表。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年月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年月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年月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施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对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费用已包含在分包价款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工程完工后,分包人在7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全部完整合格的验收资料和技术档案资料。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详见《补充条款》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合肥市施工验收规范。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本合同价款采用( 1 )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所有风险已含在合同单价内。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包括在合同价款内、已考虑各种风险因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不调整
(2)采用可调整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不采用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不采用
20、工程量确认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0日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无预付款
扣回时间和比例:无
21.2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每月20日办理结算,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没有月度结算不予付款。乙方每月20号前做月度结算,项目主管现场施工区域的负责人对其当月完成的工程项目及施工部位进行签认,工程进度款支付为所完工程价款的60%,全部结算完成付到结算额至70%,业主方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内无息返还。
(付款宽限期3个月)。
在招标方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允许招标方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工程款,且不予贴息。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年月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壹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无约定。
26.2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进行罚款(1000-2000元/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如分包人将此承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承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分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分包人每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伍仟元)并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分包人没能达到合同约定工程质量标准,由分包人进行返工修理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其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分包人维修并承担责任。
28、争议
28.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
30.2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自有施工机械及设备和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保险。
31、担保
31.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 ;
担保额度:/ ;
31.2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 ;
担保额度:/ ;
十、其 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分包人必须选用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设计图纸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建材质检部门出具有效期检测合格报告的工程材料及设备。承包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施工设备,均由分包人自行提供并符合要求满足施工需要,并全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32.4投标人必须选用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设计图纸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建材质检部门出具有效期检测合格报告的工程材料。承包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施工设备,均由分包人自行提供并符合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37、合同份数
37.1双方约定本合同正副本 陆 份,其中,承包人肆 份,分包人 贰 份。
38、补充条款:
38.1承包形式、范围
38.1.1承包形式:包工包料;钢结构过程验收资料由投标人负责。
技术方案要求:北区钢结构雨棚技术要求
1.设计概况及依据
1.1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建筑功能为:单层雨蓬;结构体系为:钢结构。
1.2执行的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包括不限于):
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 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
《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 50068-2001) |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 | 《钢结构防腐涂装技术规程》 (CECS343:2013)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2012) | 《钢结构钢材选用及检验技术规程》 (CECS 300-2011) |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7-2003) | 《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技术规程》 (JGJ82-2011) |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 |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GB/T 3632-2008)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2016年版)) | 《钢结构施工图参数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 (08SG115-1)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 《多、高层建筑钢结构节点连接》 (03SG519-1) |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 (GB51429-2017) | 《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 (16G519) |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GB/T 5313-2010) | |
《建筑结构用钢板》 (GB/T 19879-2005) | |
《碳素结构钢》 (GB/T 700-2006) | |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1591-2008) | |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 3274-2007) |
1.3本说明为项目的钢结构部分说明,基础及钢筋混凝土部分说明详混凝土部分说明。
1.4本工程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结构重要性系数:1.0。
1.5本工程设计基准期:50年,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1.6本工程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5g(按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答复)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场地类别为Ⅱ类,钢框架的抗震等级为三级。
1.7建筑耐火等级:一级;结构构件耐火极限(h):钢柱3.0;钢梁2.0,其余构件耐火极限详装饰图。
1.8设计荷载:
1.8.1 屋面恒荷载:1.2 kN/㎡(不考虑构件自重)。
1.8.2 屋面活荷载:0.5 kN/㎡。(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施工、使用过程中荷载标准值不得超过上述荷载限值)
1.8.3 基本风压为0.35N/m2(重现期50年) ,承载力验算时取风压取基本风压的1.1倍;地面粗糙度为B类。
1.8.4 基本雪压为0.60kN/m2(重现期50年) 、0.70kN/m2(重现期100年)。屋面积雪分布系数考虑高低屋面的影响。
1.8.5 温度作用:钢结构最大正温差(日均):升温 25℃;钢结构最大负温差(日均):降温 30℃。
1.9本工程±0.00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为:63.500(吴淞高程)
1.10本工程所有结构施工图中标注的尺寸除标高以m为单位外,其余尺寸均以mm为单位,图纸中所有尺寸均以标注为准,不得以比例尺量取图中尺寸。
1.11本工程使用的计算软件详见下表1.11:
计算用途 | 软件名称 | 软件版本 | 编制单位 |
整体计算 | 3D3S | V13.0.14 | 上海同磊土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补充计算 | Midas Gen | V2014 | 北京迈达斯技术有限公司 |
构件计算 | 理正工具箱 | 6.5 PB3版 | 北京理正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2.钢材技术参数及选用
2.1 钢材力学性能指标(N/mm2)
钢 材 | 抗拉、抗压 | 抗剪 f v | 屈服强度 | |
牌 号 | 厚度或直径 | |||
Q235 | ≤16 | 215 | 125 | ≥235 |
>16~40 | 205 | 120 | ≥225 | |
>40~60 | 200 | 115 | ≥215 | |
>60~100 | 190 | 110 | ≥205 |
钢 材 | 抗拉、抗压 | 抗剪 f v | 屈服强度 | |
牌 号 | 厚度或直径 | |||
Q345 | ≤16 | 310 | 180 | ≥345 |
>16~35 | 295 | 170 | ≥325 | |
>35~50 | 265 | 155 | ≥295 | |
>50~100 | 250 | 145 | ≥275 |
钢 材 | 抗拉、抗压 | f 抗剪 v | 屈服强度 | |
牌 号 | 厚度或直径 | |||
Q345GJ | ≤16 | 310 | 180 | ≥345 |
>16~35 | 310 | 180 | 345~465 | |
>35~50 | 300 | 175 | 335~455 | |
>50~100 | 290 | 170 | 325~445 |
注:1).钢材除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屈服点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外,尚应具有碳含量、冷弯实验、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2).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3).Q235、Q345钢材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08的规定,Q345GJ应符合
《建筑钢结构用钢板》GB/T 19879-2005的规定。
4).热轧H型钢应符合《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11263-2010的规定;工字钢、角钢、槽钢应符合《热轧型钢》GB/T 706-2008的规定。
5).无缝钢管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2008的规定,直缝焊钢管应符合《直缝焊钢管》GB/T13793-2016的规定。
6).钢材的检验要求和抽样复验要求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和其他有关规范的要求。
2.2 钢板板厚≤35mm时,采用Q345钢材;钢板厚度≥35mm时,采用Q345GJ钢材。
当板厚≥40mm且沿板厚方向受力时,应符合《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2010的规定。
2.3 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锚栓等紧固件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
2.4 钢材选用: 1) 除特别注明外,本工程钢材的材质均为Q345B。
2) 除注明外,连接件、加劲板的钢材牌号及性能要求与母材相同。
3.构件与连接形式
3.1 本工程钢结构构件的截面形式规格见详图。
3.2 刚架构件(柱、梁)的翼缘与端板的连接焊缝为全熔透坡口对接焊,质量等级为一级。
3.3 腹板与端板的连接焊缝采用与腹板等强的角焊缝,焊缝质量等级为三级,外观缺陷二级。
3.4 构件连接
1) 所有构件需接长时,采用等强连接;焊接时,采用全熔透焊缝。上下柱工地连接,采用全熔透焊接。
2) 当框架梁带出一段悬臂段再进行梁梁拼接时,该悬臂段长度一般不少于Ln/10及2倍梁高(Ln为梁净跨),
且一般不大于1.6m。悬臂段与柱的连接采用全熔透等强度焊接。
3.5 杆件接长、工地拼接、梁柱拼接、梁梁拼接以及梁柱刚接接头,本施工图未绘制节点详图时,参照《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
节点构造详图》16G519执行.
3.6 箱型钢柱梁柱节点区加劲肋的设置,除各详图注明外,可按照图3.6-1设置,具体做法详见图3.6-2。
4.连接材料
4.1 连接材料选用表。
连接材料 | 应符合的标准名称 | 应符合的标准代号 | 备注 |
高强度螺栓 |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 (GB/T 1231-2006) | 采用10.9级 |
普通螺栓 | 《六角头螺栓-C级》 | GB/T 5780-2016 | 采用4.6级螺栓,C级孔 |
栓钉 | 《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 | GB/T 10433-2002 | 屈服强度为240N/mm2,抗拉强度设计值为215N/mm2, |
焊接方法 | 钢号 | 应符合的标准名称 | 应符合的标准代号 | 焊接材料 |
手工电弧焊 | Q235 | 《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 | GB/T 5117-2012 | 焊条E43xx系列 |
Q345 | 《热强钢焊条》 | GB/T 5118-2012 | 焊条E50xx系列 | |
自动埋弧焊 | Q235 |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 | GB/T 5293-1999 | 焊剂:F4Ax型;焊丝:H08A、H08MA |
Q345 | 《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 | GB/T 12470-2016 | 焊剂:F50xx型;焊丝:H10Mnx | |
CO2气体 | Q235 |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 GB/T 8110-2008 | 焊丝:ER50-6 |
注:1).本说明中所有列焊条、焊丝及焊剂牌号均为选配建议,焊条、焊丝及焊剂最终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确定,焊缝强度不应低于母材强度,焊缝及热影响区
冲击韧性要求同母材。
2).焊缝金属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当不同强度钢材焊接时,焊接材料强度应按强度较低的钢材选用。由焊接材料及焊接工序完成的焊缝,其机械性能
不应低于原构件的等级。
5.焊缝
5.1 对于全熔透焊缝,制作单位可根据焊接规程的基本要求,结合焊缝质量等级、焊接工艺和焊接次序,确定坡口形式和尺寸。
5.2 未注明焊缝尺寸的部分熔透焊缝及角焊缝尺寸要求如下:
对于T型接头,采用部分熔透K型焊缝时,焊缝单侧深度不小于板厚的1/3;
采用双面角焊缝时,角焊缝高度不小于,且不小于6mm;
采用单面角焊缝时,角焊缝不小于0.7t且不小于6mm(板件t<6mm时,角焊缝高度取与板件同厚)。
对于侧面角焊缝,t<25时,焊缝高度取0.7t且不小于6mm(板件t≤6mm时,取为板件高度);t≥25时,应改用局部
开坡口的角焊缝。
梁横向加劲肋与梁的焊接采用三面围焊(双面焊)。除注明外,t≤20时,角焊缝高度不小于,且不小于6mm;t>20时,
采用部分熔透K型焊缝时,焊缝单侧深度不小于板厚的1/3。
5.3 T型接头部分熔透焊缝应优先采用双面坡口;确因条件所限无法双面坡口时,方可采用单面坡口。坡口方向的焊缝高度
(从构件表面起算)不小于 t/4,但不应大于10mm。
5.4 对于30mm及以上厚板的焊件,焊接前应对母材焊道中心线两侧各2倍板厚加30mm的区域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
母材中不得有裂纹、夹层及分层等缺陷存在。
5.5 板厚小于40mm的柱壁板,在框架节点焊缝连接处梁翼缘上下各150mm范围内作超声波探伤。
5.6 不同厚度的钢板、钢管对接时,应将较厚板件焊前倒角,坡度不大于1:4(板厚差值:倒角长度)。
5.7 在钢结构中首次采用的钢种、焊接材料、接头形式、坡口形式及工艺方法,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其评定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对于厚钢板(t≥40)焊接、异种钢板焊接以及负温度下施工等主要工艺,应进行工艺试验。
5.8 焊接工作应在焊接工程师指导下进行,编制焊接工艺文件,并采取相应措施使结构的焊接变形和残余应力减到最小。厚板焊接时,
应注意严格控制焊接顺序,防止产生厚度方向上的层状撕裂。对于厚钢板的焊接,应进行预热、后热处理。在施工中严格按照
工艺文件中规定的焊接方法、工艺参数、施焊顺序等进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的规定。
5.9 对接接头、T型接头和要求全焊透的角部焊缝,应在焊缝两边配置引弧板和引出板,其材质应与焊件相同或通过试验选用。
手工焊引板长度不小于60mm,且不小于2倍板件厚度,埋弧自动焊引板长度不应小于150mm,引焊到引板上的焊缝长度不得
小于引板长度的2/3。
5.10 引弧板、引出板、垫板的固定焊缝应焊在接头焊接坡口内和垫板上,不应在焊缝以外的母材上焊接定位焊缝。焊接完成后应割除
全部长度的垫板及引弧板、引出板,打磨清除未融合或夹渣等缺陷后,再封底焊成平缓过渡形状。
5.11 梁和柱接头,梁翼缘板与柱之间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的加强焊缝尺寸应不小于翼缘厚度的1/4,但不大于10mm。
5.12 柱、支撑的工地接头焊接,应由两名焊工在相互对称的位置以相等速度同时施焊。
5.13 梁与柱接头的焊接,宜先焊梁的下翼缘板,再焊其上翼缘板。先焊梁的一端,待该焊缝冷却至常温后,再焊另一端,
不宜对一根梁的两端同时施焊。当杆件为不少于两段且与杆件采用全焊接连接时,与节点焊接时应保持杆件另一端为自由端,
待杆件与两端支座焊接完毕且冷却正常温度后,再进行杆件跨中的连接工作。
5.14 发现焊接引起母材裂纹或层状撕裂时,应更换母材;经设计和质量检查部门同意,也可进行局部处理。
5.15 焊缝质量等级
5.15.1 各部位焊缝类型
1) 全熔透焊缝(一):
钢板、构件拼接(接长)焊缝;
柱壁板间在柱节点区及上、下各600mm范围内的组合焊缝;
上、下柱拼接时,接头上下各100mm范围内箱型柱壁板间焊缝;
柱内对应梁翼缘、钢支撑设置的水平加劲隔板与柱壁板间的焊缝;
钢柱、钢梁、支撑对接接头。
2) 全熔透焊缝(二):
柱单元所带的悬臂段,梁翼缘与腹板的焊缝;
梁变截面处加劲肋与翼缘、腹板的焊缝;
焊接H型钢柱、H型钢梁,当腹板厚度>25mm时,翼缘与腹板间的焊缝。
3) 全熔透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加强焊脚尺寸应不小于翼缘板厚的1/4,但最大值不得超过10mm)
梁和支撑的翼缘、腹板与柱的连接焊缝;
柱与柱脚底板的焊缝;
悬挑梁根部,翼缘、腹板与支座或预埋件的焊缝。
4) 部分熔透的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焊缝厚度应不小于腹板厚的1/2,且不小于14mm)
焊接H钢柱、H钢梁,当14mm≤腹板厚度≤25mm时,翼缘与腹板的焊缝,梁加劲肋与翼缘、腹板的焊缝。
5) 部分熔透焊缝:
箱型柱壁板之间采用全熔透焊缝以外的其余组合焊缝。
6) 角焊缝:
焊接H钢柱、H钢梁,当腹板厚度≤12mm时,翼缘与腹板的焊缝,梁加劲肋与翼缘、腹板的焊缝。
5.15.2 焊缝质量等级与检测方法
焊缝质量等级与检测方法见下表:
焊接要求 | 焊缝质量等级 | 检测方法 | 检测比例 |
全熔透焊缝(一)、全熔透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 | 一级 | 超声波 | 100% |
全熔透焊缝(二) | 二级 | 超声波 | 20% |
部分熔透焊缝、部分熔透的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 | 二级 | 超声波 | 20% |
角焊缝 | 三级 | 磁粉探伤 | 10% |
注: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按以下原则确定:
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
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检测比例可适当提高。
一级焊缝的质量等级不应低于《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第8.2.4条中B级检验的Ⅱ级要求。
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不应低于《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第8.2.4条中B级检验的Ⅲ级要求。
全部焊缝均应进行100%的外观检查。焊缝应具有良好的外观质量,角焊缝应符合二级焊缝的外观要求。
当超声检测结果存在疑义时,采用射线检测验证。
当发现焊缝裂纹等疑点时,应采用磁粉探伤或着色渗透探伤进行复查,焊缝质量的检查及质量标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要求。
焊缝检测尚应符合《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 11345-2013、《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203-2007)的规定。
焊接必须做好记录,施工结束后,应准备一切必要的资料已备检查。
6.螺栓、柱脚锚栓
6.1 本工程螺栓连接均采用10.9级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质量标准应符合《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 82-2011的规定。
一个10.9级高强度螺栓的预拉力P(kN):
螺栓的公称直径(mm) | M16 | M20 | M22 | M24 | M27 | M30 |
螺栓的预拉力(kN) | 100 | 155 | 190 | 225 | 290 | 355 |
6.2 在高强度螺栓连接范围内,构件接触面采用喷砂(丸)处理,要求抗滑移系数≥0.50。
6.3 高强度螺栓孔径比杆径大1.5~2.0mm,普通螺栓孔径比杆径大1.0~1.5mm。
制作单位应进行抗滑移系数试验,安装单位进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试验。
高强度螺栓孔应采用机钻成孔,不得采用气割扩孔,高强度螺栓应能自由穿入螺栓孔。
6.4 螺栓连接板材料与较高母材相同。
6.5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6.6 安装螺栓凡未注明者均为C级螺栓,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C级》GB/T 5780、《六角头螺栓》GB/T 5782的规定。
螺栓的表面处理应保证提供不低于结构各部分及各构件相应的图层所达到的防腐要求。
6.7 柱脚锚栓:除特别注明外,采用的钢材材质均为Q345B。
6.8 柱脚底板灌浆应采用免振捣、无收缩的水泥砂浆或相应的专用灌浆料进行压力灌浆,7d抗压强度不低于50MP,28d抗压强度不低于80MP。
6.9 栓钉施焊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查。
7.防腐、防火要求
7.1 防腐除锈与涂装要求
7.1.1 防腐设计年限
防腐涂料的防护设计年限是指整个钢结构表面从建造至需要重新涂装的时间。
防腐涂料应通过国内权威机构关于底漆干膜锌含量及耐老化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报告,防腐涂料系统防护年限不应小于15年。
钢结构防腐蚀采用的涂料以及防腐蚀对钢结构的构造要求、验收等,应符合《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 251-2011 )、《工业建筑涂装设计规范》(GB/T 51082-2015)的规定。
7.1.2 钢结构表面处理与除锈方法
钢结构在除锈前,应清除焊渣、毛刺和飞溅等附着物,对边角进行钝化处理,并应清除基体表面可见的油脂和其他污物,用喷砂、
抛丸等方法彻底除锈。
工厂除锈等级为现行《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T 8923第1部分~第4部分中规定的Sa2 级;
现场除锈可采用电动。风动除锈工具除锈,除锈等级为St3级,并达到35~55μm的粗糙度。
除锈的钢材表面检查合格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涂装。
7.1.3 弱腐蚀环境防腐涂料
防腐涂料:水性无机富锌底漆两道,干膜厚度为40x2μm,环氧云铁中间漆两道40x2μm。面漆根据建筑要求确定,干膜厚度为35x2μm。
防腐涂料应满足良好的附着力,涂料各层之间、与防火涂料特性应具有相容性和适应性,对焊接影响小,并符合建筑专业的要求。
中间漆与面漆应选择与底漆同一厂家的产品。
针对不同环境要求的防腐涂料涂装方案应得到参建各方的认可。
7.1.4 涂漆后的漆膜外观应均匀、平整、丰满,不得有咬底、剥落、裂纹、针孔、漏涂和明显的皱皮、流坠等缺陷,涂层厚度用
磁性测厚仪测定,总厚度应达到设计规定的要求。
7.2 限制刷漆部位
7.2.1 下列部位禁止涂漆
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连接摩擦面、焊接封闭的空心截面内壁;
工地焊接部位及两侧100mm,且满足超声波探伤要求的范围内;
工地焊接部位及两侧需进行不影响焊接的除锈处理,除锈后涂刷防锈保护漆;
型钢混凝土构件及钢板-混凝土组合墙中的内置钢构件应进行除锈,但不应涂装。
7.2.2 下列部位不需要涂漆
型钢混凝土中的钢构件、柱脚底板、柱脚螺栓。
7.2.3 混凝土楼板与钢梁接触部位,钢梁顶面不应涂装。
7.3 现场补漆
7.3.1 钢结构安装完毕后,应对工地焊接部位、紧固件等未做过防锈底漆的零配件进行补漆,对防锈底漆损坏、返锈、剥落等防锈
受损的部位进行补漆;现场焊缝且应仔细打磨后再刷防锈漆,要求与本体部分相同。
7.3.2 与大气环境接触的钢结构外露部位均应进行相同防腐要求的补漆。
7.3.3 对露天或侵蚀性介质环境中的螺栓,除补涂防锈漆外,尚应对其连接板板缝及时用油膏或腻子等封闭。
7.4 其他防腐规定
7.4.1 当钢柱脚在地面以下时,包裹的混凝土应高出地面150mm,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当钢柱脚在地面以上时,柱脚底面
应高出地面100mm。
7.4.2 镀锌防腐处理:螺杆、轴销(及钢铸件)加工件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μm,表面用电镀锌层处理,锌镀层厚度为20至30μm。
按照《金属及其他其他无机覆盖层钢铁上经过处理的锌电镀层》GB/T 9799-2011的要求。
7.4.3 铝或铝合金与钢材接触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7.5 耐火等级与耐火极限、耐火材料要求
钢结构的防火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CECS 200:2006的要求。
7.5.1 防火涂料
1) 钢柱、钢梁及钢支撑、钢楼梯等均应采用防火涂料保护,防火涂料的类型应符合建筑专业的图纸要求。
2) 防火涂料必须经国家检测机关检测合格及消防部门认可,防火涂料与钢结构防锈漆必须相容与适应,应选择绝热性好,具有一定的
抗冲击能力,能牢固地附着在构件上,又不腐蚀钢材的防火涂料。
制作标准规定的要求。
7.5.2 防火涂层代替防腐涂装的面层时,防火涂层与防腐涂层性能应相适配,并经建筑师允许。防火、防腐涂层施工完毕后,应对漆膜
厚度、附着力等数据进行测试。
7.5.3 防火涂料在电梯井道内电梯运行产生的风速、风压作用下,应能保持良好的耐久性。
8.
构件加工及安装
8.1 制作详图设计资质要求
本套图纸为技术施工图,钢结构承包单位应根据本套图纸制作施工详图,制作详图设计单位应具有钢结构专项设计资质,具有完善
的质量保证体系。制作详图应经设计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材料的订货与构件加工。
8.2 制作详图设计要求
8.2.1 制作详图设计应充分理解与体现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各项要求与意图。
8.2.2 制作详图深度应充分满足构件加工制作的各项需要,包括结构布置、板件尺寸、定位、连接件规格、材料表等。
8.2.3 制作详图设计应充分考虑加工制作工艺的各项需要,并考虑到下料、加工工艺引起的偏差。
8.2.4 制作详图设计应充分考虑结构的焊接变形、安装变形及次结构安装顺序等因素,使结构最终尺寸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8.2.5 应根据现场安装的实际需要绘制安装节点图。
8.2.6 支座详图绘制应考虑构件运输与吊装的要求。
8.2.7 制作详图中,应列明所有相关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材料标准、检测标准及工艺要求。
8.3 制作详图设计责任
8.3.1 钢结构承包单位应对钢结构制作详图设计全面负责。
8.3.2 本钢结构设计图纸中已表示结构构件和构件节点受力所需要加劲板的规格与位置,与围护结构连接节点及其他吊挂设备支架吊点
相关的加劲肋应统一协调考虑。钢结构加工制作单位应考虑为满足加工制作、运输及现场安装所需的连接板、垫板等辅材的合理设置。
8.3.3 钢结构制作详图设计应与围护结构设计单位和有关设备供应商等密切配合,并负责绘制所有与主体钢结构相连接节点的制作详图。
8.4 加工制作
8.4.1 加工制作前,应全面、准确的理解全套设计图纸。所有钢构件的制作均应在工厂进行,严格按钢结构有关规范规程执行。
8.4.2 加工制作需要进行材料代换时,必须满足本说明的要求并向设计单位申报,经同意和签署文件后,方可订货加工。
8.4.3 构造复杂的构件和节点必要时进行工艺试验验证,将焊接工艺全过程详细记录,测量出焊接的收缩量,反馈到钢构件的制作中,
作为杆件加工时增加长度的依据。大型复杂构件、节点、重要安装接头等,必要时应在工厂进行预拼装,符合要求后,方可运至现场
进行安装。不影响运输和现场安装的焊缝均应在工厂完成。
8.4.4 对设计要求起拱的构件,应制定生产工艺进行起拱。
8.4.5 应结合钢筋混凝土图纸和施工单位钢筋放样图,在加工厂预留钢构件上的钢筋孔、焊接钢筋连接器(机械连接套筒)、栓钉等。
8.4.6 施工单位应针对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及低温环境焊接,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钢结构焊接
规范》的规定。.
8.4.7 应采取有利于减少结构焊接变形和焊接残余应力的措施,应采取及层状撕裂检测。
8.4.8 钢管混凝土柱在每层下部的钢管壁上应对称开两个直径20mm的排气孔,排气孔应采用柔性封闭措施,防止孔壁和钢管内部锈蚀。
8.4.9 幕墙、建筑装饰构件、机电专业设备支架、其它围护结构与钢结构焊接连接的钢件、预埋件等需要与钢梁连接的,应在制作详图
中详细表示,预先进行表面防锈处理,并应在工厂预焊连接用加劲板。
8.4.10 钢构件预留孔洞,按照设计图纸所示尺寸、位置在工厂制孔,并按设计要求进行补强,在工地不应随意制孔。
除注明外,所有螺孔、预留钢筋孔、排气孔等,应按有关专业图纸预埋和预留,不得采用气焰制孔。
8.5 现场安装
8.5.1 钢结构安装单位应根据图纸要求、结构特点、现场情况和施工能力,制定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步骤、施工管理、并能确保安装质
量、安装精度以及安装安全的施工组织设计。
8.5.2 应减少钢柱的工地接头数量。根据运输条件和吊装能力确定合理的分节吊装长度。
8.5.3 运送至现场的构件应及时安装。
8.5.4 对柱与梁、梁与梁采用翼缘焊接、腹板高强度螺栓连接的栓焊连接节点,应采用先栓后焊的施工工序,安装顺序为:先进行腹板
高强度螺栓连接,再进行下翼缘焊接,最后进行上翼缘焊接,焊接时产生的热量不应使高强度螺栓产生松弛。
8.5.5 全熔透焊缝的端部应设置引弧板、引出板或钢衬管。焊接完毕后,必须切除被焊工件上的引弧板,并沿受力方向修磨平滑、检查
有误任何裂纹。引弧板严禁用锤击落。
8.5.6 钢管混凝土柱浇灌混凝土前,应根据施工阶段的荷载和施工的顺序,对空钢管柱验算结构的强度、稳定和变形,或采取其他有效
施工措施确保施工的安全。
8.5.7 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施工验收规范采取冬季、雨期施工相关措施。
8.5.8 与幕墙、卫星天线、擦窗机等相关的涉及连接或安装位置的钢结构,应经该单位确认后进行加工制作。
8.5.9 除采取可靠施工措施并经结构工程师许可外,不得在钢构件受力后随意施焊。
8.5.10 钢结构安装时,楼面上堆放的安装荷载不得超过钢梁和压型钢板、钢筋桁架楼承板的承载能力。
8.5.11 钢梁顶面在浇灌(或安装)混凝土前应清除铁锈、焊渣、积雪、泥土等杂物。
8.5.12 钢结构的加工制作、安装、允许偏差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要求。
8.5.13 安装前,应对构件的外形尺寸、螺栓孔径及位置、连接件位置及角度、焊缝、栓钉焊、高强度螺栓接头摩擦面加工质量、
栓件表面的油漆进行全面检查,在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的要求之后,才能进行安装工作。
8.5.14 结构安装时,应注意环境温差(如日照)、焊接等温度变化引起的热影响对构件的伸缩和弯曲引起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8.5.15 钢结构主要构件安装就位后,应立即校正,固定,当天安装的钢构件应形成空间稳定体系。
8.6 本工程钢结构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进行检查和验收。
8.7 钢结构维护
1) 钢结构使用过程中,应根据使用情况(如涂料材料使用年限,结构使用环境条件等)定期对结构进行必要维护(如
对钢结构重新进行涂装,更换损坏构件等),以确保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安全。
2)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形式、用途、使用环境或进行改造,不得在钢构件上随意增设挂件。
3) 在建筑物使用阶段,应对钢结构进行健康监测,定期进行维护,当出现极端情况(地震、强烈大风、雨雪)时,因及时进行安全
检查确保结构安全。
4)每隔10~15年,应对钢结构进行全面检查。
9.
钢结构的运输、检验、堆放
9.1 钢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构件变形和损坏;在吊装、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出现变形和失稳。
钢结构的安装吊装应进行计算,防止在吊装中构件产生永久变形。
9.2 构件堆放场地应事先平整夯实,并做好四周排水。
9.3 构件堆放时,应先放置枕木垫平,不宜直接将构件放置于地面上。
10.
施工要求及施工安全
10.1 施工时应严格按国家、地方有关施工规范、规程、标准及相关图集执行,并满足国家、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包括安全
生产条例),确保施工场地、人员以及周边其它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的安全。
10.2 施工过程中施工堆载不得超出本设计规定的施工荷载及使用荷载值。如确有必要超过时,应做好临时加固措施,并经设计同意。
10.3 施工中如遇紧急意外情况,应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共同处理。
10.4 施工时应结合建筑、装饰、机电、幕墙等各专业图纸一起施工。
10.5 钢构件的现场堆放、拼装和安装,必须有周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应针对该施工安装方案进行模拟分析计算,确保施工阶段结构
安全可靠。
10.6 施工应建立完善的测控体系。应进行基础沉降观测,应在安装过程中对结构与构件的几何定位、变形等实行全过程观测。观测测量应满足
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的规定。
10.7 施工单位应仔细阅读设计文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在工程施工中对所有涉及施工安全的部位和环节进行全面、
可靠的防护,尤其应加强深基坑、高支模、重吊装、高大脚手架等的防护措施,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施工,以杜绝事故隐患,确保现场人员安全。
11.其他
11.1 当为高空大跨度钢结构,安装施工难度较大时,应考虑钢结构吊装、高空拼接问题,对下部结构或相邻楼层采取加固或设临时支撑等
措施;并在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项论证后,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报告(附计算书),经确认后方可施工。
11.2 对大跨度钢结构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大跨度钢结构的施工经验、业绩及相应的施工资质,并要求其自身具有钢结构专项设计
资质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11.3 本工程如在冬期施工,应编制冬期施工专项方案,须达到《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的各项要求。
在负温下进行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时,应按照负温施工的要求,编制钢结构制作工艺规程和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文件。钢结构在正温下制作,负温下安装时,施工中应采取相应调整偏差的技术措施。
11.4 本说明未尽处可参见“结构设计总说明”并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规程施工。
妇幼中心A区钢结构采光顶技术要求
1.设计概况及依据
1.1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建筑功能为:玻璃采光顶;结构体系为:H型钢梁。
钢梁与妇幼中心A区柱采用固定铰支座连接,与妇幼中心B区柱采用铅芯橡胶弹性支座连接。
1.2执行的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包括不限于):
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 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
《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 50068-2001) |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 | 《钢结构防腐涂装技术规程》 (CECS343:2013)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2012) | 《钢结构钢材选用及检验技术规程》 (CECS 300-2011) |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7-2003) | 《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技术规程》 (JGJ82-2011) |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 |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GB/T 3632-2008)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2016年版)) | 《钢结构施工图参数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 (08SG115-1)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 《多、高层建筑钢结构节点连接》 (03SG519-1) |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 (GB51429-2017) | 《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 (16G519) |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GB/T 5313-2010) | |
《建筑结构用钢板》 (GB/T 19879-2005) | |
《碳素结构钢》 (GB/T 700-2006) | |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1591-2008) | |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 3274-2007) |
1.3本说明为项目的钢结构部分说明,基础及钢筋混凝土部分说明详混凝土部分说明。
1.4本工程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结构重要性系数:1.0。
1.5本工程设计基准期:50年;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1.6本工程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抗震计算对应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5g(按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答复)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场地类别为Ⅱ类,钢梁的抗震等级为三级。
1.7建筑耐火等级:一级;结构构件耐火极限(h):钢梁2.0,其余构件耐火极限详装饰图。
1.8设计荷载:
1.8.1 屋面恒荷载:1.5 kN/㎡(不考虑构件自重)。
1.8.2 屋面活荷载:0.5 kN/㎡。
(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施工、使用过程中荷载标准值不得超过上述荷载限值)
1.8.3 基本风压为0.35kN/m%%1402%%141(重现期50年) ,承载力验算时风压取基本风压的1.1倍,地面粗糙度为B类。
1.8.4 基本雪压为0.60kN/m2(重现期50年) 、0.70kN/m2(重现期100年)。屋面积雪分布系数考虑高低屋面的影响。
1.8.5 温度作用:钢结构最大正温差(日均):升温 25℃;钢结构最大负温差(日均):降温 30℃。
1.9本工程±0.00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为:63.500(吴淞高程)
1.10本工程所有结构施工图中标注的尺寸除标高以m为单位外,其余尺寸均以mm为单位,图纸中所有尺寸均以标注为准,不得以比例尺量取图中尺寸。
1.11本工程使用的计算软件详见下表1.10:
计算用途 | 软件名称 | 软件版本 | 编制单位 |
整体计算 | 3D3S | V13.0.14 | 上海同磊土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补充计算 | Midas Gen | V2014 | 北京迈达斯技术有限公司 |
构件计算 | 理正工具箱 | 6.5 PB3版 | 北京理正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2.钢材技术参数及选用
2.1 钢材力学性能指标(N/mm2)
钢 材 | 抗拉、抗压 | 抗剪 f v | 屈服强度 | |
牌 号 | 厚度或直径 | |||
Q235 | ≤16 | 215 | 125 | ≥235 |
>16~40 | 205 | 120 | ≥225 | |
>40~60 | 200 | 115 | ≥215 | |
>60~100 | 190 | 110 | ≥205 |
钢 材 | 抗拉、抗压 | 抗剪 f v | 屈服强度 | |
牌 号 | 厚度或直径 | |||
Q345 | ≤16 | 310 | 180 | ≥345 |
>16~35 | 295 | 170 | ≥325 | |
>35~50 | 265 | 155 | ≥295 | |
>50~100 | 250 | 145 | ≥275 |
钢 材 | 抗拉、抗压 | f 抗剪 v | 屈服强度 | |
牌 号 | 厚度或直径 | |||
Q345GJ | ≤16 | 310 | 180 | ≥345 |
>16~35 | 310 | 180 | 345~465 | |
>35~50 | 300 | 175 | 335~455 | |
>50~100 | 290 | 170 | 325~445 |
注:1).钢材除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屈服点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外,尚应具有碳含量、冷弯实验、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2).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3).Q235、Q345钢材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08的规定,Q345GJ应符合
《建筑钢结构用钢板》GB/T 19879-2005的规定。
4).热轧H型钢应符合《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11263-2010的规定;工字钢、角钢、槽钢应符合《热轧型钢》GB/T 706-2008的规定。
5).无缝钢管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2008的规定,直缝焊钢管应符合《直缝焊钢管》GB/T13793-2016的规定。
6).钢材的检验要求和抽样复验要求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和其他有关规范的要求。
2.2 钢板板厚≤35mm时,采用Q345钢材;钢板厚度≥35mm时,采用Q345GJ钢材。
当板厚≥40mm且沿板厚方向受力时,应符合《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2010的规定。
2.3 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锚栓等紧固件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
2.4 钢材选用:
1) 除特别注明外,本工程钢材的材质均为Q345B。
2) 除注明外,连接件、加劲板的钢材牌号及性能要求与母材相同。
3.
构件与连接形式
3.1 本工程钢结构构件的截面形式规格见详图。
3.2 刚架构件(柱、梁)的翼缘与端板的连接焊缝为全熔透坡口对接焊,质量等级为一级。
3.3 腹板与端板的连接焊缝采用与腹板等强的角焊缝,焊缝质量等级为三级,外观缺陷二级。
3.4 构件连接
1) 所有构件需接长时,采用等强连接;焊接时,采用全熔透焊缝。上下柱工地连接,采用全熔透焊接。
2) 当框架梁带出一段悬臂段再进行梁梁拼接时,该悬臂段长度一般不少于Ln/10及2倍梁高(Ln为梁净跨),
且一般不大于1.6m。悬臂段与柱的连接采用全熔透等强度焊接。
3.5 杆件接长、工地拼接、梁柱拼接、梁梁拼接以及梁柱刚接接头,本施工图未绘制节点详图时,参照《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
节点构造详图》16G519执行.
3.6 箱型钢柱梁柱节点区加劲肋的设置,除各详图注明外,可按照图3.6-1设置,具体做法详见图3.6-2。
4.连接材料
4.1 连接材料选用表。
连接材料 | 应符合的标准名称 | 应符合的标准代号 | 备注 |
高强度螺栓 |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 (GB/T 1231-2006) | 采用10.9级 |
普通螺栓 | 《六角头螺栓-C级》 | GB/T 5780-2016 | 采用4.6级螺栓,C级孔 |
栓钉 | 《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 | GB/T 10433-2002 | 屈服强度为240N/mm2,抗拉强度设计值为215N/mm2, |
焊接方法 | 钢号 | 应符合的标准名称 | 应符合的标准代号 | 焊接材料 |
手工电弧焊 | Q235 | 《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 | GB/T 5117-2012 | 焊条E43xx系列 |
Q345 | 《热强钢焊条》 | GB/T 5118-2012 | 焊条E50xx系列 | |
自动埋弧焊 | Q235 |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 | GB/T 5293-1999 | 焊剂:F4Ax型;焊丝:H08A、H08MA |
Q345 | 《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 | GB/T 12470-2016 | 焊剂:F50xx型;焊丝:H10Mnx | |
CO2气体 | Q235 |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 GB/T 8110-2008 | 焊丝:ER50-6 |
注:1).本说明中所有列焊条、焊丝及焊剂牌号均为选配建议,焊条、焊丝及焊剂最终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确定,焊缝强度不应低于母材强度,焊缝及热影响区
冲击韧性要求同母材。
2).焊缝金属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当不同强度钢材焊接时,焊接材料强度应按强度较低的钢材选用。由焊接材料及焊接工序完成的焊缝,其机械性能
不应低于原构件的等级。
5.焊缝
5.1 对于全熔透焊缝,制作单位可根据焊接规程的基本要求,结合焊缝质量等级、焊接工艺和焊接次序,确定坡口形式和尺寸。
5.2 未注明焊缝尺寸的部分熔透焊缝及角焊缝尺寸要求如下:
对于T型接头,采用部分熔透K型焊缝时,焊缝单侧深度不小于板厚的1/3;
采用双面角焊缝时,角焊缝高度不小于,且不小于6mm;
采用单面角焊缝时,角焊缝不小于0.7t且不小于6mm(板件t<6mm时,角焊缝高度取与板件同厚)。对于侧面角焊缝,t<25时,焊缝高度取0.7t且不小于6mm(板件t≤6mm时,取为板件高度);t≥25时,应改用局部开坡口的角焊缝。梁横向加劲肋与梁的焊接采用三面围焊(双面焊)。除注明外,t≤20时,角焊缝高度不小于,且不小于6mm;t>20时,
采用部分熔透K型焊缝时,焊缝单侧深度不小于板厚的1/3。
5.3 T型接头部分熔透焊缝应优先采用双面坡口;确因条件所限无法双面坡口时,方可采用单面坡口。坡口方向的焊缝高度(从构件表面起算)不小于 t/4,但不应大于10mm。
5.4 对于30mm及以上厚板的焊件,焊接前应对母材焊道中心线两侧各2倍板厚加30mm的区域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
母材中不得有裂纹、夹层及分层等缺陷存在。
5.5 板厚小于40mm的柱壁板,在框架节点焊缝连接处梁翼缘上下各150mm范围内作超声波探伤。
5.6 不同厚度的钢板、钢管对接时,应将较厚板件焊前倒角,坡度不大于1:4(板厚差值:倒角长度)。
5.7 在钢结构中首次采用的钢种、焊接材料、接头形式、坡口形式及工艺方法,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其评定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对于厚钢板(t≥40)焊接、异种钢板焊接以及负温度下施工等主要工艺,应进行工艺试验。
5.8 焊接工作应在焊接工程师指导下进行,编制焊接工艺文件,并采取相应措施使结构的焊接变形和残余应力减到最小。厚板焊接时,
应注意严格控制焊接顺序,防止产生厚度方向上的层状撕裂。对于厚钢板的焊接,应进行预热、后热处理。在施工中严格按照
工艺文件中规定的焊接方法、工艺参数、施焊顺序等进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的规定。
5.9 对接接头、T型接头和要求全焊透的角部焊缝,应在焊缝两边配置引弧板和引出板,其材质应与焊件相同或通过试验选用。
手工焊引板长度不小于60mm,且不小于2倍板件厚度,埋弧自动焊引板长度不应小于150mm,引焊到引板上的焊缝长度不得
小于引板长度的2/3。
5.10 引弧板、引出板、垫板的固定焊缝应焊在接头焊接坡口内和垫板上,不应在焊缝以外的母材上焊接定位焊缝。焊接完成后应割除
全部长度的垫板及引弧板、引出板,打磨清除未融合或夹渣等缺陷后,再封底焊成平缓过渡形状。
5.11 梁和柱接头,梁翼缘板与柱之间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的加强焊缝尺寸应不小于翼缘厚度的1/4,但不大于10mm。
5.12 柱、支撑的工地接头焊接,应由两名焊工在相互对称的位置以相等速度同时施焊。
5.13 梁与柱接头的焊接,宜先焊梁的下翼缘板,再焊其上翼缘板。先焊梁的一端,待该焊缝冷却至常温后,再焊另一端,
不宜对一根梁的两端同时施焊。当杆件为不少于两段且与杆件采用全焊接连接时,与节点焊接时应保持杆件另一端为自由端,
待杆件与两端支座焊接完毕且冷却正常温度后,再进行杆件跨中的连接工作。
5.14 发现焊接引起母材裂纹或层状撕裂时,应更换母材;经设计和质量检查部门同意,也可进行局部处理。
5.15 焊缝质量等级
5.15.1 各部位焊缝类型
1) 全熔透焊缝(一):
钢板、构件拼接(接长)焊缝;
柱壁板间在柱节点区及上、下各600mm范围内的组合焊缝;
上、下柱拼接时,接头上下各100mm范围内箱型柱壁板间焊缝;
柱内对应梁翼缘、钢支撑设置的水平加劲隔板与柱壁板间的焊缝;
钢柱、钢梁、支撑对接接头。
2) 全熔透焊缝(二):
柱单元所带的悬臂段,梁翼缘与腹板的焊缝;
梁变截面处加劲肋与翼缘、腹板的焊缝;
焊接H型钢柱、H型钢梁,当腹板厚度>25mm时,翼缘与腹板间的焊缝。
3) 全熔透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加强焊脚尺寸应不小于翼缘板厚的1/4,但最大值不得超过10mm)
梁和支撑的翼缘、腹板与柱的连接焊缝;
柱与柱脚底板的焊缝;
悬挑梁根部,翼缘、腹板与支座或预埋件的焊缝。
4) 部分熔透的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焊缝厚度应不小于腹板厚的1/2,且不小于14mm)
焊接H钢柱、H钢梁,当14mm≤腹板厚度≤25mm时,翼缘与腹板的焊缝,梁加劲肋与翼缘、腹板的焊缝。
5) 部分熔透焊缝:
箱型柱壁板之间采用全熔透焊缝以外的其余组合焊缝。
6) 角焊缝:
焊接H钢柱、H钢梁,当腹板厚度≤12mm时,翼缘与腹板的焊缝,梁加劲肋与翼缘、腹板的焊缝。
5.15.2 焊缝质量等级与检测方法
焊缝质量等级与检测方法见下表:
焊接要求 | 焊缝质量等级 | 检测方法 | 检测比例 |
全熔透焊缝(一)、全熔透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 | 一级 | 超声波 | 100% |
全熔透焊缝(二) | 二级 | 超声波 | 20% |
部分熔透焊缝、部分熔透的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 | 二级 | 超声波 | 20% |
角焊缝 | 三级 | 磁粉探伤 | 10% |
注: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按以下原则确定:
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
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检测比例可适当提高。
一级焊缝的质量等级不应低于《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第8.2.4条中B级检验的Ⅱ级要求。
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不应低于《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第8.2.4条中B级检验的Ⅲ级要求。
全部焊缝均应进行100%的外观检查。焊缝应具有良好的外观质量,角焊缝应符合二级焊缝的外观要求。
当超声检测结果存在疑义时,采用射线检测验证。
当发现焊缝裂纹等疑点时,应采用磁粉探伤或着色渗透探伤进行复查,焊缝质量的检查及质量标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要求。
焊缝检测尚应符合《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 11345-2013、《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203-2007)的规定。
焊接必须做好记录,施工结束后,应准备一切必要的资料已备检查。
6.螺栓、柱脚锚栓
6.1 本工程螺栓连接均采用10.9级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质量标准应符合《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 82-2011的规定。
一个10.9级高强度螺栓的预拉力P(kN):
螺栓的公称直径(mm) | M16 | M20 | M22 | M24 | M27 | M30 |
螺栓的预拉力(kN) | 100 | 155 | 190 | 225 | 290 | 355 |
6.2 在高强度螺栓连接范围内,构件接触面采用喷砂(丸)处理,要求抗滑移系数≥0.50。
6.3 高强度螺栓孔径比杆径大1.5~2.0mm,普通螺栓孔径比杆径大1.0~1.5mm。
制作单位应进行抗滑移系数试验,安装单位进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试验。
高强度螺栓孔应采用机钻成孔,不得采用气割扩孔,高强度螺栓应能自由穿入螺栓孔。
6.4 螺栓连接板材料与较高母材相同。
6.5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6.6 安装螺栓凡未注明者均为C级螺栓,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C级》GB/T 5780、《六角头螺栓》GB/T 5782的规定。
螺栓的表面处理应保证提供不低于结构各部分及各构件相应的图层所达到的防腐要求。
6.7 柱脚锚栓:除特别注明外,采用的钢材材质均为Q345B。
6.8 柱脚底板灌浆应采用免振捣、无收缩的水泥砂浆或相应的专用灌浆料进行压力灌浆,7d抗压强度不低于50MP,28d抗压强度不低于80MP。
6.9 栓钉施焊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查。
7.
防腐、防火要求
7.1 防腐除锈与涂装要求
7.1.1 防腐设计年限
防腐涂料的防护设计年限是指整个钢结构表面从建造至需要重新涂装的时间。
防腐涂料应通过国内权威机构关于底漆干膜锌含量及耐老化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报告,防腐涂料系统防护年限不应小于15年。
钢结构防腐蚀采用的涂料以及防腐蚀对钢结构的构造要求、验收等,应符合《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 251-2011 )、《工业建筑涂装设计规范》(GB/T 51082-2015)的规定。
7.1.2 钢结构表面处理与除锈方法
钢结构在除锈前,应清除焊渣、毛刺和飞溅等附着物,对边角进行钝化处理,并应清除基体表面可见的油脂和其他污物,用喷砂、
抛丸等方法彻底除锈。
工厂除锈等级为现行《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T 8923第1部分~第4部分中规定的Sa2 级;
现场除锈可采用电动。风动除锈工具除锈,除锈等级为St3级,并达到35~55μm的粗糙度。
除锈的钢材表面检查合格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涂装。
7.1.3 弱腐蚀环境防腐涂料
防腐涂料:水性无机富锌底漆两道,干膜厚度为40x2μm,环氧云铁中间漆两道40x2μm。面漆根据建筑要求确定,干膜厚度为35x2μm。
防腐涂料应满足良好的附着力,涂料各层之间、与防火涂料特性应具有相容性和适应性,对焊接影响小,并符合建筑专业的要求。
中间漆与面漆应选择与底漆同一厂家的产品。
针对不同环境要求的防腐涂料涂装方案应得到参建各方的认可。
7.1.4 涂漆后的漆膜外观应均匀、平整、丰满,不得有咬底、剥落、裂纹、针孔、漏涂和明显的皱皮、流坠等缺陷,涂层厚度用
磁性测厚仪测定,总厚度应达到设计规定的要求。
7.2 限制刷漆部位
7.2.1 下列部位禁止涂漆
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连接摩擦面、焊接封闭的空心截面内壁;
工地焊接部位及两侧100mm,且满足超声波探伤要求的范围内;
工地焊接部位及两侧需进行不影响焊接的除锈处理,除锈后涂刷防锈保护漆;
型钢混凝土构件及钢板-混凝土组合墙中的内置钢构件应进行除锈,但不应涂装。
7.2.2 下列部位不需要涂漆
型钢混凝土中的钢构件、柱脚底板、柱脚螺栓。
7.2.3 混凝土楼板与钢梁接触部位,钢梁顶面不应涂装。
7.3 现场补漆
7.3.1 钢结构安装完毕后,应对工地焊接部位、紧固件等未做过防锈底漆的零配件进行补漆,对防锈底漆损坏、返锈、剥落等防锈
受损的部位进行补漆;现场焊缝且应仔细打磨后再刷防锈漆,要求与本体部分相同。
7.3.2 与大气环境接触的钢结构外露部位均应进行相同防腐要求的补漆。
7.3.3 对露天或侵蚀性介质环境中的螺栓,除补涂防锈漆外,尚应对其连接板板缝及时用油膏或腻子等封闭。
7.4 其他防腐规定
7.4.1 当钢柱脚在地面以下时,包裹的混凝土应高出地面150mm,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当钢柱脚在地面以上时,柱脚底面
应高出地面100mm。
7.4.2 镀锌防腐处理:螺杆、轴销(及钢铸件)加工件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μm,表面用电镀锌层处理,锌镀层厚度为20至30μm。
按照《金属及其他其他无机覆盖层钢铁上经过处理的锌电镀层》GB/T 9799-2011的要求。
7.4.3 铝或铝合金与钢材接触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7.5 耐火等级与耐火极限、耐火材料要求
钢结构的防火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CECS 200:2006的要求。
7.5.1 防火涂料
1) 钢柱、钢梁及钢支撑、钢楼梯等均应采用防火涂料保护,防火涂料的类型应符合建筑专业的图纸要求。
2) 防火涂料必须经国家检测机关检测合格及消防部门认可,防火涂料与钢结构防锈漆必须相容与适应,应选择绝热性好,具有一定的
抗冲击能力,能牢固地附着在构件上,又不腐蚀钢材的防火涂料。
3) 所选用防火涂料的性能、涂层厚度及质量要求应符合《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钢结构火涂料应用技术》(CECS24)等现行
制作标准规定的要求。
7.5.2 防火涂层代替防腐涂装的面层时,防火涂层与防腐涂层性能应相适配,并经建筑师允许。防火、防腐涂层施工完毕后,应对漆膜
厚度、附着力等数据进行测试。
7.5.3 防火涂料在电梯井道内电梯运行产生的风速、风压作用下,应能保持良好的耐久性。
8.构件加工及安装
8.1 制作详图设计资质要求
本套图纸为技术施工图,钢结构承包单位应根据本套图纸制作施工详图,制作详图设计单位应具有钢结构专项设计资质,具有完善
的质量保证体系。制作详图应经设计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材料的订货与构件加工。
8.2 制作详图设计要求
8.2.1 制作详图设计应充分理解与体现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各项要求与意图。
8.2.2 制作详图深度应充分满足构件加工制作的各项需要,包括结构布置、板件尺寸、定位、连接件规格、材料表等。
8.2.3 制作详图设计应充分考虑加工制作工艺的各项需要,并考虑到下料、加工工艺引起的偏差。
8.2.4 制作详图设计应充分考虑结构的焊接变形、安装变形及次结构安装顺序等因素,使结构最终尺寸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8.2.5 应根据现场安装的实际需要绘制安装节点图。
8.2.6 支座详图绘制应考虑构件运输与吊装的要求。
8.2.7 制作详图中,应列明所有相关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材料标准、检测标准及工艺要求。
8.3 制作详图设计责任
8.3.1 钢结构承包单位应对钢结构制作详图设计全面负责。
8.3.2 本钢结构设计图纸中已表示结构构件和构件节点受力所需要加劲板的规格与位置,与围护结构连接节点及其他吊挂设备支架吊点
相关的加劲肋应统一协调考虑。钢结构加工制作单位应考虑为满足加工制作、运输及现场安装所需的连接板、垫板等辅材的合理设置。
8.3.3 钢结构制作详图设计应与围护结构设计单位和有关设备供应商等密切配合,并负责绘制所有与主体钢结构相连接节点的制作详图。
8.4 加工制作
8.4.1 加工制作前,应全面、准确的理解全套设计图纸。所有钢构件的制作均应在工厂进行,严格按钢结构有关规范规程执行。
8.4.2 加工制作需要进行材料代换时,必须满足本说明的要求并向设计单位申报,经同意和签署文件后,方可订货加工。
8.4.3 构造复杂的构件和节点必要时进行工艺试验验证,将焊接工艺全过程详细记录,测量出焊接的收缩量,反馈到钢构件的制作中,
作为杆件加工时增加长度的依据。大型复杂构件、节点、重要安装接头等,必要时应在工厂进行预拼装,符合要求后,方可运至现场
进行安装。不影响运输和现场安装的焊缝均应在工厂完成。
8.4.4 对设计要求起拱的构件,应制定生产工艺进行起拱。
8.4.5 应结合钢筋混凝土图纸和施工单位钢筋放样图,在加工厂预留钢构件上的钢筋孔、焊接钢筋连接器(机械连接套筒)、栓钉等。
8.4.6 施工单位应针对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及低温环境焊接,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钢结构焊接
规范》的规定。.
8.4.7 应采取有利于减少结构焊接变形和焊接残余应力的措施,应采取及层状撕裂检测。
8.4.8 钢管混凝土柱在每层下部的钢管壁上应对称开两个直径20mm的排气孔,排气孔应采用柔性封闭措施,防止孔壁和钢管内部锈蚀。
8.4.9 幕墙、建筑装饰构件、机电专业设备支架、其它围护结构与钢结构焊接连接的钢件、预埋件等需要与钢梁连接的,应在制作详图
中详细表示,预先进行表面防锈处理,并应在工厂预焊连接用加劲板。
8.4.10 钢构件预留孔洞,按照设计图纸所示尺寸、位置在工厂制孔,并按设计要求进行补强,在工地不应随意制孔。
除注明外,所有螺孔、预留钢筋孔、排气孔等,应按有关专业图纸预埋和预留,不得采用气焰制孔。
8.5 现场安装
8.5.1 钢结构安装单位应根据图纸要求、结构特点、现场情况和施工能力,制定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步骤、施工管理、并能确保安装质
量、安装精度以及安装安全的施工组织设计。
8.5.2 应减少钢柱的工地接头数量。根据运输条件和吊装能力确定合理的分节吊装长度。
8.5.3 运送至现场的构件应及时安装。
8.5.4 对柱与梁、梁与梁采用翼缘焊接、腹板高强度螺栓连接的栓焊连接节点,应采用先栓后焊的施工工序,安装顺序为:先进行腹板
高强度螺栓连接,再进行下翼缘焊接,最后进行上翼缘焊接,焊接时产生的热量不应使高强度螺栓产生松弛。
8.5.5 全熔透焊缝的端部应设置引弧板、引出板或钢衬管。焊接完毕后,必须切除被焊工件上的引弧板,并沿受力方向修磨平滑、检查
有误任何裂纹。引弧板严禁用锤击落。
8.5.6 钢管混凝土柱浇灌混凝土前,应根据施工阶段的荷载和施工的顺序,对空钢管柱验算结构的强度、稳定和变形,或采取其他有效
施工措施确保施工的安全。
8.5.7 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施工验收规范采取冬季、雨期施工相关措施。
8.5.8 与幕墙、卫星天线、擦窗机等相关的涉及连接或安装位置的钢结构,应经该单位确认后进行加工制作。
8.5.9 除采取可靠施工措施并经结构工程师许可外,不得在钢构件受力后随意施焊。
8.5.10 钢结构安装时,楼面上堆放的安装荷载不得超过钢梁和压型钢板、钢筋桁架楼承板的承载能力。
8.5.11 钢梁顶面在浇灌(或安装)混凝土前应清除铁锈、焊渣、积雪、泥土等杂物。
8.5.12 钢结构的加工制作、安装、允许偏差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要求。
8.5.13 安装前,应对构件的外形尺寸、螺栓孔径及位置、连接件位置及角度、焊缝、栓钉焊、高强度螺栓接头摩擦面加工质量、
栓件表面的油漆进行全面检查,在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的要求之后,才能进行安装工作。
8.5.14 结构安装时,应注意环境温差(如日照)、焊接等温度变化引起的热影响对构件的伸缩和弯曲引起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8.5.15 钢结构主要构件安装就位后,应立即校正,固定,当天安装的钢构件应形成空间稳定体系。
8.6 本工程钢结构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进行检查和验收。
8.7 钢结构维护
1) 钢结构使用过程中,应根据使用情况(如涂料材料使用年限,结构使用环境条件等)定期对结构进行必要维护(如
对钢结构重新进行涂装,更换损坏构件等),以确保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安全。
2)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形式、用途、使用环境或进行改造,不得在钢构件上随意增设挂件。
3) 在建筑物使用阶段,应对钢结构进行健康监测,定期进行维护,当出现极端情况(地震、强烈大风、雨雪)时,因及时进行安全
检查确保结构安全。
5)每隔10~15年,应对钢结构进行全面检查。
9.钢结构的运输、检验、堆放
9.1 钢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构件变形和损坏;在吊装、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出现变形和失稳。
钢结构的安装吊装应进行计算,防止在吊装中构件产生永久变形。
9.2 构件堆放场地应事先平整夯实,并做好四周排水。
9.3 构件堆放时,应先放置枕木垫平,不宜直接将构件放置于地面上。
10.施工要求及施工安全
10.1 施工时应严格按国家、地方有关施工规范、规程、标准及相关图集执行,并满足国家、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包括安全生产条例),确保施工场地、人员以及周边其它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的安全。
10.2 施工过程中施工堆载不得超出本设计规定的施工荷载及使用荷载值。如确有必要超过时,应做好临时加固措施,并经设计同意。
10.3 施工中如遇紧急意外情况,应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共同处理。
10.4 施工时应结合建筑、装饰、机电、幕墙等各专业图纸一起施工。
10.5 钢构件的现场堆放、拼装和安装,必须有周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应针对该施工安装方案进行模拟分析计算,确保施工阶段结构安全可靠。
10.6 施工应建立完善的测控体系。应进行基础沉降观测,应在安装过程中对结构与构件的几何定位、变形等实行全过程观测。观测测量应满足
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的规定。
10.7 施工单位应仔细阅读设计文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在工程施工中对所有涉及施工安全的部位和环节进行全面、可靠的防护,尤其应加强深基坑、高支模、重吊装、高大脚手架等的防护措施,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以杜绝事故隐患,确保现场人员安全。
11.其他
11.1 当为高空大跨度钢结构,安装施工难度较大时,应考虑钢结构吊装、高空拼接问题,对下部结构或相邻楼层采取加固或设临时支撑等
措施;并在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项论证后,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报告(附计算书),经确认后方可施工。
11.2 对大跨度钢结构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大跨度钢结构的施工经验、业绩及相应的施工资质,并要求其自身具有钢结构专项设计
资质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11.3 本工程钢结构制作详图应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
11.3 本工程如在冬期施工,应编制冬期施工专项方案,须达到《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的各项要求。
在负温下进行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时,应按照负温施工的要求,编制钢结构制作工艺规程和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文件。钢结构在正温下制作,负温下安装时,施工中应采取相应调整偏差的技术措施。
11.4 本说明未尽处可参见“结构设计总说明”并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规程施工。
南北区连廊技术要求
1.设计概况及依据
1.1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建筑功能为:连廊;结构体系为:钢桁架。
1.2执行的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包括不限于):
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 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
《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 50068-2001)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10 2015年版) |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11)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2012) |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7-2003) | 《钢结构防腐涂装技术规程》 (CECS343:2013) |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 | 《钢结构钢材选用及检验技术规程》 (CECS 300-2011)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2016年版)) | 《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技术规程》 (JGJ82-2011)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GB/T 3632-2008) |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 (GB51429-2017) | 《钢结构施工图参数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 (08SG115-1) |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GB/T 5313-2010) | 《多、高层建筑钢结构节点连接》 (03SG519-1) |
《建筑结构用钢板》 (GB/T 19879-2005) | 《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 (16G519) |
《碳素结构钢》 (GB/T 700-2006) | 《钢筋桁架楼承板》 (JG/T 368-2012) |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1591-2008) | |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 3274-2007) |
1.3本说明为项目的钢结构部分说明,基础及钢筋混凝土部分说明详见图纸。
1.4本工程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结构重要性系数:1.0。
1.5本工程设计基准期:50年;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1.6本工程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抗震计算对应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5g(按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答复)
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场地类别为Ⅱ类,钢桁架的抗震等级为三级。
1.7建筑耐火等级:一级;结构构件耐火极限(h):柱和柱间支撑3.0;梁2.0;楼板1.5,屋面支撑、系杆1.5,其余构件耐火极限详装饰图。
1.8设计荷载:
1.8.1 楼面恒荷载:2.0 kN/㎡
(不考虑构件自重);屋面恒荷载:1.2 kN/㎡
(不考虑构件自重)。
1.8.2 楼面活载:走廊:3.5 kN/㎡;屋面活荷载:0.5 kN/㎡。
(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施工、使用过程中荷载标准值不得超过上述荷载限值)
1.8.3 基本风压为0.35kN/m%%1402%%141(重现期50年) ,承载力验算时风压取基本风压的1.1倍,地面粗糙度为B类。
1.8.4 基本雪压为0.60kN/m2(重现期50年) 、0.70kN/m2(重现期100年)。屋面积雪分布系数考虑高低屋面的影响。
1.8.5 温度作用:钢结构最大正温差(日均):升温 25℃;钢结构最大负温差(日均):降温 30℃。
1.9本工程±0.00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为:63.500(吴淞高程)
1.10本工程所有结构施工图中标注的尺寸除标高以m为单位外,其余尺寸均以mm为单位,图纸中所有尺寸均以标注为准,
不得以比例尺量取图中尺寸。
1.11本工程使用的计算软件详见下表1.10:
计算用途 | 软件名称 | 软件版本 | 编制单位 |
整体计算 | 3D3S | V13.0.14 | 上海同磊土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补充计算 | Midas Gen | V2014 | 北京迈达斯技术有限公司 |
构件计算 | 理正工具箱 | 6.5 PB3版 | 北京理正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2.钢材技术参数及选用
2.1 钢材力学性能指标(N/mm?)
钢 材 | 抗拉、抗压 | 抗剪 f v | 屈服强度 | |
牌 号 | 厚度或直径 | |||
Q235 | ≤16 | 215 | 125 | ≥235 |
>16~40 | 205 | 120 | ≥225 | |
>40~60 | 200 | 115 | ≥215 | |
>60~100 | 190 | 110 | ≥205 |
钢 材 | 抗拉、抗压 | 抗剪 f v | 屈服强度 | |
牌 号 | 厚度或直径 | |||
Q345 | ≤16 | 310 | 180 | ≥345 |
>16~35 | 295 | 170 | ≥325 | |
>35~50 | 265 | 155 | ≥295 | |
>50~100 | 250 | 145 | ≥275 |
钢 材 | 抗拉、抗压 | f 抗剪 v | 屈服强度 | |
牌 号 | 厚度或直径 | |||
Q345GJ | ≤16 | 310 | 180 | ≥345 |
>16~35 | 310 | 180 | 345~465 | |
>35~50 | 300 | 175 | 335~455 | |
>50~100 | 290 | 170 | 325~445 |
注:1).钢材除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屈服点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外,尚应具有碳含量、冷弯实验、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2).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3).Q235、Q345钢材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08的规定,Q345GJ应符合《建筑钢结构用钢板》GB/T 19879-2005的规定。
4).热轧H型钢应符合《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11263-2010的规定;工字钢、角钢、槽钢应符合《热轧型钢》GB/T 706-2008的规定。
5).无缝钢管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2008的规定,直缝焊钢管应符合《直缝焊钢管》GB/T13793-2016的规定。
6).钢材的检验要求和抽样复验要求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和其他有关规范的要求。
2.2 钢板板厚≤35mm时,采用Q345钢材;钢板厚度≥35mm时,采用Q345GJ钢材。
当板厚≥40mm且沿板厚方向受力时,应符合《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2010的规定。
2.3 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锚栓等紧固件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
2.4 钢材选用:
1) 除特别注明外,本工程钢材的材质均为Q345B。
2) 除注明外,连接件、加劲板的钢材牌号及性能要求与母材相同。
3.构件与连接形式
3.1 本工程钢结构构件的截面形式规格见详图。
3.2 刚架构件(柱、梁)的翼缘与端板的连接焊缝为全熔透坡口对接焊,质量等级为一级。
3.3 腹板与端板的连接焊缝采用与腹板等强的角焊缝,焊缝质量等级为三级,外观缺陷二级。
3.4 构件连接
1) 所有构件需接长时,采用等强连接;焊接时,采用全熔透焊缝。上下柱工地连接,采用全熔透焊接。
2) 当框架梁带出一段悬臂段再进行梁梁拼接时,该悬臂段长度一般不少于Ln/10及2倍梁高(Ln为梁净跨),
且一般不大于1.6m。悬臂段与柱的连接采用全熔透等强度焊接。
3.5 杆件接长、工地拼接、梁柱拼接、梁梁拼接以及梁柱刚接接头,本施工图未绘制节点详图时,参照《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
节点构造详图》16G519执行.
3.6 表示梁端刚接, 表示梁端铰接。
4.连接材料
4.1 连接材料选用表。
连接材料 | 应符合的标准名称 | 应符合的标准代号 | 备注 |
高强度螺栓 |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 (GB/T 1231-2006) | 采用10.9级 |
普通螺栓 | 《六角头螺栓-C级》 | GB/T 5780-2016 | 采用4.6级螺栓,C级孔 |
栓钉 | 《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 | GB/T 10433-2002 | 屈服强度为240N/mm2,抗拉强度设计值为215N/mm2, |
焊接方法 | 钢号 | 应符合的标准名称 | 应符合的标准代号 | 焊接材料 |
手工电弧焊 | Q235 | 《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 | GB/T 5117-2012 | 焊条E43xx系列 |
Q345 | 《热强钢焊条》 | GB/T 5118-2012 | 焊条E50xx系列 | |
自动埋弧焊 | Q235 |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 | GB/T 5293-1999 | 焊剂:F4Ax型;焊丝:H08A、H08MA |
Q345 | 《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 | GB/T 12470-2016 | 焊剂:F50xx型;焊丝:H10Mnx | |
CO2气体 | Q235 |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 GB/T 8110-2008 | 焊丝:ER50-6 |
注:1).本说明中所有列焊条、焊丝及焊剂牌号均为选配建议,焊条、焊丝及焊剂最终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确定,焊缝强度不应低于母材强度,焊缝及热影响区
冲击韧性要求同母材。
2).焊缝金属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当不同强度钢材焊接时,焊接材料强度应按强度较低的钢材选用。由焊接材料及焊接工序完成的焊缝,其机械性能
不应低于原构件的等级。
5.焊缝
5.1 对于全熔透焊缝,制作单位可根据焊接规程的基本要求,结合焊缝质量等级、焊接工艺和焊接次序,确定坡口形式和尺寸。
5.2 未注明焊缝尺寸的部分熔透焊缝及角焊缝尺寸要求如下:
对于T型接头,采用部分熔透K型焊缝时,焊缝单侧深度不小于板厚的1/3;
采用双面角焊缝时,角焊缝高度不小于,且不小于6mm;
采用单面角焊缝时,角焊缝不小于0.7t且不小于6mm(板件t<6mm时,角焊缝高度取与板件同厚)。对于侧面角焊缝,t<25时,焊缝高度取0.7t且不小于6mm(板件t≤6mm时,取为板件高度);t≥25时,应改用局部开坡口的角焊缝。梁横向加劲肋与梁的焊接采用三面围焊(双面焊)。除注明外,t≤20时,角焊缝高度不小于,且不小于6mm;t>20时,
采用部分熔透K型焊缝时,焊缝单侧深度不小于板厚的1/3。
5.3 T型接头部分熔透焊缝应优先采用双面坡口;确因条件所限无法双面坡口时,方可采用单面坡口。坡口方向的焊缝高度(从构件表面起算)不小于 t/4,但不应大于10mm。
5.4 对于30mm及以上厚板的焊件,焊接前应对母材焊道中心线两侧各2倍板厚加30mm的区域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
母材中不得有裂纹、夹层及分层等缺陷存在。
5.5 板厚小于40mm的柱壁板,在框架节点焊缝连接处梁翼缘上下各150mm范围内作超声波探伤。
5.6 不同厚度的钢板、钢管对接时,应将较厚板件焊前倒角,坡度不大于1:4(板厚差值:倒角长度)。
5.7 在钢结构中首次采用的钢种、焊接材料、接头形式、坡口形式及工艺方法,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其评定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对于厚钢板(t≥40)焊接、异种钢板焊接以及负温度下施工等主要工艺,应进行工艺试验。
5.8 焊接工作应在焊接工程师指导下进行,编制焊接工艺文件,并采取相应措施使结构的焊接变形和残余应力减到最小。厚板焊接时,
应注意严格控制焊接顺序,防止产生厚度方向上的层状撕裂。对于厚钢板的焊接,应进行预热、后热处理。在施工中严格按照
工艺文件中规定的焊接方法、工艺参数、施焊顺序等进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的规定。
5.9 对接接头、T型接头和要求全焊透的角部焊缝,应在焊缝两边配置引弧板和引出板,其材质应与焊件相同或通过试验选用。
手工焊引板长度不小于60mm,且不小于2倍板件厚度,埋弧自动焊引板长度不应小于150mm,引焊到引板上的焊缝长度不得
小于引板长度的2/3。
5.10 引弧板、引出板、垫板的固定焊缝应焊在接头焊接坡口内和垫板上,不应在焊缝以外的母材上焊接定位焊缝。焊接完成后应割除
全部长度的垫板及引弧板、引出板,打磨清除未融合或夹渣等缺陷后,再封底焊成平缓过渡形状。
5.11 梁和柱接头,梁翼缘板与柱之间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的加强焊缝尺寸应不小于翼缘厚度的1/4,但不大于10mm。
5.12 柱、支撑的工地接头焊接,应由两名焊工在相互对称的位置以相等速度同时施焊。
5.13 梁与柱接头的焊接,宜先焊梁的下翼缘板,再焊其上翼缘板。先焊梁的一端,待该焊缝冷却至常温后,再焊另一端,
不宜对一根梁的两端同时施焊。当杆件为不少于两段且与杆件采用全焊接连接时,与节点焊接时应保持杆件另一端为自由端,
待杆件与两端支座焊接完毕且冷却正常温度后,再进行杆件跨中的连接工作。
5.14 发现焊接引起母材裂纹或层状撕裂时,应更换母材;经设计和质量检查部门同意,也可进行局部处理。
5.15 焊缝质量等级
5.15.1 各部位焊缝类型
1) 全熔透焊缝(一):
钢板、构件拼接(接长)焊缝;
柱壁板间在柱节点区及上、下各600mm范围内的组合焊缝;
上、下柱拼接时,接头上下各100mm范围内箱型柱壁板间焊缝;
柱内对应梁翼缘、钢支撑设置的水平加劲隔板与柱壁板间的焊缝;
钢柱、钢梁、支撑对接接头。
2) 全熔透焊缝(二):
柱单元所带的悬臂段,梁翼缘与腹板的焊缝;
梁变截面处加劲肋与翼缘、腹板的焊缝;
焊接H型钢柱、H型钢梁,当腹板厚度>25mm时,翼缘与腹板间的焊缝。
3) 全熔透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加强焊脚尺寸应不小于翼缘板厚的1/4,但最大值不得超过10mm)
梁和支撑的翼缘、腹板与柱的连接焊缝;
柱与柱脚底板的焊缝;
悬挑梁根部,翼缘、腹板与支座或预埋件的焊缝。
4) 部分熔透的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焊缝厚度应不小于腹板厚的1/2,且不小于14mm)
焊接H钢柱、H钢梁,当14mm≤腹板厚度≤25mm时,翼缘与腹板的焊缝,梁加劲肋与翼缘、腹板的焊缝。
5) 部分熔透焊缝:
箱型柱壁板之间采用全熔透焊缝以外的其余组合焊缝。
6) 角焊缝:
焊接H钢柱、H钢梁,当腹板厚度≤12mm时,翼缘与腹板的焊缝,梁加劲肋与翼缘、腹板的焊缝。
5.15.2 焊缝质量等级与检测方法
焊缝质量等级与检测方法见下表:
焊接要求 | 焊缝质量等级 | 检测方法 | 检测比例 |
全熔透焊缝(一)、全熔透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 | 一级 | 超声波 | 100% |
全熔透焊缝(二) | 二级 | 超声波 | 20% |
部分熔透焊缝、部分熔透的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 | 二级 | 超声波 | 20% |
角焊缝 | 三级 | 磁粉探伤 | 10% |
注: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按以下原则确定:
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
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检测比例可适当提高。
一级焊缝的质量等级不应低于《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第8.2.4条中B级检验的Ⅱ级要求。
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不应低于《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第8.2.4条中B级检验的Ⅲ级要求。
全部焊缝均应进行100%的外观检查。焊缝应具有良好的外观质量,角焊缝应符合二级焊缝的外观要求。
当超声检测结果存在疑义时,采用射线检测验证。
当发现焊缝裂纹等疑点时,应采用磁粉探伤或着色渗透探伤进行复查,焊缝质量的检查及质量标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要求。
焊缝检测尚应符合《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 11345-2013、《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203-2007)的规定。
焊接必须做好记录,施工结束后,应准备一切必要的资料已备检查。
6.螺栓、柱脚锚栓
6.1 本工程螺栓连接均采用10.9级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质量标准应符合《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 82-2011的规定。
一个10.9级高强度螺栓的预拉力P(kN):
螺栓的公称直径(mm) | M16 | M20 | M22 | M24 | M27 | M30 |
螺栓的预拉力(kN) | 100 | 155 | 190 | 225 | 290 | 355 |
6.2 在高强度螺栓连接范围内,构件接触面采用喷砂(丸)处理,要求抗滑移系数≥0.50。
6.3 高强度螺栓孔径比杆径大1.5~2.0mm,普通螺栓孔径比杆径大1.0~1.5mm。
制作单位应进行抗滑移系数试验,安装单位进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试验。
高强度螺栓孔应采用机钻成孔,不得采用气割扩孔,高强度螺栓应能自由穿入螺栓孔。
6.4 螺栓连接板材料与较高母材相同。
6.5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6.6 安装螺栓凡未注明者均为C级螺栓,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C级》GB/T 5780、《六角头螺栓》GB/T 5782的规定。
螺栓的表面处理应保证提供不低于结构各部分及各构件相应的图层所达到的防腐要求。
6.7 柱脚锚栓:除特别注明外,采用的钢材材质均为Q345B。
6.8 柱脚底板灌浆应采用免振捣、无收缩的水泥砂浆或相应的专用灌浆料进行压力灌浆,7d抗压强度不低于50MP,28d抗压强度不低于80MP。
6.9 栓钉施焊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查。
7.
防腐、防火要求
7.1 防腐除锈与涂装要求
7.1.1 防腐设计年限
防腐涂料的防护设计年限是指整个钢结构表面从建造至需要重新涂装的时间。
防腐涂料应通过国内权威机构关于底漆干膜锌含量及耐老化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报告,防腐涂料系统防护年限不应小于15年。
钢结构防腐蚀采用的涂料以及防腐蚀对钢结构的构造要求、验收等,应符合《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 251-2011 )、《工业建筑涂装设计规范》(GB/T 51082-2015)的规定。
7.1.2 钢结构表面处理与除锈方法
钢结构在除锈前,应清除焊渣、毛刺和飞溅等附着物,对边角进行钝化处理,并应清除基体表面可见的油脂和其他污物,用喷砂、
抛丸等方法彻底除锈。
工厂除锈等级为现行《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T 8923第1部分~第4部分中规定的Sa2 级;
现场除锈可采用电动。风动除锈工具除锈,除锈等级为St3级,并达到35~55μm的粗糙度。
除锈的钢材表面检查合格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涂装。
7.1.3 弱腐蚀环境防腐涂料
防腐涂料:水性无机富锌底漆两道,干膜厚度为40x2μm,环氧云铁中间漆两道40x2μm。面漆根据建筑要求确定,干膜厚度为35x2μm。
防腐涂料应满足良好的附着力,涂料各层之间、与防火涂料特性应具有相容性和适应性,对焊接影响小,并符合建筑专业的要求。
中间漆与面漆应选择与底漆同一厂家的产品。
针对不同环境要求的防腐涂料涂装方案应得到参建各方的认可。
7.1.4 涂漆后的漆膜外观应均匀、平整、丰满,不得有咬底、剥落、裂纹、针孔、漏涂和明显的皱皮、流坠等缺陷,涂层厚度用
磁性测厚仪测定,总厚度应达到设计规定的要求。
7.2 限制刷漆部位
7.2.1 下列部位禁止涂漆
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连接摩擦面、焊接封闭的空心截面内壁;
工地焊接部位及两侧100mm,且满足超声波探伤要求的范围内;
工地焊接部位及两侧需进行不影响焊接的除锈处理,除锈后涂刷防锈保护漆;
型钢混凝土构件及钢板-混凝土组合墙中的内置钢构件应进行除锈,但不应涂装。
7.2.2 下列部位不需要涂漆
型钢混凝土中的钢构件、柱脚底板、柱脚螺栓。
7.2.3 混凝土楼板与钢梁接触部位,钢梁顶面不应涂装。
7.3 现场补漆
7.3.1 钢结构安装完毕后,应对工地焊接部位、紧固件等未做过防锈底漆的零配件进行补漆,对防锈底漆损坏、返锈、剥落等防锈
受损的部位进行补漆;现场焊缝且应仔细打磨后再刷防锈漆,要求与本体部分相同。
7.3.2 与大气环境接触的钢结构外露部位均应进行相同防腐要求的补漆。
7.3.3 对露天或侵蚀性介质环境中的螺栓,除补涂防锈漆外,尚应对其连接板板缝及时用油膏或腻子等封闭。
7.4 其他防腐规定
7.4.1 当钢柱脚在地面以下时,包裹的混凝土应高出地面150mm,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当钢柱脚在地面以上时,柱脚底面
应高出地面100mm。
7.4.2 镀锌防腐处理:螺杆、轴销(及钢铸件)加工件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μm,表面用电镀锌层处理,锌镀层厚度为20至30μm。
按照《金属及其他其他无机覆盖层钢铁上经过处理的锌电镀层》GB/T 9799-2011的要求。
7.4.3 铝或铝合金与钢材接触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7.5 耐火等级与耐火极限、耐火材料要求
钢结构的防火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CECS 200:2006的要求。
7.5.1 防火涂料
1) 钢柱、钢梁及钢支撑、钢楼梯等均应采用防火涂料保护,防火涂料的类型应符合建筑专业的图纸要求。
2) 防火涂料必须经国家检测机关检测合格及消防部门认可,防火涂料与钢结构防锈漆必须相容与适应,应选择绝热性好,具有一定的
抗冲击能力,能牢固地附着在构件上,又不腐蚀钢材的防火涂料。
3) 所选用防火涂料的性能、涂层厚度及质量要求应符合《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钢结构火涂料应用技术》(CECS24)等现行
制作标准规定的要求。
7.5.2 防火涂层代替防腐涂装的面层时,防火涂层与防腐涂层性能应相适配,并经建筑师允许。防火、防腐涂层施工完毕后,应对漆膜
厚度、附着力等数据进行测试。
7.5.3 防火涂料在电梯井道内电梯运行产生的风速、风压作用下,应能保持良好的耐久性。
8.构件加工及安装
8.1 制作详图设计资质要求
本套图纸为技术施工图,钢结构承包单位应根据本套图纸制作施工详图,制作详图设计单位应具有钢结构专项设计资质,具有完善
的质量保证体系。制作详图应经设计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材料的订货与构件加工。
8.2 制作详图设计要求
8.2.1 制作详图设计应充分理解与体现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各项要求与意图。
8.2.2 制作详图深度应充分满足构件加工制作的各项需要,包括结构布置、板件尺寸、定位、连接件规格、材料表等。
8.2.3 制作详图设计应充分考虑加工制作工艺的各项需要,并考虑到下料、加工工艺引起的偏差。
8.2.4 制作详图设计应充分考虑结构的焊接变形、安装变形及次结构安装顺序等因素,使结构最终尺寸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8.2.5 应根据现场安装的实际需要绘制安装节点图。
8.2.6 支座详图绘制应考虑构件运输与吊装的要求。
8.2.7 制作详图中,应列明所有相关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材料标准、检测标准及工艺要求。
8.3 制作详图设计责任
8.3.1 钢结构承包单位应对钢结构制作详图设计全面负责。
8.3.2 本钢结构设计图纸中已表示结构构件和构件节点受力所需要加劲板的规格与位置,与围护结构连接节点及其他吊挂设备支架吊点
相关的加劲肋应统一协调考虑。钢结构加工制作单位应考虑为满足加工制作、运输及现场安装所需的连接板、垫板等辅材的合理设置。
8.3.3 钢结构制作详图设计应与围护结构设计单位和有关设备供应商等密切配合,并负责绘制所有与主体钢结构相连接节点的制作详图。
8.4 加工制作
8.4.1 加工制作前,应全面、准确的理解全套设计图纸。所有钢构件的制作均应在工厂进行,严格按钢结构有关规范规程执行。
8.4.2 加工制作需要进行材料代换时,必须满足本说明的要求并向设计单位申报,经同意和签署文件后,方可订货加工。
8.4.3 构造复杂的构件和节点必要时进行工艺试验验证,将焊接工艺全过程详细记录,测量出焊接的收缩量,反馈到钢构件的制作中,
作为杆件加工时增加长度的依据。大型复杂构件、节点、重要安装接头等,必要时应在工厂进行预拼装,符合要求后,方可运至现场
进行安装。不影响运输和现场安装的焊缝均应在工厂完成。
8.4.4 对设计要求起拱的构件,应制定生产工艺进行起拱。
8.4.5 应结合钢筋混凝土图纸和施工单位钢筋放样图,在加工厂预留钢构件上的钢筋孔、焊接钢筋连接器(机械连接套筒)、栓钉等。
8.4.6 施工单位应针对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及低温环境焊接,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钢结构焊接
规范》的规定。.
8.4.7 应采取有利于减少结构焊接变形和焊接残余应力的措施,应采取及层状撕裂检测。
8.4.8 钢管混凝土柱在每层下部的钢管壁上应对称开两个直径20mm的排气孔,排气孔应采用柔性封闭措施,防止孔壁和钢管内部锈蚀。
8.4.9 幕墙、建筑装饰构件、机电专业设备支架、其它围护结构与钢结构焊接连接的钢件、预埋件等需要与钢梁连接的,应在制作详图
中详细表示,预先进行表面防锈处理,并应在工厂预焊连接用加劲板。
8.4.10 钢构件预留孔洞,按照设计图纸所示尺寸、位置在工厂制孔,并按设计要求进行补强,在工地不应随意制孔。
除注明外,所有螺孔、预留钢筋孔、排气孔等,应按有关专业图纸预埋和预留,不得采用气焰制孔。
8.5 现场安装
8.5.1 钢结构安装单位应根据图纸要求、结构特点、现场情况和施工能力,制定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步骤、施工管理、并能确保安装质
量、安装精度以及安装安全的施工组织设计。
8.5.2 应减少钢柱的工地接头数量。根据运输条件和吊装能力确定合理的分节吊装长度。
8.5.3 运送至现场的构件应及时安装。
8.5.4 对柱与梁、梁与梁采用翼缘焊接、腹板高强度螺栓连接的栓焊连接节点,应采用先栓后焊的施工工序,安装顺序为:先进行腹板
高强度螺栓连接,再进行下翼缘焊接,最后进行上翼缘焊接,焊接时产生的热量不应使高强度螺栓产生松弛。
8.5.5 全熔透焊缝的端部应设置引弧板、引出板或钢衬管。焊接完毕后,必须切除被焊工件上的引弧板,并沿受力方向修磨平滑、检查
有误任何裂纹。引弧板严禁用锤击落。
8.5.6 钢管混凝土柱浇灌混凝土前,应根据施工阶段的荷载和施工的顺序,对空钢管柱验算结构的强度、稳定和变形,或采取其他有效
施工措施确保施工的安全。
8.5.7 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施工验收规范采取冬季、雨期施工相关措施。
8.5.8 与幕墙、卫星天线、擦窗机等相关的涉及连接或安装位置的钢结构,应经该单位确认后进行加工制作。
8.5.9 除采取可靠施工措施并经结构工程师许可外,不得在钢构件受力后随意施焊。
8.5.10 钢结构安装时,楼面上堆放的安装荷载不得超过钢梁和压型钢板、钢筋桁架楼承板的承载能力。
8.5.11 钢梁顶面在浇灌(或安装)混凝土前应清除铁锈、焊渣、积雪、泥土等杂物。
8.5.12 钢结构的加工制作、安装、允许偏差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要求。
8.5.13 安装前,应对构件的外形尺寸、螺栓孔径及位置、连接件位置及角度、焊缝、栓钉焊、高强度螺栓接头摩擦面加工质量、
栓件表面的油漆进行全面检查,在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的要求之后,才能进行安装工作。
8.5.14 结构安装时,应注意环境温差(如日照)、焊接等温度变化引起的热影响对构件的伸缩和弯曲引起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8.5.15 钢结构主要构件安装就位后,应立即校正,固定,当天安装的钢构件应形成空间稳定体系。
8.6 本工程钢结构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进行检查和验收。
8.7 钢结构维护
1) 钢结构使用过程中,应根据使用情况(如涂料材料使用年限,结构使用环境条件等)定期对结构进行必要维护(如
对钢结构重新进行涂装,更换损坏构件等),以确保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安全。
2)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形式、用途、使用环境或进行改造,不得在钢构件上随意增设挂件。
3) 在建筑物使用阶段,应对钢结构进行健康监测,定期进行维护,当出现极端情况(地震、强烈大风、雨雪)时,因及时进行安全
检查确保结构安全。
6)每隔10~15年,应对钢结构进行全面检查。
9.钢结构的运输、检验、堆放
9.1 钢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构件变形和损坏;在吊装、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出现变形和失稳。
钢结构的安装吊装应进行计算,防止在吊装中构件产生永久变形。
9.2 构件堆放场地应事先平整夯实,并做好四周排水。
9.3 构件堆放时,应先放置枕木垫平,不宜直接将构件放置于地面上。
10.施工要求及施工安全
10.1 施工时应严格按国家、地方有关施工规范、规程、标准及相关图集执行,并满足国家、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包括安全生产条例),确保施工场地、人员以及周边其它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的安全。
10.2 施工过程中施工堆载不得超出本设计规定的施工荷载及使用荷载值。如确有必要超过时,应做好临时加固措施,并经设计同意。
10.3 施工中如遇紧急意外情况,应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共同处理。
10.4 施工时应结合建筑、装饰、机电、幕墙等各专业图纸一起施工。
10.5 钢构件的现场堆放、拼装和安装,必须有周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应针对该施工安装方案进行模拟分析计算,确保施工阶段结构安全可靠。
10.6 施工应建立完善的测控体系。应进行基础沉降观测,应在安装过程中对结构与构件的几何定位、变形等实行全过程观测。观测测量应满足
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的规定。
10.7 施工单位应仔细阅读设计文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在工程施工中对所有涉及施工安全的部位和环节进行全面、可靠的防护,尤其应加强深基坑、高支模、重吊装、高大脚手架等的防护措施,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以杜绝事故隐患,确保现场人员安全。
11.调频质量阻尼器(TMD)
11.1 本工程采用调频质量阻尼器(TMD)进行减振设计。TMD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专门的设计、安装和调试。
11.2 TMD的减振效果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相关条文规定,同时应满足:
在较高人群密度(≥0.5人/㎡)人行荷载作用下,连廊最不利位置竖向加速度响应应≤15cm?/s 、结构竖向振动频率大于3HZ。
11.3 TMD加工制作前,应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现场实测确定结构动力参数,TMD根据现场实测动力参数进行设计、加工。
TMD安装调试完成后需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设置多种人行荷载工况进行动力响应现场实测,根据现场实测结果评定TMD减振效果。
11.4 TMD设计参数及安装前后现场动力测试方案须由我院复核确认后方可进行现场测试及TMD的加工制作、安装调试和减振效果评测。
TMD减振效果评测结果须由施工单位向我院提供正式检测报告,并由我院复核确认。
11.5 结构施工应预留TMD安装连接件,TMD安装应确保安全可靠,若对原结构构件削弱处应采取可靠加强措施,确保原结构安全。
11.6 TMD设计、制作、安装和检测均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规程有关规定进行。
12.其他
12.1 本项目为高空大跨度钢结构,安装施工难度较大,应考虑钢结构吊装、高空拼接问题,对下部结构或相邻楼层采取加固或设临时支撑等
措施;并在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项论证后,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报告(附计算书),经确认后方可施工。
12.2 对大跨度钢结构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大跨度钢结构的施工经验、业绩及相应的施工资质,并要求其自身具有钢结构专项设计
资质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12.3 本工程钢结构制作详图应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
12.4 本工程如在冬期施工,应编制冬期施工专项方案,须达到《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的各项要求。
在负温下进行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时,应按照负温施工的要求,编制钢结构制作工艺规程和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文件。钢结构在正温下制作,负温下安装时,施工中应采取相应调整偏差的技术措施。
12.5 本说明未尽处可参见“结构设计总说明”并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规程施工。
眼、耳、鼻、咽喉及口腔中心与妇幼中心连廊结构技术要求
1.设计概况及依据
1.1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建筑功能为:连廊;结构体系为:钢桁架。
钢桁架与妇幼中心A区采用铅芯橡胶弹性支座连接,与眼、耳、鼻、咽喉及口腔中心A区柱采用铅芯橡胶弹性支座连接。
1.2执行的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包括不限于):
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 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
《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 50068-2001)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10 2015年版) |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11)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2012) |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7-2003) | 《钢结构防腐涂装技术规程》 (CECS343:2013) |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 | 《钢结构钢材选用及检验技术规程》 (CECS 300-2011)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2016年版)) | 《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技术规程》 (JGJ82-2011)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GB/T 3632-2008) |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 (GB51429-2017) | 《钢结构施工图参数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 (08SG115-1) |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GB/T 5313-2010) | 《多、高层建筑钢结构节点连接》 (03SG519-1) |
《建筑结构用钢板》 (GB/T 19879-2005) | 《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 (16G519) |
《碳素结构钢》 (GB/T 700-2006) | 《钢筋桁架楼承板》 (JG/T 368-2012) |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1591-2008) | |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 3274-2007) |
1.3本说明为项目的钢结构部分说明,基础及钢筋混凝土部分说明详见图纸。
1.4本工程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结构重要性系数:1.0。
1.5本工程设计基准期:50年;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1.6本工程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抗震计算对应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5g(按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答复)
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场地类别为Ⅱ类,钢桁架的抗震等级为三级。
1.7建筑耐火等级:一级;结构构件耐火极限(h):柱和柱间支撑3.0;梁2.0;楼板1.5,屋面支撑、系杆1.5,其余构件耐火极限详装饰图。
1.8设计荷载:
1.8.1 楼面恒荷载:2.0 kN/㎡
(不考虑构件自重);屋面恒荷载:1.2 kN/㎡
(不考虑构件自重)。
1.8.2 楼面活载:走廊:3.5 kN/㎡
;屋面活荷载:0.5 kN/㎡。
(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施工、使用过程中荷载标准值不得超过上述荷载限值)
1.8.3 基本风压为0.35kN/㎡(重现期50年) ,承载力验算时风压取基本风压的1.1倍,地面粗糙度为B类。
1.8.4 基本雪压为0.60kN/m2(重现期50年) 、0.70kN/m2(重现期100年)。屋面积雪分布系数考虑高低屋面的影响。
1.8.5 温度作用:钢结构最大正温差(日均):升温 25℃;钢结构最大负温差(日均):降温 30℃。
1.9本工程±0.00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为:63.500(吴淞高程)
1.10本工程所有结构施工图中标注的尺寸除标高以m为单位外,其余尺寸均以mm为单位,图纸中所有尺寸均以标注为准,不得以比例尺量取图中尺寸。
1.11本工程使用的计算软件详见下表1.10:
计算用途 | 软件名称 | 软件版本 | 编制单位 |
整体计算 | 3D3S | V13.0.14 | 上海同磊土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补充计算 | Midas Gen | V2014 | 北京迈达斯技术有限公司 |
构件计算 | 理正工具箱 | 6.5 PB3版 | 北京理正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2.钢材技术参数及选用
2.1 钢材力学性能指标(N/mm2)
钢 材 | 抗拉、抗压 | 抗剪 f v | 屈服强度 | |
牌 号 | 厚度或直径 | |||
Q235 | ≤16 | 215 | 125 | ≥235 |
>16~40 | 205 | 120 | ≥225 | |
>40~60 | 200 | 115 | ≥215 | |
>60~100 | 190 | 110 | ≥205 |
钢 材 | 抗拉、抗压 | 抗剪 f v | 屈服强度 | |
牌 号 | 厚度或直径 | |||
Q345 | ≤16 | 310 | 180 | ≥345 |
>16~35 | 295 | 170 | ≥325 | |
>35~50 | 265 | 155 | ≥295 | |
>50~100 | 250 | 145 | ≥275 |
钢 材 | 抗拉、抗压 | f 抗剪 v | 屈服强度 | |
牌 号 | 厚度或直径 | |||
Q345GJ | ≤16 | 310 | 180 | ≥345 |
>16~35 | 310 | 180 | 345~465 | |
>35~50 | 300 | 175 | 335~455 | |
>50~100 | 290 | 170 | 325~445 |
注:1).钢材除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屈服点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外,尚应具有碳含量、冷弯实验、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2).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3).Q235、Q345钢材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08的规定,Q345GJ应符合
《建筑钢结构用钢板》GB/T 19879-2005的规定。
4).热轧H型钢应符合《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11263-2010的规定;工字钢、角钢、槽钢应符合《热轧型钢》GB/T 706-2008的规定。
5).无缝钢管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2008的规定,直缝焊钢管应符合《直缝焊钢管》GB/T13793-2016的规定。
6).钢材的检验要求和抽样复验要求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和其他有关规范的要求。
2.2 钢板板厚≤35mm时,采用Q345钢材;钢板厚度≥35mm时,采用Q345GJ钢材。
当板厚≥40mm且沿板厚方向受力时,应符合《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2010的规定。
2.3 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锚栓等紧固件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
2.4 钢材选用:
1) 除特别注明外,本工程钢材的材质均为Q345B。
2) 除注明外,连接件、加劲板的钢材牌号及性能要求与母材相同。
3.构件与连接形式
3.1 本工程钢结构构件的截面形式规格见详图。
3.2 刚架构件(柱、梁)的翼缘与端板的连接焊缝为全熔透坡口对接焊,质量等级为一级。
3.3 腹板与端板的连接焊缝采用与腹板等强的角焊缝,焊缝质量等级为三级,外观缺陷二级。
3.4 构件连接
1) 所有构件需接长时,采用等强连接;焊接时,采用全熔透焊缝。上下柱工地连接,采用全熔透焊接。
2) 当框架梁带出一段悬臂段再进行梁梁拼接时,该悬臂段长度一般不少于Ln/10及2倍梁高(Ln为梁净跨),
且一般不大于1.6m。悬臂段与柱的连接采用全熔透等强度焊接。
3.5 杆件接长、工地拼接、梁柱拼接、梁梁拼接以及梁柱刚接接头,本施工图未绘制节点详图时,参照《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
节点构造详图》16G519执行.
3.6 表示梁端刚接, 表示梁端铰接。
4.连接材料
4.1 连接材料选用表。
连接材料 | 应符合的标准名称 | 应符合的标准代号 | 备注 |
高强度螺栓 |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 (GB/T 1231-2006) | 采用10.9级 |
普通螺栓 | 《六角头螺栓-C级》 | GB/T 5780-2016 | 采用4.6级螺栓,C级孔 |
栓钉 | 《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 | GB/T 10433-2002 | 屈服强度为240N/mm2,抗拉强度设计值为215N/mm2, |
焊接方法 | 钢号 | 应符合的标准名称 | 应符合的标准代号 | 焊接材料 |
手工电弧焊 | Q235 | 《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 | GB/T 5117-2012 | 焊条E43xx系列 |
Q345 | 《热强钢焊条》 | GB/T 5118-2012 | 焊条E50xx系列 | |
自动埋弧焊 | Q235 |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 | GB/T 5293-1999 | 焊剂:F4Ax型;焊丝:H08A、H08MA |
Q345 | 《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 | GB/T 12470-2016 | 焊剂:F50xx型;焊丝:H10Mnx | |
CO2气体 | Q235 |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 GB/T 8110-2008 | 焊丝:ER50-6 |
注:1).本说明中所有列焊条、焊丝及焊剂牌号均为选配建议,焊条、焊丝及焊剂最终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确定,焊缝强度不应低于母材强度,焊缝及热影响区
冲击韧性要求同母材。
2).焊缝金属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当不同强度钢材焊接时,焊接材料强度应按强度较低的钢材选用。由焊接材料及焊接工序完成的焊缝,其机械性能
不应低于原构件的等级。
5.焊缝
5.1 对于全熔透焊缝,制作单位可根据焊接规程的基本要求,结合焊缝质量等级、焊接工艺和焊接次序,确定坡口形式和尺寸。
5.2 未注明焊缝尺寸的部分熔透焊缝及角焊缝尺寸要求如下:
对于T型接头,采用部分熔透K型焊缝时,焊缝单侧深度不小于板厚的1/3;
采用双面角焊缝时,角焊缝高度不小于,且不小于6mm;
采用单面角焊缝时,角焊缝不小于0.7t且不小于6mm(板件t<6mm时,角焊缝高度取与板件同厚)。对于侧面角焊缝,t<25时,焊缝高度取0.7t且不小于6mm(板件t≤6mm时,取为板件高度);t≥25时,应改用局部开坡口的角焊缝。梁横向加劲肋与梁的焊接采用三面围焊(双面焊)。除注明外,t≤20时,角焊缝高度不小于,且不小于6mm;t>20时,
采用部分熔透K型焊缝时,焊缝单侧深度不小于板厚的1/3。
5.3 T型接头部分熔透焊缝应优先采用双面坡口;确因条件所限无法双面坡口时,方可采用单面坡口。坡口方向的焊缝高度(从构件表面起算)不小于 t/4,但不应大于10mm。
5.4 对于30mm及以上厚板的焊件,焊接前应对母材焊道中心线两侧各2倍板厚加30mm的区域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
母材中不得有裂纹、夹层及分层等缺陷存在。
5.5 板厚小于40mm的柱壁板,在框架节点焊缝连接处梁翼缘上下各150mm范围内作超声波探伤。
5.6 不同厚度的钢板、钢管对接时,应将较厚板件焊前倒角,坡度不大于1:4(板厚差值:倒角长度)。
5.7 在钢结构中首次采用的钢种、焊接材料、接头形式、坡口形式及工艺方法,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其评定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对于厚钢板(t≥40)焊接、异种钢板焊接以及负温度下施工等主要工艺,应进行工艺试验。
5.8 焊接工作应在焊接工程师指导下进行,编制焊接工艺文件,并采取相应措施使结构的焊接变形和残余应力减到最小。厚板焊接时,
应注意严格控制焊接顺序,防止产生厚度方向上的层状撕裂。对于厚钢板的焊接,应进行预热、后热处理。在施工中严格按照
工艺文件中规定的焊接方法、工艺参数、施焊顺序等进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的规定。
5.9 对接接头、T型接头和要求全焊透的角部焊缝,应在焊缝两边配置引弧板和引出板,其材质应与焊件相同或通过试验选用。
手工焊引板长度不小于60mm,且不小于2倍板件厚度,埋弧自动焊引板长度不应小于150mm,引焊到引板上的焊缝长度不得
小于引板长度的2/3。
5.10 引弧板、引出板、垫板的固定焊缝应焊在接头焊接坡口内和垫板上,不应在焊缝以外的母材上焊接定位焊缝。焊接完成后应割除
全部长度的垫板及引弧板、引出板,打磨清除未融合或夹渣等缺陷后,再封底焊成平缓过渡形状。
5.11 梁和柱接头,梁翼缘板与柱之间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的加强焊缝尺寸应不小于翼缘厚度的1/4,但不大于10mm。
5.12 柱、支撑的工地接头焊接,应由两名焊工在相互对称的位置以相等速度同时施焊。
5.13 梁与柱接头的焊接,宜先焊梁的下翼缘板,再焊其上翼缘板。先焊梁的一端,待该焊缝冷却至常温后,再焊另一端,
不宜对一根梁的两端同时施焊。当杆件为不少于两段且与杆件采用全焊接连接时,与节点焊接时应保持杆件另一端为自由端,
待杆件与两端支座焊接完毕且冷却正常温度后,再进行杆件跨中的连接工作。
5.14 发现焊接引起母材裂纹或层状撕裂时,应更换母材;经设计和质量检查部门同意,也可进行局部处理。
5.15 焊缝质量等级
5.15.1 各部位焊缝类型
1) 全熔透焊缝(一):
钢板、构件拼接(接长)焊缝;
柱壁板间在柱节点区及上、下各600mm范围内的组合焊缝;
上、下柱拼接时,接头上下各100mm范围内箱型柱壁板间焊缝;
柱内对应梁翼缘、钢支撑设置的水平加劲隔板与柱壁板间的焊缝;
钢柱、钢梁、支撑对接接头。
2) 全熔透焊缝(二):
柱单元所带的悬臂段,梁翼缘与腹板的焊缝;
梁变截面处加劲肋与翼缘、腹板的焊缝;
焊接H型钢柱、H型钢梁,当腹板厚度>25mm时,翼缘与腹板间的焊缝。
3) 全熔透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加强焊脚尺寸应不小于翼缘板厚的1/4,但最大值不得超过10mm)
梁和支撑的翼缘、腹板与柱的连接焊缝;
柱与柱脚底板的焊缝;
悬挑梁根部,翼缘、腹板与支座或预埋件的焊缝。
4) 部分熔透的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焊缝厚度应不小于腹板厚的1/2,且不小于14mm)
焊接H钢柱、H钢梁,当14mm≤腹板厚度≤25mm时,翼缘与腹板的焊缝,梁加劲肋与翼缘、腹板的焊缝。
5) 部分熔透焊缝:
箱型柱壁板之间采用全熔透焊缝以外的其余组合焊缝。
6) 角焊缝:
焊接H钢柱、H钢梁,当腹板厚度≤12mm时,翼缘与腹板的焊缝,梁加劲肋与翼缘、腹板的焊缝。
5.15.2 焊缝质量等级与检测方法
焊缝质量等级与检测方法见下表:
焊接要求 | 焊缝质量等级 | 检测方法 | 检测比例 |
全熔透焊缝(一)、全熔透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 | 一级 | 超声波 | 100% |
全熔透焊缝(二) | 二级 | 超声波 | 20% |
部分熔透焊缝、部分熔透的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 | 二级 | 超声波 | 20% |
角焊缝 | 三级 | 磁粉探伤 | 10% |
注: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按以下原则确定:
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
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检测比例可适当提高。
一级焊缝的质量等级不应低于《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第8.2.4条中B级检验的Ⅱ级要求。
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不应低于《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第8.2.4条中B级检验的Ⅲ级要求。
全部焊缝均应进行100%的外观检查。焊缝应具有良好的外观质量,角焊缝应符合二级焊缝的外观要求。
当超声检测结果存在疑义时,采用射线检测验证。
当发现焊缝裂纹等疑点时,应采用磁粉探伤或着色渗透探伤进行复查,焊缝质量的检查及质量标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要求。
焊缝检测尚应符合《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 11345-2013、《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203-2007)的规定。
焊接必须做好记录,施工结束后,应准备一切必要的资料已备检查。
6.螺栓、柱脚锚栓
6.1 本工程螺栓连接均采用10.9级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质量标准应符合《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 82-2011的规定。
一个10.9级高强度螺栓的预拉力P(kN):
螺栓的公称直径(mm) | M16 | M20 | M22 | M24 | M27 | M30 |
螺栓的预拉力(kN) | 100 | 155 | 190 | 225 | 290 | 355 |
6.2 在高强度螺栓连接范围内,构件接触面采用喷砂(丸)处理,要求抗滑移系数≥0.50。
6.3 高强度螺栓孔径比杆径大1.5~2.0mm,普通螺栓孔径比杆径大1.0~1.5mm。
制作单位应进行抗滑移系数试验,安装单位进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试验。
高强度螺栓孔应采用机钻成孔,不得采用气割扩孔,高强度螺栓应能自由穿入螺栓孔。
6.4 螺栓连接板材料与较高母材相同。
6.5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6.6 安装螺栓凡未注明者均为C级螺栓,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C级》GB/T 5780、《六角头螺栓》GB/T 5782的规定。
螺栓的表面处理应保证提供不低于结构各部分及各构件相应的图层所达到的防腐要求。
6.7 柱脚锚栓:除特别注明外,采用的钢材材质均为Q345B。
6.8 柱脚底板灌浆应采用免振捣、无收缩的水泥砂浆或相应的专用灌浆料进行压力灌浆,7d抗压强度不低于50MP,28d抗压强度不低于80MP。
6.9 栓钉施焊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查。
7.
防腐、防火要求
7.1 防腐除锈与涂装要求
7.1.1 防腐设计年限
防腐涂料的防护设计年限是指整个钢结构表面从建造至需要重新涂装的时间。
防腐涂料应通过国内权威机构关于底漆干膜锌含量及耐老化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报告,防腐涂料系统防护年限不应小于15年。
钢结构防腐蚀采用的涂料以及防腐蚀对钢结构的构造要求、验收等,应符合《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 251-2011 )、《工业建筑涂装设计规范》(GB/T 51082-2015)的规定。
7.1.2 钢结构表面处理与除锈方法
钢结构在除锈前,应清除焊渣、毛刺和飞溅等附着物,对边角进行钝化处理,并应清除基体表面可见的油脂和其他污物,用喷砂、
抛丸等方法彻底除锈。
工厂除锈等级为现行《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T 8923第1部分~第4部分中规定的Sa2 级;
现场除锈可采用电动。风动除锈工具除锈,除锈等级为St3级,并达到35~55μm的粗糙度。
除锈的钢材表面检查合格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涂装。
7.1.3 弱腐蚀环境防腐涂料
防腐涂料:水性无机富锌底漆两道,干膜厚度为40x2μm,环氧云铁中间漆两道40x2μm。面漆根据建筑要求确定,干膜厚度为35x2μm。
防腐涂料应满足良好的附着力,涂料各层之间、与防火涂料特性应具有相容性和适应性,对焊接影响小,并符合建筑专业的要求。
中间漆与面漆应选择与底漆同一厂家的产品。
针对不同环境要求的防腐涂料涂装方案应得到参建各方的认可。
7.1.4 涂漆后的漆膜外观应均匀、平整、丰满,不得有咬底、剥落、裂纹、针孔、漏涂和明显的皱皮、流坠等缺陷,涂层厚度用
磁性测厚仪测定,总厚度应达到设计规定的要求。
7.2 限制刷漆部位
7.2.1 下列部位禁止涂漆
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连接摩擦面、焊接封闭的空心截面内壁;
工地焊接部位及两侧100mm,且满足超声波探伤要求的范围内;
工地焊接部位及两侧需进行不影响焊接的除锈处理,除锈后涂刷防锈保护漆;
型钢混凝土构件及钢板-混凝土组合墙中的内置钢构件应进行除锈,但不应涂装。
7.2.2 下列部位不需要涂漆
型钢混凝土中的钢构件、柱脚底板、柱脚螺栓。
7.2.3 混凝土楼板与钢梁接触部位,钢梁顶面不应涂装。
7.3 现场补漆
7.3.1 钢结构安装完毕后,应对工地焊接部位、紧固件等未做过防锈底漆的零配件进行补漆,对防锈底漆损坏、返锈、剥落等防锈
受损的部位进行补漆;现场焊缝且应仔细打磨后再刷防锈漆,要求与本体部分相同。
7.3.2 与大气环境接触的钢结构外露部位均应进行相同防腐要求的补漆。
7.3.3 对露天或侵蚀性介质环境中的螺栓,除补涂防锈漆外,尚应对其连接板板缝及时用油膏或腻子等封闭。
7.4 其他防腐规定
7.4.1 当钢柱脚在地面以下时,包裹的混凝土应高出地面150mm,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当钢柱脚在地面以上时,柱脚底面
应高出地面100mm。
7.4.2 镀锌防腐处理:螺杆、轴销(及钢铸件)加工件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μm,表面用电镀锌层处理,锌镀层厚度为20至30μm。
按照《金属及其他其他无机覆盖层钢铁上经过处理的锌电镀层》GB/T 9799-2011的要求。
7.4.3 铝或铝合金与钢材接触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7.5 耐火等级与耐火极限、耐火材料要求
钢结构的防火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CECS 200:2006的要求。
7.5.1 防火涂料
1) 钢柱、钢梁及钢支撑、钢楼梯等均应采用防火涂料保护,防火涂料的类型应符合建筑专业的图纸要求。
2) 防火涂料必须经国家检测机关检测合格及消防部门认可,防火涂料与钢结构防锈漆必须相容与适应,应选择绝热性好,具有一定的
抗冲击能力,能牢固地附着在构件上,又不腐蚀钢材的防火涂料。
3) 所选用防火涂料的性能、涂层厚度及质量要求应符合《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钢结构火涂料应用技术》(CECS24)等现行
制作标准规定的要求。
7.5.2 防火涂层代替防腐涂装的面层时,防火涂层与防腐涂层性能应相适配,并经建筑师允许。防火、防腐涂层施工完毕后,应对漆膜
厚度、附着力等数据进行测试。
7.5.3 防火涂料在电梯井道内电梯运行产生的风速、风压作用下,应能保持良好的耐久性。
8.构件加工及安装
8.1 制作详图设计资质要求
本套图纸为技术施工图,钢结构承包单位应根据本套图纸制作施工详图,制作详图设计单位应具有钢结构专项设计资质,具有完善
的质量保证体系。制作详图应经设计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材料的订货与构件加工。
8.2 制作详图设计要求
8.2.1 制作详图设计应充分理解与体现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各项要求与意图。
8.2.2 制作详图深度应充分满足构件加工制作的各项需要,包括结构布置、板件尺寸、定位、连接件规格、材料表等。
8.2.3 制作详图设计应充分考虑加工制作工艺的各项需要,并考虑到下料、加工工艺引起的偏差。
8.2.4 制作详图设计应充分考虑结构的焊接变形、安装变形及次结构安装顺序等因素,使结构最终尺寸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8.2.5 应根据现场安装的实际需要绘制安装节点图。
8.2.6 支座详图绘制应考虑构件运输与吊装的要求。
8.2.7 制作详图中,应列明所有相关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材料标准、检测标准及工艺要求。
8.3 制作详图设计责任
8.3.1 钢结构承包单位应对钢结构制作详图设计全面负责。
8.3.2 本钢结构设计图纸中已表示结构构件和构件节点受力所需要加劲板的规格与位置,与围护结构连接节点及其他吊挂设备支架吊点
相关的加劲肋应统一协调考虑。钢结构加工制作单位应考虑为满足加工制作、运输及现场安装所需的连接板、垫板等辅材的合理设置。
8.3.3 钢结构制作详图设计应与围护结构设计单位和有关设备供应商等密切配合,并负责绘制所有与主体钢结构相连接节点的制作详图。
8.4 加工制作
8.4.1 加工制作前,应全面、准确的理解全套设计图纸。所有钢构件的制作均应在工厂进行,严格按钢结构有关规范规程执行。
8.4.2 加工制作需要进行材料代换时,必须满足本说明的要求并向设计单位申报,经同意和签署文件后,方可订货加工。
8.4.3 构造复杂的构件和节点必要时进行工艺试验验证,将焊接工艺全过程详细记录,测量出焊接的收缩量,反馈到钢构件的制作中,
作为杆件加工时增加长度的依据。大型复杂构件、节点、重要安装接头等,必要时应在工厂进行预拼装,符合要求后,方可运至现场
进行安装。不影响运输和现场安装的焊缝均应在工厂完成。
8.4.4 对设计要求起拱的构件,应制定生产工艺进行起拱。
8.4.5 应结合钢筋混凝土图纸和施工单位钢筋放样图,在加工厂预留钢构件上的钢筋孔、焊接钢筋连接器(机械连接套筒)、栓钉等。
8.4.6 施工单位应针对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及低温环境焊接,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钢结构焊接
规范》的规定。.
8.4.7 应采取有利于减少结构焊接变形和焊接残余应力的措施,应采取及层状撕裂检测。
8.4.8 钢管混凝土柱在每层下部的钢管壁上应对称开两个直径20mm的排气孔,排气孔应采用柔性封闭措施,防止孔壁和钢管内部锈蚀。
8.4.9 幕墙、建筑装饰构件、机电专业设备支架、其它围护结构与钢结构焊接连接的钢件、预埋件等需要与钢梁连接的,应在制作详图
中详细表示,预先进行表面防锈处理,并应在工厂预焊连接用加劲板。
8.4.10 钢构件预留孔洞,按照设计图纸所示尺寸、位置在工厂制孔,并按设计要求进行补强,在工地不应随意制孔。
除注明外,所有螺孔、预留钢筋孔、排气孔等,应按有关专业图纸预埋和预留,不得采用气焰制孔。
8.5 现场安装
8.5.1 钢结构安装单位应根据图纸要求、结构特点、现场情况和施工能力,制定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步骤、施工管理、并能确保安装质
量、安装精度以及安装安全的施工组织设计。
8.5.2 应减少钢柱的工地接头数量。根据运输条件和吊装能力确定合理的分节吊装长度。
8.5.3 运送至现场的构件应及时安装。
8.5.4 对柱与梁、梁与梁采用翼缘焊接、腹板高强度螺栓连接的栓焊连接节点,应采用先栓后焊的施工工序,安装顺序为:先进行腹板
高强度螺栓连接,再进行下翼缘焊接,最后进行上翼缘焊接,焊接时产生的热量不应使高强度螺栓产生松弛。
8.5.5 全熔透焊缝的端部应设置引弧板、引出板或钢衬管。焊接完毕后,必须切除被焊工件上的引弧板,并沿受力方向修磨平滑、检查
有误任何裂纹。引弧板严禁用锤击落。
8.5.6 钢管混凝土柱浇灌混凝土前,应根据施工阶段的荷载和施工的顺序,对空钢管柱验算结构的强度、稳定和变形,或采取其他有效
施工措施确保施工的安全。
8.5.7 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施工验收规范采取冬季、雨期施工相关措施。
8.5.8 与幕墙、卫星天线、擦窗机等相关的涉及连接或安装位置的钢结构,应经该单位确认后进行加工制作。
8.5.9 除采取可靠施工措施并经结构工程师许可外,不得在钢构件受力后随意施焊。
8.5.10 钢结构安装时,楼面上堆放的安装荷载不得超过钢梁和压型钢板、钢筋桁架楼承板的承载能力。
8.5.11 钢梁顶面在浇灌(或安装)混凝土前应清除铁锈、焊渣、积雪、泥土等杂物。
8.5.12 钢结构的加工制作、安装、允许偏差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要求。
8.5.13 安装前,应对构件的外形尺寸、螺栓孔径及位置、连接件位置及角度、焊缝、栓钉焊、高强度螺栓接头摩擦面加工质量、
栓件表面的油漆进行全面检查,在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的要求之后,才能进行安装工作。
8.5.14 结构安装时,应注意环境温差(如日照)、焊接等温度变化引起的热影响对构件的伸缩和弯曲引起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8.5.15 钢结构主要构件安装就位后,应立即校正,固定,当天安装的钢构件应形成空间稳定体系。
8.6 本工程钢结构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进行检查和验收。
8.7 钢结构维护
1) 钢结构使用过程中,应根据使用情况(如涂料材料使用年限,结构使用环境条件等)定期对结构进行必要维护(如
对钢结构重新进行涂装,更换损坏构件等),以确保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安全。
2)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形式、用途、使用环境或进行改造,不得在钢构件上随意增设挂件。
3) 在建筑物使用阶段,应对钢结构进行健康监测,定期进行维护,当出现极端情况(地震、强烈大风、雨雪)时,因及时进行安全
检查确保结构安全。
7)每隔10~15年,应对钢结构进行全面检查。
9.钢结构的运输、检验、堆放
9.1 钢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构件变形和损坏;在吊装、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出现变形和失稳。
钢结构的安装吊装应进行计算,防止在吊装中构件产生永久变形。
9.2 构件堆放场地应事先平整夯实,并做好四周排水。
9.3 构件堆放时,应先放置枕木垫平,不宜直接将构件放置于地面上。
10.施工要求及施工安全
10.1 施工时应严格按国家、地方有关施工规范、规程、标准及相关图集执行,并满足国家、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包括安全生产条例),确保施工场地、人员以及周边其它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的安全。
10.2 施工过程中施工堆载不得超出本设计规定的施工荷载及使用荷载值。如确有必要超过时,应做好临时加固措施,并经设计同意。
10.3 施工中如遇紧急意外情况,应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共同处理。
10.4 施工时应结合建筑、装饰、机电、幕墙等各专业图纸一起施工。
10.5 钢构件的现场堆放、拼装和安装,必须有周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应针对该施工安装方案进行模拟分析计算,确保施工阶段结构安全可靠。
10.6 施工应建立完善的测控体系。应进行基础沉降观测,应在安装过程中对结构与构件的几何定位、变形等实行全过程观测。观测测量应满足
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的规定。
10.7 施工单位应仔细阅读设计文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在工程施工中对所有涉及施工安全的部位和环节进行全面、可靠的防护,尤其应加强深基坑、高支模、重吊装、高大脚手架等的防护措施,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以杜绝事故隐患,确保现场人员安全。
11.其他
11.1 本项目为高空大跨度钢结构,安装施工难度较大,应考虑钢结构吊装、高空拼接问题,对下部结构或相邻楼层采取加固或设临时支撑等
措施;并在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项论证后,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报告(附计算书),经确认后方可施工。
11.2 对大跨度钢结构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大跨度钢结构的施工经验、业绩及相应的施工资质,并要求其自身具有钢结构专项设计
资质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11.3 本工程钢结构制作详图应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
11.4 本工程如在冬期施工,应编制冬期施工专项方案,须达到《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的各项要求。
在负温下进行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时,应按照负温施工的要求,编制钢结构制作工艺规程和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文件。钢结构在正温下制作,负温下安装时,施工中应采取相应调整偏差的技术措施。
11.5 本说明未尽处可参见“结构设计总说明”并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规程施工。
38.2双方责任及义务
38.2.1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38.2.1.1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
38.2.1.2保证分包人在进场前现场已具备钢结构施工条件。
38.2.1.3在开工前承包人提供分包人进场进行对现场安装条件进行确认,并做好记录,如不满足安装要求,分包人应书面提出,并且承包人负责进行整该,保证满足安装需要。
38.2.1.4在分包人开始施工前,向分包人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38.2.1.5协调分包人的施工与其它施工工序的交叉配合关系。
38.2.1.6监督检查分包人施工、协助分包人办理验收手续、及时组织验收。承包人接收到分包人材料及半成品进场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中间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分包人进行验收。
38.2.1.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质量明显不符合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有权指令分包人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和质量改进措施,如在该期限内未取得明显的改进效果,承包人将视分包人违约。
38.2.1.8施工过程中,如承包人考察发现分包人无实力进行施工时,承包人有权将该工程另行分包。
38.2.1.9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
38.2.1.10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指示、要求。
38.2.1.11协助分包人向业主办理按总合同条款允许的变更和签证。
38.2.1.12在施工期间,协调好分包人与其他分包人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为分包人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38.2.1.13在施工期间提供分包人施工用电源,二级电箱以外管线接驳由分包人进行施工及维护,承包人提供水源接驳点,分包人自行接引。
38.2.1.14提供工地现场材料堆放点,但不提供仓库、现场办公地点,由分包人自行解决。
38.2.1.15负责对分包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等复核工作,并不免除分包人对最终工程质量的责任。
38.2.2分包人责任及义务:
分包人驻工地代表:
38.2.2.1分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及合肥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条例,并且服从承包人对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到工完场清,自己负责垃圾的清运工作及竣工清理工作,如因分包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失,承包人不负责任。
38.2.2.2分包人须根据承包人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进度计划和组织安排施工。工程开工前,应向承包人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其它有关施工文件包括经承包人同意的动火、电焊、气焊、危险品设置的批复文件。如因分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工期延误,则视为分包人违约。
38.2.2.3开工前参加承包人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承包人、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8.2.2.4明确工地管理人员和劳动力人数,并向承包人提供现场人员名单及特殊工种的上岗证,满足施工需要。分包人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如下证件:
身份证。
上岗资格证书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
工作单位记录卡。
健康证明。
就业证。
f. 暂住证。
若不符合手续,承包人有权拒绝分包人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8.2.2.5分包人必须按合同约定选择施工用的机械及材料,负责进厂设备、材料的检验验收并承担相应费用。
38.2.2.6分包人负责设备、材料运输及进出场,进出场设备、材料必须经承包人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分包人需派专人看管现场设备、材料,并不得损坏其它各专业分包的材料及设备,如有损坏,分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各项费用,同时分包人负责交验前的成品保护。
38.2.2.7分包人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8.2.2.8分包人在施工时对危险区域应设立警戒线,确保第三者的安全。
38.2.2.9分包人在施工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38.2.2.10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应遵照承包人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分包人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38.2.2.11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
38.2.2.12从承包人提供的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的电缆、电线及流动电缆,由分包人自行配备,并必须符合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用电规范及文明工地要求。
38.2.2.13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到位后,接受承包人关于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及文明施工标准的交底,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主、承包人、监理的检查,并把好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分包人如违反规定或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返工,费用由分包人承担,但工期不予延长,并追究分包人的违约责任。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及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在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不够扣除的,承包人有权向分包人追索。
38.2.2.14分包人须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期间及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必须落实行之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产品保护措施方案须得到承包人批准方可实施,产品保护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38.2.2.15在施工过程中如因分包人管理及施工不完善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分包人负责,并应及时报告承包人提出事故处理方案,经业主、设计、监理、承包人等单位共同研究认可后,由分包人组织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8.2.2.16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造成分包人工程返工,承包人应协助分包人做好弥补措施,减少损失。由此而引起分包人经济损失,分包人应在3天内将经济损失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承包人,经承包人核实后及时报业主并经业主同意后给予补偿。
38.2.2.17分包人队伍进场后必须将施工队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三证”复印件和施工人员名册交承包人项目部,分包人的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因无证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分包人负责。在项目尚未完成之前不得随意调动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遇特殊情况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并经承包人同意。分包人人员调动必须在名册上及时调整及调整相应的证件,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分包人负责。如未经同意擅自撤离现场,视为分包人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分包人承担法律责任。
38.2.2.18分包人用工必须遵守合肥市政府有关规定,分包人的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均由分包人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严禁职工家属、小孩借住工地宿舍,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均由分包人负责。
38.2.2.19分包人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承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分包人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分包人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项目经理部。
38.2.2.20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38.2.2.21分包人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承包人代分包人交纳该费用的,分包人同意该费用在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38.2.2.22分包人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承包人提出,经承包人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分包人应在3天内用承包人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承包人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承包人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承包人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分包人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38.2.2.23分包人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承包人人员,损害承包人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分包人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分包人单位承担。
38.2.2.24分包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本工程的特性,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38.2.2.25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人身伤亡事故除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外,还应在半小时内向承包人通报并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一般事故应在2天内将详细书面情况上报给承包人。
38.2.2.26在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发生工伤事故,承包人有协助紧急抢救的义务。对其善后处理由分包人对伤亡职工全面负责,所涉及的费用由分包人全面解决。
38.2.2.27分包人必须贯彻合肥市建委、市劳动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对职工加强安全知识教育,配备专职安全员执行和遵守承包人的一切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承包人的监督检查。
38.2.2.28分包人自备的设施、设备、机械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标准及要求,必须向承包人报验后方可进场,在使用前须通过承包人的验收,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定期检修保养制度,并纳入承包人机械管理范围,如因分包人自备设施、设备、机械不良引起的事故,均由分包人负责。
38.2.2.29分包人按照承包人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工程月报、工程周报、施工进度报表、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38.2.2.30分包人须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做好材料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
38.2.2.31分包人须在质监站竣工验收前将所做工程部位作一次全面清理并达到验收标准。
38.2.2.32分包人在进行工程时须遵守所有有关的政府法令或条例。
38.2.2.33对承包人所发的任何书面函件、罚款单、工作联系单等分包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收,否则每发生一次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处以罚款500元,款项从每期的工程款中扣除。
38.2.2.34退场时分包人必须清除和搬走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办公区、加工区及临时仓库内产生的垃圾,并尽快运离现场,不能让任何垃圾杂物堆积,并应提供一个有效的消除垃圾的方法,使承包人感到满意。所有垃圾清运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38.2.2.35施工期间必须满足施工同步资料的报验并在工程完工后,向承包人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竣工资料。包括: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材料现场取样复试合格资料等承包人所需提供的所有资料。
38.2.2.36分包人不得转让或肢解分包工程,否则承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8.2.2.37若因分包单位自身原因,更换合同主体(非注销、企业名称变更等法定原因),视作分包单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已签订、未履行,全额扣除分包单位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已签订且部分履行,原单位须按履约保证金的50%(最低不低于1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上缴罚款,原单位履约保证金全额转入新单位。
38.2.2.38因分包人自身原因无故退场,视作分包人违约,总包方有权通知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同时总包方将扣除分包方合同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尚未进场施工分包人无故退场,视作分包单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5%。
38.2.2.39施工期间必须满足施工同步资料的报验并在工程完工后,向承包人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竣工资料。包括: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材料现场取样复试合格资料等承包人所需提供的所有资料。
38.2.2.40分包人员的吃、住自行解决。
38.2.2.41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以及承包人发出的涉及本承包工程的各项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是否写明。
38.3工程价款、清单及结算
38.3.1合同暂估价(不含增值税金)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金额元,合同暂估价(含增值税金)元(大写:)。
其中安全措施费元(合同总额4%)。
38.3.2工程量清单明细:单位:元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 目 名 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金额(元) | |||
税前综合单价 | 含税单价 | 税前合价 | 含税合价 | ||||||
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 |||||||||
合 计 |
以上综合单价及总价中包含:1、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设备费、材料费(包括主材及螺栓、地强螺栓、焊条等各种辅材、材料外购及其他满足施工需要的材料费用、损耗、材保费)、人工费、运输费、场内材料搬运费(含二次搬运)、二次深化费用、机械进出场、油费、日常维修、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现场赶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竣工清理费、冷热天气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配合其他分包施工费用、施工措施费、投标人自行管理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同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均已考虑并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合同期内因燃料费、运输费、任何税率、工资、物价、备案所需相关费用、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不得提出任何调整要求。综合单价报价中含税金。具体综合单价中包含的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中的相应条款。
乙方人员和乙方自带工具运输交通工具采购费、工资及工资附加费、雨季施工费用、文明施工费;超高建筑人工降效和施工措施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施工不可预见费、抢工费、措施费、焊缝探伤及外观等各种检测试验费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水平及垂直运输费、场地清理费、工具加工费、成品保护费、高空作业难度、各种办证费、节假日补助费、误餐费、医疗费、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各项保险费、差旅费、劳务人员的养老统筹等合同范围和合同内容所规定、国家及地方法律、规章等规定的与该承包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
包工期、包质量、包成品保护、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场内运输、包工程验收,包甲方验收达标、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包施工过程中一切工伤费用、包物价上涨因素,劳保基金、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该工程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并综合考虑楼层高度超高、本工程在施工期间,不管工、料、机等价格如何变化,均不再调整单价和费用,工程款支付时须开具工程所在地正式发票。
乙方要充分考虑企业在当地工人的调配能力,一但出现工程工作不饱和的情况应在本企业内进行调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业主没有确认工程窝工的情况下提出窝工损失费。
依据经甲方、业主确认的施工图纸按合同中约定的计算规则计算经甲方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投标报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与业主及招标人指定的专业分包或其他专业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的市场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8、满足招标人及规范要求的各项技术要求。
38.3.3工程量的计算方式:结算总价=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其他款项
38.3.3.1结算总价=工程量*综合单价±其他相应款项-扣款。
分包人负责协助承包人同业主进行结算,清单量少于承包人与业主的结算工程量部分,在分包结算金额中扣除。
38.3.3.2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须经承包人和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后的有效方可作为工程量结算增减依据,未经承包人、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增减变更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分包人需按甲方确定的二次深化图纸要求施工。
38.3.3.3本工程所有措施费用不单独计取,均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38.3.3.4分包人需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
38.3.3.5工程结算:工程完工,经承包人验收达到合格,并经业主、监理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38.3.3.6在合同签约时,分包人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分包人同意承包人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
38.4合同工期
38.4.1本合同工程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38.4.2分包人在未接到承包人暂停施工通知的情况下,必须持续且不拖延地进行施工。
38.4.3如分包人不得不拖延施工或暂停施工,必须在此之前向承包人提交一份阐述原因的报告,经承包人同意后方可获得延期,否则,承包人将视分包人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8.4.4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承包人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如业主不同意工期延长):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3)不可抗力的原因;
38.4.5发生不可抗力,分包人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
38.5质量要求
38.5.1本合同承包内容适用于现行国家、部、省(市)有关技术、质量、材料、检验等规程、规范及规定。
38.5.2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38.5.3分包人必须严格按设计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并应符合业主、承包人的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洽商及变更的要求。
38.5.4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分包人随时接受承包人代表及其指派人员的检验,并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经承包人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分包人必须负责无偿修理及偿付逾期违金。
38.5.5分包人保证进场材料的规格、性能以及配合比必须按设计和有关标准采用,应有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合肥市备案手续。如承包人发现分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有权随时发出用合格材料取代不合格材料,并将不合格材料运出现场的指令。分包人必须按承包人的指令执行,并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同时处以结算款10%的罚金。
38.5.6分包人在施工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及钢结构工程系统施工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分包人提供所有资料必须符合ISO9002标准及承包人的要求,并达到现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
38.5.7分包人在施工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工程系统施工方案,分包人提供所有资料必须符合ISO9002标准及承包人的要求,并达到现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
38.5.8对于不合格的材料,承包人有权禁止分包人使用。
38.5.9分包人应根据资料存档要求,及时做好分项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
38.5.10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停工、退场、如擅自停工、退场(非政府原因、承包单位要求或不可抗力因素),分包人已完工程视为零,同时在停工后7天内分包人以违约金的形式退还承包人已支付的全部工程款,并承担由于分包人违约而造成承包人及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8.5.11工程保修: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
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38.6安全要求
38.6.1承包人向分包人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在分包人的施工方案中,必须具备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其中应考虑在提供的防护条件并不完全的条件下具体落实施工的防护措施。
38.6.2分包人按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方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分包人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费用。
38.6.3分包人严格按照承包人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和中间检查以及控制工作,并设置兼职安全员。
38.6.4服从承包人的安全管理,提供承包人所需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
38.6.5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38.7工程保修:
38.7.1工程专业分包人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在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之日起开始,结算总价的5%为质量保修金,分包商提供结算价款5%的银行保函,承包人将无息返还保修金。保函有效期截止到质量保修期满后6个月。(注:作为保修金的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保函)。对于无法提供保函的分包商,工程承包人在工程专业分包人余留工程款中扣除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按照规定质保期到期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在工程保修期间,工程专业分包人要负责其范围内的所有保修事项,如因工程分包人保修范围内而不能保修的,工程承包人可以指派其他人,其费用从工程分包人保修款中扣除。)
38.8隐蔽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38.8.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条件,分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承包人代表参加。通知包括分包人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分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承包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分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承包人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承包人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分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38.8.2工程完工后,分包人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向承包人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4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3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38.8.3承包人代表在收到分包人送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进行验收,并给予分包人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分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38.8.4竣工日期为分包人完成所有施工并经承包人、业主、监理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分包人整改后再次提请承包人验收并经承包人、业主、监理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
38.9违约责任
38.9.1分包人不得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如发生此情况,属违约,承包人一经发现,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
38.9.2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38.9.3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分包人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分包人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承包人的经济损失。
38.9.4由于分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分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10%。同时,承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分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38.9.5分包人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时,承包人有权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分包人赔偿。
38.9.6分包人由于非承包人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38.9.7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8.10发生不可抗力的费用承担:
38.10.1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
38.10.2造成分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害及停工等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38.10.3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承包人、分包人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38.11 材料供应及管理
38.11.1施工所需材料均由分包人承担。所供材料品牌、质量应满足设计图纸技术参数要求;
38.11.2分包人编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材料计划(注明物资名称、厂家名称、价格、质量证明文件、数量、进场日期、验收标准等),由分包人负责人审核后,报物资部门;
38.12 合同终止
38.12.1 如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则承包人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立即终止本分包合同的雇佣关系,分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人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人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38.13其他:
38.13.1按照新《劳动合同法》中的要求,分包人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计件合同)并要求在项目上备案,同时要求按实名制管理,持卡、刷卡率或出勤率达到100%。如果经公司相关部门和项目查证核实却有分包人未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的,则给予分包人处罚并清出施工现场;
38.13.2分包人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计件合同)后,应按照合同法中的规定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用;
38.13.3专业分包人首先确保每月发给民工不少于2050元的生活费用,并实行实名制,具体详情见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专业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38.13.4如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分包人未按时支付劳务工工资,经承包人提出,而分包人未在限期内整改的,承包人有权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其应得工资。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工资的名单及金额并有分包人签字盖章;上述金额的总计不应超过分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劳务人工费,对于上述支付,并首先从其交纳的劳务工资保证金中支付所拖欠的劳务工工资,若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全部拖欠的劳务工工资,应从尚未结清的分包工程款中扣除。分包人有责任向承包人提供正式工程款的发票,且上述支付计入分包人应得工程进度款。对于分包人拖欠劳务工工资,并在发包单位两次提醒后仍不改正,分包人有权解除双方的劳务合同,并将其列入不合格分包商名单。
38.13.5工期违约:非工程承包人原因,分包人未按合同工期完成节点或总体工期,中间工期每延迟一天,专业分包人须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期竣工的,每延迟一天,专业分包人除应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的工程竣工逾期违约金。工程承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
38.13.6安全文明工地约定:非工程承包人原因,如分包人施工的工程未获得文明工地称号的,工程承包人将按照分包工程结算总额的5%对分包人处于罚款;
38.13.7质量目标约定:非工程承包人原因,如分包人施工的工程未达到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工程承包人将按照分包工程结算总额的5%对分包人处于罚款;
38.13.8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38.13.9《分包安全管理协议》、《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为本合同的附件,另行签订。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分包人应严格执行。
38.13.10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38.13.11应将法人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列入劳务合同中,法人委托书应包含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一切工程委托事宜;
38.13.12履约保证金:
但需在定标后,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合同额的5%不低于2万不超高20万),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作为有经验的合格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因下雨、下雪、酷热、严寒、雾霾等自然原因的天气和当地政府因各种原因要求的临时停工 ,上述原因均不视为不可抗力,分包商不会因上述各种原因对承包商进行任何形式的经济和工期索赔、补偿,如发生上述索要事件,每发生一次,承包商有权扣除分包商10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除违约金外,分包商对承包商造成的所有损失,承包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8.14发票条款
38.14.1甲方税务局备案相关信息:
甲方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翠微路支行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
联系电话:***-********
38.14.2乙方税务局备案相关信息:
纳税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8.14.3乙方提交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必须符合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一般计税】的要求。本分包合同中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种类为【专用】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税率为【】%。增值税发票金额与合同约定的本期结算金额一致,体现为不含税金额和价税合计金额。
38.14.4应于每次付款前【5】个工作日提交符合本合同项下要求的符合抵扣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签收发票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延迟验收及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38.14.5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8.14.6乙方必须确保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开具虚假、作废、未报税等无效发票;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③开具发票种类错误;
④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⑤发票上的信息错误;
⑥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票面损毁或涂改等原因造成专用发票认证失败等;
38.14.7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8.14.8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8.14.9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38.14.10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特别提醒:工程承包人与分包人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是以工程承包人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并以工程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准,分包结算审批单应由分包人授权委托人签字,若分包人签字人与授权委托人不符,则以分包人公章为准。
分包人如更换授权代表,应及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因提供不及时导致一切不利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项目分包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范围明细表
附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4):法人身份证明
附件(5):专业分包人项目经理保证书
附件(6):专业分包人施工队长保证书
附件(7):专业合同提供现场人员承诺书
附件(8):7项协议
附件1
承诺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感谢贵司给予我司参加专业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贵司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招标文件的确认:
对贵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司均已阅读并确认,对工程现场周边环境情况也已充分了解,对现场不许民工居住及对贵司提供的民工居住场地也已确认,我司报价均综合考虑了相关内容,不在调整。
2、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贵司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贵司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我司确认如不能满足贵司要求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贵司有权调整我司的承包范围,我司不得有异议,同时不能因承包范围的变化提出索赔。
3、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优良”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质量等级。
4、安全文明:
1)我司承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2)我司确认如果我司中标,我司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分包合同;3个工作日内备案完成,进场施工前把施工人员的劳动合同100%签订完,施工期间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实名制卡开卡率达到100%以上。如我司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贵司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
3)我司承诺我司所有施工人员统一服装,生活区宿舍统一床单、被罩、枕套,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所有人员按贵司要求办理床头卡;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在生活区内,我司一定加强工人管理,不随意穿行,进出生活区衣冠要整齐,宿舍区院内不出现赤背、只穿内裤穿行的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我司接受贵司按相关条款给予的的处罚。
4)我司承诺,我司中标后将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2050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5)我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贵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完成贵司要求的各项目标及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现场文明必须符合贵司的要求;现场、道路、大门口、门前人行步道保证干净整洁,实现责任区三包。
6)我司承诺如我司现场工人之间或与其他队伍之间发生打架斗殴或群殴事件,我司同意贵司对参与各方先各处罚5000元人民币,待查清责任后,对责任方追罚20000元的规定。
5、工程造价:
5.1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我司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结算时尊重商务部门审核结果,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5.2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我司确认按中标单价签订施工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 在整个合同工期内合同综合单价不调整;严格履行贵司周清月结、月结月报制度,每月20日前向贵司商务部门报送当月《分包月度资金资金申请单》,如不履行,贵司有权停止我司在天津分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并处以10万元罚款。
5.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工期顺延的情况,我司承诺在劳务合同到期前15内与贵司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合同工期及相关经济条款,如我司逾期不提出,视为我司合同价格不需变更。
6、管理模式: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7、材料管理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遵循贵司的材料管理制度,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按计划领用,并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我司承诺由我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贵司;所有周转料具确保码放整齐,并挂好标识;新拆下的材料6小时内码放整齐,如不能履行,我司接受贵司的任何处罚。
8、履约保证: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在签订劳务合同前向允许招标人将交纳工程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人的合同目标。过程中若发生支出我司在15日不足额度,工程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将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贵司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9、其他承诺:
1)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不将中标工程转包给其他公司与个人,否则贵司可以无条件结束合同,并对我司处以10万元罚款。
2)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绝不会出现恶意讨薪的现象,否则贵司可以无条件结束合同,并对我司处以10万元罚款。
3)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保证工程劳动力的供应(包括农忙时节),依据我司现有的劳动力我司可以承接钢结构工程。
4)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投标清单中未包含的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先申报确认单价在施工的原则,如在施工过程中未提出,在竣工结算中提出的,贵司有权依据贵司商务部门确定的单价结算或不予结算。
5)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在合同期限内合同价格不因市场变化提出补偿,如发生市场变化幅度过大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我司承诺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办理已完工程结算并无条件退场。
10、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我司将严格遵守贵司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具体如下
1)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在签订合同签定前建立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我司承诺严格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关于切实加强项目劳务管理的通知》中之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此规定中要求做好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
3)我司承诺进场施工后,如我司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将向分管该劳务队伍的工长提交《班组承包协议》,有明确的包干价格或单项价格,同时也有明确的日工价格。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我司同意贵司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4)我司承诺进场施工后设置专兼职劳动力管理员。劳动力管理员应持有岗位证书,切实履行劳务用工管理的职责。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将进场施工人员办理劳务备案手续,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完善人员增减,劳务费支付和工资发放等台帐资料,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商务经理汇报。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或有考勤人员数量有虚假,我司同意贵司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5)我司承诺进场施工后,由每个工长分专业对口自己管辖的施工范围内的劳务队,根据我司提供的人员名单核对进场施工人员,收集其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和岗位技能证书,工长每天对所有工人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实名考勤,考勤完毕后我司劳务队长和班组长签字认可。每月25日前我司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工长提交真实、有效的《花名册》(附表3)、《工资表》(附表4)、《考勤表》(附表5),工长收集后交项目劳动力管理员整理并在项目商务部备案,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我司同意贵司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6)我司承诺按月按实及时填写劳务企业人员《花名册》、《月考勤表》、《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且要有工人领取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工长按月收集原件,并交项目劳务管理员处整理、备案。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我司同意贵司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7)我司承诺项目赶工等特殊情况期间,我司组织人员临时抢工时,应在人员进场前进行申报并签协议,积极配合项目部进行抢工阶段的实名考勤管理和结算工作。
11、承诺期限:本合同执行期间及双方同意的延期时间。
投标单位(签字盖章):
法人或法定授权人(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要类别 | 项目 | 明细内容 | 分包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 |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
| 1.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四口”安全防护设施人工费 | |||||
“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人工费 | |||||||
施工安全防护通道搭设人工费 | |||||||
2.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配电箱(柜)及其防护隔离设施、电缆、电气开关、漏电保护器、防潮灯、应急照明设备、警示照明设备、变压器、低压灯泡、电缆防护卸荷设施等材料费及安装、检测、维护等发生的人工费 | ||||||
3.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所需的安全网、挡脚板、油漆等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
4.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起重机械和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设施的人工费 | ||||||
5.高处作业、交叉作业防护设施设备 | 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绳及自锁器、气瓶防护笼、接火盆、火花斗等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 | ||||||
6.防火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灭火器材、消防栓系统安装、检测、维护等发生的人工费 | ||||||
7.防爆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防爆电气设备及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隔离等支出 | ||||||
8.防尘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施工现场操作场地防尘措施费和人工费 | ||||||
9.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安全防护所需所有辅材材料费 | ||||||
二、应急演练支出 | 1.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救援所发生的人工费 | |||||
三、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 1.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 |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所需工具购置费、人工费 | |||||
隐患整改费用支出 | |||||||
2.标准化建设支出 | 实施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图集发生的人工费 | ||||||
四、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 1.个人安全防护用具支出 | 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费 | |||||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 1.安全生产教育支出 | 管理人员、工人三级教育节假日和季节性安全教育、作业人员换岗转岗教育等所需教材费、授课费等 | |||||
参与安全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发生的人工费 | |||||||
2.安全生产培训支出 | 包括管理人员及工人的过程安全培训所需教材费及授课费等 | ||||||
六、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 1.前期研发支出 | 包括样品试做材料费、人工费及固定制作场地的租赁费用 | |||||
2.推广使用支出 | 包括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购置费及新设备的维护支出 | ||||||
七、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 1.承压类特种设备测检验支出 | 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表)检测检验费用 | |||||
2.机电类特种设备测检验支出 | 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位器、门电锁、安全制动器)检测检验费用 | ||||||
3.电气防雷、接地装置测检验支出 | 电气设备安装的防护接地、防雷接地的装置检测检验费用 | ||||||
4.其他装置测检验支出 | 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测检验费用 | ||||||
八、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1.现场文明施工支出 | 对施工现场进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理的工作的人工费 | |||||
2.职业健康维护和劳动保护费用 | 职业健康体检,特殊工种取证和续证体检,餐饮工作人员取证体检和复检、辐射工作者特殊体检与复查等体检费用 | ||||||
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等购置费 | |||||||
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费用 | |||||||
工人在不良环境作业的津贴 | |||||||
3.安全资料费用支出 | 安全资料、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等费用 | ||||||
4.安全奖励支出 | 安全管理人员评优费用支出 | ||||||
安全创优的奖励支出 | |||||||
5.安全管理体系 | 专业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配备费用:合同额0.5亿元人民币以下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合同额0.5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合同额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费用(持证率100%) | |||||||
6.其他 |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
合计 | |||||||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
附件3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合同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结算文件等一切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专业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签字盖章生效时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在津办公地址:
专业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四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在津办公地址:
特此证明!
专业分包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5
项目经理保证书
本人是项目工程专业分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专业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专业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工程专业分包人的授权代表人,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严格按照进行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并杜绝合同禁止行为的发生,保证足额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本人原因发生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接受的处罚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日期:
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6
施工队长保证书
本人是项目专业分包人施工队长。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工程专业分包人的授权代表人,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严格按照进行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并杜绝合同禁止行为的发生,保证足额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本人原因发生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接受的处罚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队长:
日期:
附:施工队长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10)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关于切实加强项目劳务管理的通知
分包进场后由项目部组织发放,由分包项目经理领取,领用记录影像资料计入合同附件,
注:影像资料上须有分包项目经理签字。
附件7
专业分包合同提供现场人员承诺书
我司承诺本合同所提供的项目经理证书中的,安全负责人证书中的,质量负责人证书中的,技术负责人证书中的,为今后本工程现场实际到场管理人员。如我司提供人员与现场人员不符,我司同意扣除在本项目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10%,并承担因此对于总包单位造成的任何不良影响及经济损失。
承诺人(公章):
日 期:
附件8
项目管理目标及质量管理条例(一)
一 、 项目管理目标
1 、 质量目标及方针
质量目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及地方标准。
管理方针:精心施工 预防监控 遵规守法 诚信至上 以人为本 追求卓越
2 、工期目标
根据整体工程施工的具体筹划,为确保工期总目标的实现,对分阶段工期目标控制如下:按照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配合安装随主体结构进度完成。
3 、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重大伤亡和火灾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6‰范围之内;配合总包达到其安全目标。
4 、文明施工目标:严格执行GB/T24001环境管理标准,遵规守法、保护环境,采取有效环境保护与控制扬尘污染措施,满足有关规定;配合总包达到其环境管理目标。
5 、环境管理目标及方针
管理方针:精心施工 预防监控 遵规守法 诚信至上 以人为本 追求卓越
管理目标:杜绝环境污染,美化施工周边环境,营建“花园式工地”。
二 、 质量标准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严格按照质量检查规范中的列项进行检查,实行质量三检制,国家标准及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三、质量要求
专业分包单位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样板引路,重点是突出“精”和“细”,一是点点处处按规范、标准要求,多方消除质量通病,二是“粗粮细做”,“细粮精做”,以高于国家标准为标准。既强调内部质量,更突出观感效果,最终实现高档次的质量等级。
1、取质量预控措施。专业分包工程质量管理以预控为重点,杜绝死后验尸。
2、 专业分包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报请总包部确认。以保证工程质量在各个环节受控。未建立和完善质管体系的分包不得开工。
3、 分包方进场后十天内要向总包提交质量保证计划书,计划书包括以下内容: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关键部位质量的跟踪控制、质量通病的防治等。未能按要求提交计划书的分包方必须停止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自负。
4、 每个分项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分包方应通过总包向监理报验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流程、施工方法、系统试验等,要求与其它专业配合交叉施工办法,劳动力、机具、材料安排、设备、成品供应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
5、 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在现场巡视发现问题时,有权向分包单位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必要时下发停工罚款单,直至将问题改正为止。
6、 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将根据分包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对分项工程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再向监理及业主报验。
7、 工程质量报验工作规定了具体的程序,使专业分包在工程质量的报验方面能按照统一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详见工程选题报验程序流程图。
四、质量奖罚规定
(1)、奖励条例
1、重视质量,不违章指挥,不对抗质量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0%以上的奖生产或管理人员200-500元。
2、图纸、工艺标准,施工技术措施操作接受质检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0%以上的奖施工操作人员和生产人员100-300元。
3、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坚守岗位、严守职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分管区域内不发生质量事故、质量通病得到较好治理,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0%以上的奖施工队100-500元。
(2)、处罚条例
1、视质量违章指挥,对抗质检人员履行检查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2、对不按图纸、工艺标准、质量标准、施工技术措施操作,拒不接受质量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3、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偷工减料,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生产)操作人员罚100-500元,情节严重从重罚款。
4、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不督促整改,分管区域内经常发生质量事故,发现问题不及时反映的质量检验人员罚款100-400元。
5、一般质量事故,罚分包队1000-5000元,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罚。进场的材料、成品、构件、器材无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合格证,材料质量低劣者,罚有关责任人员100-400元。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二)
工程名称: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二、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3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08)97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管理的通知规定,按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风险抵押金额度(按合同额):
50万元以内:10% 50~100万元以内:8%
100~200万元以内:6% 200~500万元以内:5%
500~800万元以内:4% 800万元以上:3%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5 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按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建二三通(2009)《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及分公司建二三津通(2010)45号《安全生产、消防奖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3、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应此给甲方造成的名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5%给予处罚。
五、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材料管理协议(三)
工程名称: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保证工程项目材料的有序管理,减少材料的损失,明确职责,分清业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总则:为加强材料管理工作,确实做到科学、合理的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需要、降低成本”的原则,使材料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清楚、奖罚分明。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1.1本项目的材料管理主要由甲方物资部,各专业分包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配合材料设备的询价、定货、采购、报验。
1.2材料报验,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材料主管人员,负责材料的报验工作,材料在进场以前填写报验单,报送样品,进场数量、规格及有关证书(生产厂家资质证书、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进行报验,未经报验通过的材料/构配件不得进场使用,若违章使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00-20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拆除退场。
1.3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24小时内必须向总包申请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前不得分散到施工现场。报验时带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报验单,由分包单位的工长/材料员及总包专职工程师按报单内容到料场验收合格后再报监理。没有报验或报验没通过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使用,也不得分散到料场以外的地点。并按总包要求做退场或其它处理。
1.4材料堆放管理,总承包部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专业分包的材料堆放区域。
(1)各专业分包必须在指定区域分门别类、堆码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
(2)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得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总包的指定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或者随时随用。
(3)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有明显标识,标识牌的制作必须事先征得总包的同意。
1.5材料、设备、机具清单在门卫处登记。门卫为每个专业分包单位设材料、设备、机具台帐,查实登记后放行。
1.6剩余材料、设备、机具出场时,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开具门证。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凡未在进场台帐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总包财产不得运出场外。
1.7承包方应设置专职物资管理人员负责与项目业务往来及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
1.8承包方物资管理人员应服从项目物资部的管理。
2、供应管理
2.1桥架、线槽、钢管由甲方提供并送至工地内,乙方负责卸车、运至乙方仓库货堆料场,并负责保管使用,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购。
2.2验收与保管。乙方负责保管其领用的材料,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损失。
2.3由乙方与项目技术、工长、材料、预算按照施工方案共同确定工程周转料具总量,由乙方承包使用。
2.4如乙方超总量使用,自行承担超用损失。
2.5乙方按工程进度提前三天提使用计划给甲方物资部,物资部组织材料进场后乙方当场清点并办理手续。
3、小型材料
3.1乙方自行采购使用,甲方项目质检、材料对其进行检验,合格方能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必须马上退场。
本协议与合同等效,如以合同发生抵触以合同为准,协议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防火责任书(四)
工程名称: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加强防火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保证在防火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关系
施工队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本区与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置专职消防、保卫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防火工作。
二、责任期间
防火时间为:开工—— 竣工
三、责任目标
1、建立健全防火组织,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
2、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工作,提高施工人员防火安全意识,效果明显。
3、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工作措施。
4、不发生火灾事故和煤气中毒事故。
5、日常防火管理到位 ,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资料齐全。
以上各条如若违反后果自负,项目概不负责。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五)
工程名称: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更好的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预防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政府消防条例1989年第20号令、1999年22号令、2000年第53号令 、以及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实行治安消防保卫责任制,以增强施工队伍及职工的自治、自卫能力,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工程施工现场治安 、消防安全责任书。
现将具体管理工作的责任如下:
一、甲方责任
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定消防保卫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2、定期布置、检查乙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为乙方制定明确的治安、消防责任区域,制定有关全面管理的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3、负责对乙方治安、消防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负责乙方进场人员的花名册与现场人员是否相符,并协助乙方办理暂住征及其他有关证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工程内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
2、服从甲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和监督,自觉贯彻落实本工程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及市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好自身职工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3、乙方必须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本队治安、消防工作。
4、乙方主管负责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人员情况,外地来天津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做到手续齐全,情况明确,不得私自招零散、无组织冒名顶替人员。
5、经常性的对本职工进行法制、法规和消防等知识培训,要求职工遵守国家和的法律、法规条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6、乙方主要负责人要会同甲方进行治安、防火安全等方面的入场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岗,并将批准注册的职工花名册、照片报甲方存档,以便管理,做到准确无误。
7、乙方要按要求,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证”,办证率必须达到100%。来人注册,走人注销。
8、乙方注册人员在100人以上,应设立治保小组,有专门负责接受甲方指导,并开展相关培训教育 工作,提高自防、自治、自卫能力,配合甲方进行防范、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9、严禁使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执行管制、保释、缓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及有过违法行为等人员。
10、杜绝重大案件、治安案件及恶性案件发生;杜绝火灾交通死亡事故;杜绝或减少一般刑事、治安及治安火灾的事故发生,全年刑事案件发生率控制在0.67%以下,职工违法率应控制在职工总数的0.93%以下,并建立具体的治安防范措施。
11、乙方要做好现金及贵重物品的保管,严防被盗,财务要限额存放,并设有严密的存放措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者,指定保管措施。
12、乙方要做好职工后勤的保管工作,责任明确,定期检查。严禁男女混住、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不准留宿未经批准的暂住人员。
13、乙方主要领导为乙方防火负责人,负责本队的防火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施工前要制定出本单位、标段管理措施,直接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检查工作。
14、加强对物资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各分包方必须制定在作业区内油漆、烯料、化工等易燃、易瀑材料的管理措施。
15、加强对本队职工住地的消防和卫生管理,防止各种案件的发生,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16、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规定和制度,严禁在现场楼层内吸烟;使用明火作业,必须申报“用火证”,明确责任人,看火人及灭火措施齐全,配备灭火器。如施工场地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市劳动局发放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市消防局发放的上岗证),否则违章作业引起的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将由违章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全部承担,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追究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17、各队的标段施工层要求自配不少于10个8公斤灭火器材,库房不少于5个灭火器材(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定期检查,保持完好,以备应急使用。各队组织一支义务消防队,按标段大小,一般不少于20人由乙方领导班子组建治保小组,把名单打成正式的表格,报甲方保卫部,由甲方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18、施工现场宿舍、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煤炉取暖做饭,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大灯泡(100瓦以上含100瓦)和典钨灯照明,严禁私拉电线,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检查审批(要求有书面报告),否则则造成的火灾或煤气中毒事故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严禁住入,如因搭设临时库房,要求住一人兼保安,必须申报甲方主管部门检查批追,方可塔设和住值班人员。
19、乙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市政府17号令,由乙方法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责任的组织实施,乙方应教育本队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教育面达100%。
20、现场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工作按照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工程内外做到工完场清,不留任何安全火灾隐患。
21、各分包单位所设材料、堆放场地及临时库房,必须由甲方指定不得擅自占用楼内、楼外的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搭设临时库房或影响其他分包队的正常施工。如有需要时给予配合,及时拆除。
22、各分包队进场前,必须到安全、保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磁卡办理费用10元每个,磁卡押金20元/人,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办卡费不再退还,押金在磁卡退回后退还。
23、因违反消防法规,以至发生火灾,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本工程项目消防、治安处罚标准:
1、施工现场楼层内无证、无手续违章动用明火作业处罚100—500元。
2、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处罚100—200元。
3、非专业焊工违章操作处罚100—500元。
4、非专业电工操作处罚100—500元 。
5、私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等物品罚款200—500元 。
6、现场的一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器具、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许私自挪用、随意损坏,违者处罚100—500元。
7、偷盗、骗取、哄抢、故意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务、数量较小,除按价加倍赔偿外,另处罚500—1000元 。数量较大者,送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8、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除赔偿医疗费、工资、营养费外,另处罚款500—1000元。
9、结伙斗殴,寻衅闹事或饯行其他流氓活动,罚款500—1000元。
10、煽动闹事、制造混乱、非法容留、窝藏、协助违法犯罪分子,并拒不举报,罚款1000—2000元。
11、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出售传播淫秽物品,罚款500—1000元。
12、不按市政府要求办理各种证件,冒名顶替,涂改证件,每查出一位罚款100—200元。
13、由于乙方管理不当,教育不够,发生拘留、逮捕、判刑、劳教现象,对现任单位负责人罚500——1000元。
14、针对以上各条中鉴于与责任人单位的管理不严有直接连带责任,故对发生以上1、2、3、4、5、12、13条的责任单位同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发生以上第7、8、9、10、11条的责任单位 同时视情节分别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注:针对以上处罚责任者本人无力支付罚款,一律由乙方单位负责支付,所有罚款必须在通知书下达的3日以内交到甲方主管财务部门,超过期限,则由甲方在当月拨付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同时,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刑事处罚。
四、责任书说明
1、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消防监督机关一份。
2、乙方退场和竣工结算时,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环境保护协议书(六)
工程名称: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14001认证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我公司(甲方)承建的钢结构施工工程项目按分承包合同要求为分承包规定的施工条件。
二、乙方为运输分包方:否
1、在运输化学品,特别是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分承包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管理的规定;
a)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b)碰撞、互相接触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
c)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d)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
e)必须办理必备应急措施和方法。
2、并遵守下述要求:
a)加强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b)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冲洗车辆;
c)对漏油的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d)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鸣笛;
e)施工现场有防扬尘飞散的措施。
三、乙方为建筑施工分包方:是
1、分包方(乙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建筑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分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2、分包方要保护施工周围现场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3、分包方要防止或减轻粉尘、振动噪声等对社区污染和危害。
4、分包方要合理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气物。
5、建筑工程竣工后,分包方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6、如果分包方有食堂、生活区,应严格遵守地方的有关规定,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
四、如以上分包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五、双方如有其它约定另附。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党风廉政建设协议书(七)
工程名称: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监督方:/
为了加强甲、乙双方的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我公司与合作单位的反腐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的基础上,做到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以实现“优质工程,反腐倡廉”的共同目标,树立企业新形象,特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党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及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真正做到公平竞争、合法经营,凭借自己的过硬技术、产品质量和业务管理素质参与市场竞争,不准使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
2、甲、乙双方要严格执行各类经济合同,不准在合同规定之外搞各种形式的口头协议或回扣。
3、加强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培养“四有”员工队伍,不断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
二、甲方职责:
1、甲方在签订协议中应向乙方宣传本企业的有关廉政规定和廉洁自律守则。
2、甲方人员在施工管理和购销业务工作中,不准私自收受乙方赠送的钱物或借故刁难向乙方索要好处。
3、甲方人员不准参与乙方的吃请、游玩、赌博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三、乙方职责:
1、乙方不准借故甲方的领导干部和业务管理人员在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节假日慰问和业务工作往来之机赠送钱物和有价证券等。
2、乙方不准以任何理由借钱、借物给甲方人员个人使用,更不准为其报销发票和支付现金。
3、乙方不准邀请甲方人员参与吃喝、游玩、赌博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确属必要的联谊活动,须事先征得甲方主要领导批准。
四、其它条款
1、乙方如果违反协议规定,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给予乙方处以合同总价的1—5%的罚款,并提出警告及将其解除合作直至清退。
2、甲方如果违反协议规定,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向甲方法人委托人或公司纪委反映举报,提供有关证据,以便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10—********
3、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与合同正本同时签订,并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公司纪委一份。
五、分公司党委受公司纪委委托同其合作单位签此协议书,本协议的解释权属于中建二局三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甲方承诺人签字: 乙方承诺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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