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快堆MOX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标准辐射防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示范快堆MOX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标准辐射防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示范快堆MOX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标准辐射防护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QT019WXR193C11506BD/ZBDL-********
2.2项目名称:示范快堆MOX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标准辐射防护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示范快堆MOX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含示范快堆MOX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标准辐射防护设备,内容包括MO1子项空气污染检测系统、辐射水平监测系统、核临界报警及测量系统、表面污染监测系统、个人剂量监测系统以及MO5子项气溶胶连续监测系统等设备。
2.5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MOX项目现场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十个月内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2.8最高投标限价:36,000,000元整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示范快堆MOX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标准辐射防护设备采购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9年6月21日9:00—2019年6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9年7月17日9: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具有有效的GB/T19001系列或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9.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 邮编:100073 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lvxue@sina.com |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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