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天津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施工的施工图设计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关于对天津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津交发【2019】10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津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天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津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天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天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鑫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19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国办发(2019)23号,要求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国务院文件要求本项目按照应急工程简化基建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做出统一安排,成立专项工作组。按照工作安排,为指导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相关工作开展,部公路局组织编写了《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根据总体方案,部路网中心组织编写了《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建设方案》。
总体方案提出实现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ETC)、辅以车牌图像识别、多种支付手段融合应用的技术路径。
取消省界收费站后,保持部省两级运营管理模式不变。设置ETC门架系统,实现对所有车辆(包括ETC车辆和MTC车辆)分段计费。ETC车辆通过车载单元(OBU)和后台记账形式自动完成扣费。MTC车辆采用5.8GHz复合通行卡(CPC卡)作为通行介质,实现“分段计费、出口收费”。建立部省联动的运营管理机制。
本项目是主要完成天津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相关工程的建设,包括ETC门架的建设,以及天津市联网中心升级改造、路段分中心升级改造、收费站升级改造、MTC车道改ETC、收费站入口治超等内容。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是主要完成天津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相关工程的建设。主要包括收费系统、供配电系统、通信系统、入口治超系统及附属工程的施工、联调联试工作。提供包括供货、运输、交付、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文件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本次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招标分为1个标段。
(1)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
升级联网管理中心现有平台,支持取消省界站后的系统运行;网络安全增加态势感知、探针,与部中心态势感知平台对接;OBU发行费用,CPC卡购买,国密改造。
(2)网络安全
按照总体方案中关于网络安全的需求,对全网安全系统进行建设改造。建设安全系统,主要涉及云计算环境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设计、网络和通信安全设计、应用和数据安全设计、安全管理中心、系统部署等。
1)门架系统网络安全。
2)收费站网络安全。
3)路段分中心网络安全。
(3)门架一体化机柜
为全网提供标准门架一体化机柜。
2.3计划施工工期为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共计175日历天。配合联试期: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共计77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近5年(工程交工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本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2018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未参与2018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的单位,以交通运输部2017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交通运输部2017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和2018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均未参与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为A级。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复康路208号(红宝石酒店)2楼211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899号 |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
邮编:300300 | 邮编:300171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联系人:金烁 | 联系人:郝文杰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tjbd@tjbd666.com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
账号:/ | |
2019年6月20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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