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监管基础设施及统战民宗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物价监管基础设施及统战民宗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LZXWJJG-XZJCH*******
拉萨市林周县物价监管基础设施及统战民宗业务用房工程,已由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拉萨市林周县物价监管基础设施及统战民宗业务用房工程;
(二)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安装及附属;
(三)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四)标段划分及规模:一个标段;
建筑面积1288.99㎡及附属工程;
(五)建设地点:林周县;
(六)工期:90日历天;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承担本施工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高原项目施工经验。
(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01月05日至01月11日每日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拉萨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原综合执法局、当热中路23号)院内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
(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三)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四)建筑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0]131号文件规定到西藏建设厅进行资质备案。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25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提交到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林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嘉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曲米路那曲电信驻拉萨办事处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136*****150
西藏嘉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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