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铝屑销售招标采购公告

废铝屑销售招标采购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废铝屑招标书

------废铝屑销招字第[2019-06001]号-----

一、投标邀请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现对一仓库约80吨废铝屑(实际交付数量以株冶实际库存数量为准,清零为止)进行招标销售,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客户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

株冶集团2019年废铝屑阳光购销平台销售招标。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持有:

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两份文件并均有企业行政公章或法人代表手写签字。

a)“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有企业行政公章和法人代表手写签名)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b) 自愿参与株冶废铝屑销售投标、并不将此废铝屑转卖的承诺书一份。

3)投标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并在“株冶阳光购销平台网站”(http://www.minmetalsec.com/zy)通过资格审核登记手续或线下提供上述资料经招标小组评委审核通过。

4)投标单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招标文件发布方式:

我公司通过“株冶阳光购销平台网站” (http://www.minmetalsec.com/zy)发布,请按照本文件投标资质要求准备好相关文件,以备资质预审。

业务联系人:肖缙电话:138*****667

4、投标保证金:20000元(银行转帐方式交纳)

投标人于2019年6月25日下午15:00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的银行帐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到账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者我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退投标保证金。

户名: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株洲市清水塘支行

银行帐号:********7842

5、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方式:

2019年6月2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将填写规范的投标文件加盖公章上传至“株冶阳光购销平台网站” (http://www.minmetalsec.com/zy),也可以在规定投标日期内把填写规范的投标文件加盖公章以邮递或来人送递的方式送达招标方,逾期上传或未能及时送达招标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收。

联系人:宁文峰 联系电话:****-********

6、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9年6月2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在株洲市清水塘株冶集团营销中心会议室121室开标。

二、招标内容

1、废铝屑的销售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买方。本次招标让售的标的物为株冶目前仓库贮存(指定挂牌区域)约80吨废铝屑。(此为估值,实际交付数量以株冶实际库存数量为准,清零为止)。

2、废铝屑参考成份:铝:57.4% (数据仅供参考,结算以株冶实际化验结果为准)。

3、计价方式:本次对废铝屑的铝含量元素进行计价系数M%的招标。

4、取样及金属含量计算:双方共同参与取样,以株冶质检中心取样方式为准;铝含量以株冶出具的质量证明书为准;实际提货量以株冶质检中心实际检斤数据为准。

5、报价方式:投标单位对铝计价系数M%进行报价。

6、中标单位的确定:本次招标设有公司内部控制价,以报价系数高于或等于公司内部控制价中的最高报价系数为中标单位。

7、中标结算价的确定:计价期为:7月4日——7月10日五个交易日。

中标结算价=上海有色网A00铝现货计价期内均价×铝实际成分含量×铝中标系数。

8、以上价格均为含税出厂价。

三、竞标及评标程序、方法和方式

1、邀请在我公司阳光购销平台审核被安全环保部认可通过的客户单位参加招投标,参加招投标的单位登录“株冶阳光购销平台网站”下载《2019年废铝屑销售投标报价表》。

2、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时间内,将《2019年废铝屑销售投标报价表》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株冶阳光购销平台网站”,或在规定投标日期内把填写规范的投标文件加盖公章以邮递或来人送递的方式送达招标方,逾期上传或送达,视为无效报价书。

3、评议结束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方将在“株冶阳光购销平台网站”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4、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后,不得以没看标的物为由而悔标。

5、招标方在“株冶阳光购销平台网站”公告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应于10个工作日内到招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定买卖合同,并按合同要求缴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完毕后,我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未及时签定买卖合同并交足履约保证金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退;不按要求履行完合同的单位,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

四、竞标注意事项

1、参加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和与身份证相吻合的法定代表人证件或委托代理人证件。

2、投标方对招标文件中任何内容有不解之处,需立即通知销售方以便在开标之前予以解释。

3、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对本次投标物资的品级、价格组成、付款条件及其它要求等,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和全面了解,投标方将被认为已充分了解并已接受本次竞标销售物资的要求;保证填写的《2019年废铝屑销售投标报价表》正确无误,如有错误由投标单位自身负责。

4、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到营销中心办理销售手续,及时将株冶所存的废铝屑装运出厂(装车费10元/t),装运过程中要做好防漏处理,不得占用场地影响株冶生产,否则按违约处理。

5、中标方在株冶生产区内不得装运标的物以外的任何其它物资(如铜、铋、锌、铅等有色金属物料),否则按违约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6、中标方只能将废铝屑用于自己单位生产,不得倒卖或转让其他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株冶有权中止合同并取消其废铝屑用户资格。

五、附则

1、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取得投标资格后须缴纳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报价无效,未中标者我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2、本标书解释权属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2019年6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销售 废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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