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段施工招标公告
十里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段施工招标公告
2010年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 — 金平县金河镇十里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已由云南省国土厅(云国土资耕[2010]66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涉及红河、文山、西双版纳、普洱、临沧、德宏、保山、怒江八个州二十五个边境县。共划分为五十六个项目段。
本次招标项目为2010年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金平县金河镇十里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 云南省国土厅以 《云国土资耕[2010]28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建设资金已落实,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金平县金河镇马鹿塘、白马河、十里村土地整治项目是“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是云南省中低产田地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兴边富民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道路建设、村庄整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区位于金平县金河镇马鹿塘、白马河、十里村三个村委会,项目区北部分布于白马河两岸,东抵白马河村委会,西抵马鞍山寨,北至保山寨,南抵干树枝寨以北的箐沟。项目区基本以渠道、河流、公路为界,边界清晰。地貌为丘陵地貌。本项目拟建设规模507.51公顷,预计新增耕地19.52公顷、新增耕地率3.85%,项目总估算1792.07万元。
2.2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及《工程施工质理验收规范》。
2.3标段划分:共划分 4 个标段:
一标段:地块整理4-7#、9#、39-45#;涵洞21座;4条新建田间道;5条改建农渠;10条新建农渠;1段原渠盖板;6条新建生产路;3条改建生产路。
二标段: 地块整理1-3#、8#、11#、14-18#、23-24#;涵洞20座;1条新建田间道;1条改斗渠;2条改建农渠;8条新建农渠;9条新建生产路;1条改建生产路。
三标段:地块整理10#、12#、19-22#、25#、27-31#;涵洞26座;1条新建田间道;3条改建农渠;5条新建农渠;1座新建农桥;4条新建生产路。
四标段:地块整理13#、32-38#、46#;涵洞23座;2条新建田间道;4条改建农渠;3条新建农渠;2条改建田间道;4条新建生产路;3条改建生产路。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土石方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在本工程项目中仅只能对上述项目八个州中任意叁个项目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在叁个项目段中各中一个标段。同一申请人不得对2010年度云南省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叁个以上项目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评审。如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取得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应告知的相关事项
4.1 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缴纳所投标段总投资约2%的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2 申请人中标后,必须现金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5%的廉政保证金和中标总金额5%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3 工程预付款与扣回:本项目待中标单位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总价的10%。
4.4 进度款的支付:当项目完成工程总量的30%后,拨付所完成工程总量70%的进度款(含10%的预付款)。以后的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70%的比例支付进度款。当工程款拨付至合同总价的70%时,发包方暂停付款。
4.5 若不按期完成工期的将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处罚,误期赔偿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提前完成工程任务,达到优质工程的可作为今后土地整治项目投标加分条件。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申请人通过项目段的资格预审后参与投标,投叁个项目段的申请人应按不同的人员、设备组成进行组织。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12月 29日至2011年1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白云路东段13号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正对面)持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入滇备案证原件(省外企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1 月 6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 金平县仙人洞社区仙人洞路12号
邮 编: 661500
联 系 人: 余发荣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云路13号
邮 编: 650233
联 系 人: 喻文、卢兴芬、刘倩、陈丽英
电 话: ****-*******、****-*******
传 真: ****-*******、****-*******
2010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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