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馆布展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馆布展招标公告
包头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馆布展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包头市政府采购办确认批准,现就包头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馆布展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设计、技术服务的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010MWCG038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头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馆布展内容规划:1)规划方案文本文件,2)整体布局平面图及效果图,3)方案介绍PPT演示文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具有相关资质证书;具有环境教育基地环境解说、环境教育规划或科技馆、自然博物馆、环境教育馆等相关展馆布展规划设计的经验和业绩。
4.项目经理、小班子成员具有相关的资质证书。
5.应为国内同行业知名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 20 万元(含)以上;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必须为现场报名,不接受异地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1月6日—2011年1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包头市神华公寓B座1单元2楼
2、招标文件发售
2011年1月17日—2011年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止。
地点:包头市神华公寓B座1单元2楼
售价:每本标书人民币500元整(可电汇到包头市明旺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帐号及开户行地址见后),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对每个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放招标文件。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需携带下列资料到包头市明旺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原件备查(原件审查后返还)):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单位资质证书;
4.项目经理、项目组成员的资质证书。
5.环境教育基地环境解说、环境教育规划或科技馆、自然博物馆、环境教育馆等相关展馆布展规划设计的经验和业绩。
八、投标保证金:
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20000元整。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三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交付方式:银行缴款回单或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包头市明旺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银河支行
银行账号:150*****678********4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1年1月28日上午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包头市环保局五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1年1月28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址:包头市环保局五楼会议室,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45号(西贝莜面村北)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环保局
联系人:冯主任
电 话:0472-******* 150*****765
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45号(西贝莜面村北)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明旺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地址:包头市神华公寓B座1单元2楼
联系人:杨婷婷
电 话:0472-*******
201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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