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气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沼气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项目类别:货物类—机电设备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沼气发电机组询价通知书
SZCJ2010-WJ-X-023-A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市农业环境监测站之委托,对其拟采购的下列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
名称功率数量备注
沼气发电机组100KW1台具体技术参数见下
二、质量、技术参数要求:
1、燃气发动机主要性能参数:
发动机缸数:6
额定功率(kw):110kw
燃料类型:沼气
冷却方式:闭式水冷
启动方式:电启动
2、交流发电机主要性能参数:
额定电压:400/230v
接线方式:三相四线
电压稳压率:±1.0%
电压调节方式:AVR(自动调节)
3、发电机组参数:
额定功率:100kw
额定频率:50hz
4、须安装余热回收利用装置
5、满足以上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6、所有报价的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7、质量保证: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
8、供方须为采购单位免费指导安装到位,确保所有产品正常运行并免费培训采购单位相关人员操作。
三、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响应报价表格式
响应报价表
编号: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__________
响应内容:
品名所投品牌、规格、型号参数(注明是否有偏离)数量/单位单价小计交货期免费质保期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3、询价响应单位需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时间提供产品并安装调试完毕,并注明最快的交货时间。
4、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注明产品免费质保期,并标明免费保修期后的具体维修维护事宜。)
5、提供询价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用于执行《吴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注:以上资料如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标。
四、递交响应询价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为:2011年1月11日11:00前送到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或者2011年1月11日13:00-13:30在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现场接受响应文件。询价响应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标编号,如分采购单元的注明采购单元序号,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必须是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出示证明文件)。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11年1月11日13:30在吴江市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五、成交原则
在不高于采购预算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投标总价包括全部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各种税费(如进口关税、进口部件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用、现场装卸、吊装、保管、到场验收(甲方不负责货品保管、移交)、与设备安装相关所有土建配套工作及土建修复、协调工作、劳保、保险、专利技术及质保、安装(自备所有安装工具)、安装后现场保管、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工程整体验收、工程整体验收后设备及设备资料移交给建设方、移交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一切费用。
2、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成交单位须提供询价响应文件资质材料的原件资料以备同复印件资料核对。
3、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4、供方须按成交金额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6、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货物的标准、本次所采购设备的规格、技术条件及成交单位承诺的其它指标。
8、验收期限: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
9、质量保证: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免费质保期为1年,成交单位接到采购单位的报修电话后,应在4小时内作出响应,在24小时内派遣有经验的维修人员到现场提供维修服务。
10、付款方式:产品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在供方向采购方提供如下A、B、C单据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货款;余款在产品正常使用满一年后的一个月内,采购方一次性支付给供方。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协商后解决。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正式的发票。
C、由甲乙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吴江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11、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2、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面材料为准。
13、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进口设备。
14、本采购信息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www.zfcg.suzhou.gov.cn)和城市商报同时刊登,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七、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联系人:庄天扬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褚培春 联系电话:****-********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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