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营养配餐中心蔬菜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营养配餐中心蔬菜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营养配餐中心蔬菜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及安排如下:
1、项目介绍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营养配餐中心蔬菜采购项目,包括采购蔬菜、水果、速冻食品等180种,具体明细详见附表,表中价格包括蔬菜运输、配送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截止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报名时间
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含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24日16:00前止。
4、报名地点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后勤保卫部。
5、开标时间:2019年6月26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不参加者视为弃权。
6、开标地点:甘肃省妇幼保健院门诊8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
7、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投标时必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含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报价清单、纳税记录、缴纳社保记录、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无违法记录声明、信用记录。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投标方案及报价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用U盘拷贝,投标资料必须密封。
8、投标报价及招标控制价
(1)报价为固定总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蔬菜运输、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的费用,为货到现场的到货价。
(2)投标人应根据原材料采购明细表中的价格提供货品给甲方,在相同品牌、品名、规格和质量的情况下享受市场最低优惠价格。
(3)因蔬菜水果市场季节性价格波动较大,每季(月)度价格的确定以招标在超市及蔬菜批发零售市场调研的价格为基准,原则上投标方供应甲方的蔬菜价格必须低于超市零售价的12%或蔬菜市场零售价的10%。
(4)甲方审计部门将定期进行市场调研,对合同价格进行监控,经认定价格高于招标文件约定的,超额部分按照200%收取违约金,并从当月款项中扣除。
9、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议法,推选中标候选人。
10、付款方式
按需求供货,每月根据供货量进行相应支付。
1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悦
联系电话:****-*******;138*****811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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