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学校建设PPP项目(项目编号:ZZHW2019-ZG-G001)资格预审公告

章贡区学校建设PPP项目(项目编号:ZZHW2019-ZG-G001)资格预审公告



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组织和实施。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章贡区教育体育局委托,对章贡区学校建设PPP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单位。现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具有本项目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特将本项目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章贡区学校建设PPP项目(项目编号:ZZHW2019-ZG-G001)

2. 项目实施机构:赣州市章贡区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教体局”)

3.项目授权主体:赣州市章贡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 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5.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包括7个子项目:赣二中文峰路校区新建工程项目、白云小学文峰路校区新建工程项目、赣州市特殊教育学校迁建工程项目、赣州市红旗大道第二小学栎木坑校区新建工程项目、赣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迁建工程项目、水东七里小学迁建项目、章贡区学校PPP建设设备配套项目。

6. 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2.49亿元人民币,最终以经章贡区政府工程决算审计部门认定的竣工决算值为准。项目资本金比例按照20%考虑,约为2.5亿元,赣州市章贡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选社会资本按照约定股权比例(10%:90%)分别自筹项目资本金,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

7. 有关项目的具体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项目说明》相关内容。

(二)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进行运作,项目整体合作期为15年(原则上总体建设期不超过2年,各子项目运营期锁定为13年)。本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在正式成交后,应根据中国适用法律法规等规定与政府方授权主体组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等。《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其他政府指定机构。

二、 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各方)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 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16年5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下同)不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www.chinatax.gov.cn)等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4. 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一定的PPP项目经验,要求近三年在中国境内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亿元的PPP项目业绩(指BOT、DBOT、BOO、TOT等PPP模式,不含BT),需同时提供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及PPP项目合同原件,时间和金额以PPP项目合同为准。

5. 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具有中国境内商业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授信证明文件,总额度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6. 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一方)须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被江西省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建设市场。

7. 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一方)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在中国境内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6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及项目合同原件,时间和建设规模以项目合同为准。

8. 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一方)近三年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9. 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一方)为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的要求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及参与本项目投标前的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提供“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无法提供查询结果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活动,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无效。

10.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各方)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应递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有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

11.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2.申请人为联合体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牵头方、施工方分别相应满足上述第1-11项要求;

(3)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权利及义务;

(4)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属于同一联合体的成员的除外。

三、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四、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9年 7 15 日下午14:30至15:00(北京时间)。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始审查时间:2019年 7 15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审查地点: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预审资格。

五、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人名单。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六、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上发布。

七、 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它事宜

1. 未详事宜可咨询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 资格预审合格后购买项目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将另行通知。

3. 如因采购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采购活动时间变动,采购人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 联系人

采购人:赣州市章贡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赣州市章江路16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97- *******

采购代理机构: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2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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