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湖生态园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太子湖生态园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 太子湖生态园建设工程一期工程 | 业主单位 | 仙桃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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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 | 所属地区 | 仙桃市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 | 招标类别 | 工程 |
下载时间 | 2019-06-21 00:00到2019-06-25 23:59 | 开标时间 | 2019-07-11 10:00 |
太子湖生态园建设工程一期工程
招标编号: XTGGZY2019-0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子湖生态园建设工程一期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仙桃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仙桃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子湖生态园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太子湖生态园建设工程一期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137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7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的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报名的时间:2019年6月21日9:00时至2019年6月25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4.2 现场报名地址:仙桃市汉江路59号行政服务中心,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尹锡祥,联系电话:183*****185。
4.3 投标人在现场报名时必须出示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必须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应双面复印)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留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身份证、项目经理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必须送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以上原件备查。
4.4 为便于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到现场报名成功后,须同时在仙桃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CA办理流程》(网址:www.xtggzy.com)。
4.5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6月21日0:00至 2019年6月25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www.xtggzy.com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年7月1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第(2)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识后,递交至湖北省仙桃市汉江路59号行政服务中心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仙桃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林昌盛联 系 人: 尹锡祥
电 话: ****-******* 电 话: 183*****185
2019 年6月20日
标签: 生态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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