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坪山路污水横穿管工程公开招标(国内)

泉州市坪山路污水横穿管工程公开招标(国内)

工 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泉施招[2006]第157号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泉州市水质净化中心委托,对泉州市坪山路污水横穿管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坪山路;
工程概况:总投资约150万元。
资金来源:国债及市、区两级财政筹集;
质 量:合格;
工 期:75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叁级及以上市政工程资质等级。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法人所在地开户行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以下指定账户(可任选);
帐户名称: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①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账号:152*****220*******
②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账号:****************256。
4、投标保证金应于2006 年11月22日17:30时前汇到指定账户,凭证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或投标工程名称并要求银行录入电脑。
三、本次招标工程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电子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施工图纸每套 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获取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时间:2006年10月30日至 2006 年11月3日(不含双休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地点: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街建设大厦二楼)。
五、本工程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位置简图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若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于2006年11月6日17:00时前通过电子邮件(ping*******@126.com)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人,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招标人将答疑纪要内容通过“泉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公布,并在该网同时告知投标人索取书面招标答疑纪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索取上述书面招标答疑等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当网上公布的答疑纪要内容与书面不符,以书面形式为准。
六、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于2006年11月23日8:30时至9:00时止送达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2006年11月23日9:00时;
开标地点: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街建设大厦二楼)
八、有关本项目招标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泉州市水质净化中心
联系人: 陈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郭 联系电话:0595-2*******
2006年10月26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