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大队台式计算机、打印机招标公告
交通警察大队台式计算机、打印机招标公告
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台式计算机、打印机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NHZFCG—X*******)
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就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计算机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有生产、销售能力以及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计算机(具体技术参数见用户需求)
采购项目 | 数量 |
台式计算机 | 35 |
激光打印机 | 15 |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询价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7.gif" border="0">***************.doc" target="_blank">X*******公安局计算机项目询价采购.doc
四、本项目预算金额:225500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参加投标的单位注册资金必须在50万元及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参加投标的计算机和打印机必须在宁波大市内有原厂商的维修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11年1月11日11:30时前将“投标报名函”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本中心(传真号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 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贰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 2011年1月11日11:30 前,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4、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1月13日09:30。
九、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开标室三)。
十、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购监字[2009]28号)的有关规定完成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的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陈伟霖 马燕 联系电话:0574-65225007
特此公告。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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