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MPF2015辊盘式磨煤机大修招标
招标公告——MPF2015辊盘式磨煤机大修招标
招标公告
宁夏金昱元资源循环有限公司计划对煤立磨大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宁夏金昱元资源循环有限公司煤立磨大修项目
2)建设地点: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盐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3)项目简介:我公司煤立磨三个磨辊和磨盘衬板已出现磨损情况,在运行过程中磨机振动大,为了确保回转窑系统长周期稳定运行,现需要对煤立磨进行大修,更换磨辊及磨盘衬板。
4)招标内容
MPF2015辊盘式煤磨机招标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备注 |
1 | 磨辊总成 | 1560X530,材质:Ni-hardⅣ | 3套 | |
2 | 磨盘衬板 (磨盘瓦) | 材质:Ni-hardⅣ | 12块 | 含衬板螺栓 |
3 | 磨辊辊套 (含旧辊子修复) | 材质:Ni-hardⅣ | 3套 | |
4 | 安装施工 | 附检修技术要求 |
注:安装更换施工过程中所有施工用具、工程车辆、水、电费均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不予提供。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5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6月18日至6月27日前每个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递交报名材料至5********@qq.com邮箱,经审查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
2)报名人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若投标人不是货物制造商,须持有制造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委托书;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近3年完成的类似规格设备供货业绩
注:所提供的证件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时间内有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 斌电 话:132*****171
附件:
技术要求
1总要求:
1.1磨煤机检修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技术规范标准执行。本技术规范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投标人应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提供的设备部件的制造过程须是高技术的,加工准确并有良好工艺和精度、合适的公差配合。
1.3所有的材料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应是新的、优质的,维修工作降至最少。
1.4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必须实施严格质量管理,包括检验、试验;部件或其组件应有良好的通用性、互换性。
1.5记录详细的设备检修过程,提供修前、修后相关数据,重要的设备和部件应进行性能试验并记录其结果。
2检修准备:
2.1 根据运行状况和前次检修的技术记录,明确各部件磨损、损坏程度确定重点检修技术计划和技术措施安排。
2.2 为保证检修时部件及时更换,必须事先准备好备件。
2.3 准备各种检修专用工具、普通工具和量具。
2.4 所有起吊设备、工具按规程进行检查试验。
2.5 施工现场布置施工电源、灯具、照明电源。
2.6 准备齐全的整套检修记录表、卡等。
2.7 清理现场,按照平面布置图安排所需部件、拆卸及主要部件的专修场所。
2.8 清除内部的积煤和杂物。
2.9 办理设备检修工作票。
3目标要求:
3.1修后无异常震动、无异常声音、渗漏现象,启动一次成功。
3.2质量标准满足检修规程要求。
3.3按检修节点完成工程进度目标。
3.4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各质量控制点,投标人应在自检验收合格后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参与质量验收工作,投标人应提供的方便和必须的资料。
3.5检修达到设计标准,通过甲方验收。
3.6设备和工作场地清洁。
4其他
4.1.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检修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员的现场服务计划表。
4.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了解本项目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4.3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检修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执行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4.4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5为完成磨煤机检修项目所进行的;从施工准备、施工材料验收、项目施工、直到项目竣工验收、启动试验全过程中涵盖的所有工作。
4.6所有检修技术资料在竣工验收后应移交招标人。
4.7投标人负责检修区域内的设备、工艺管道、电缆桥架、地面、墙体、栏杆、门窗、钢梁、平台等的卫生保洁清扫,负责对施工产生的工业废料和垃圾进行处理。
4.8投标人负责设备检修后的首次润滑工作。
4.9投标人负责检修中焊接、起重、无损检测等工作。
4.10投标人负责临时电源的电缆准备和铺设(电缆由投标人自备)。
4.11投标人负责配合完成检修中和检修结束后需进行的各种试验和调试。
4.1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其它配合工作。
4.13协助招标人处理应急事件,如组织人员并提供工器具进行工作。
4.14在保修期内负责免费维修,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三天之内到达现场完成维修。
4.15投标人须对工程质量保证期进行承诺。
4.16检修所需全部消耗性材料、设备、工具以及现场施工所涉及到得全部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5 质量保证
5.1磨煤机密封风位置无漏风现象。
5.2磨煤机磨辊轴承运转无异常响声。
5.3磨煤机磨辊起降正常,转动灵活无卡涩现象.。
5.4磨煤机各部无漏粉现象。
5.5磨煤机减速机震动≯0.05mm。
5.6磨煤机运转无异常响声。
5.7磨煤机整体启动一次成功。
5.8磨辊质量标准
5.8.1 轴承应无麻点、裂纹、划伤、压痕、重皮、点蚀和锈蚀等表面缺陷,滚动体表面光亮,在径向整个直径上的圆度、同心度和圆锥度均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5.8.2 油封等密封件唇口应完整无损、满足使用要求。
5.8.3 滚柱轴承内套紧靠轴肩。压圈与轴肩间隙为0.7~1.30mm。
5.8.4 利用塞尺或压铅法测量轴承间隙。
5.8.5 所有○型圈无老化和损坏现象。
5.8.6 透盖与滚柱轴承外套间隙为0~0.40mm,与内套压圈间隙为3 mm。
5.8.7 辊腔室应严密不漏,试验压力为0.2MPa,保压时间30min,合格标准压降在0.1MPa以内,注意试验压力不得超过0.3MPa。
5.8.8 辊胎表面磨损2/3时可翻边180°继续使用.残余厚度为15mm时应全部更换,对应的衬瓦必须更新,辊胎如有裂纹等缺陷时,也应更换。
5.8.9 防磨环。磨损超过2/3时更新,将合格的防磨环装复。
5.8.10 辊架磨损不超过原厚度的1/2。
5.8.11 风环和透盖之间的径向间隙,间隙值为0.40~0.78mm,
5.8.12 防磨板磨损超过原厚度的2/3时应更换。
5.8.13 辊架滚柱槽外观光滑无裂纹。
5.8.14 滚柱无裂纹,无麻点、划伤、压痕、重皮、点蚀和锈蚀等表面缺陷,滚动体表面光亮。
5.8.15 磨辊密封风摆动管超过原厚度的2/3时应更换,密封风短接管内铜套磨损超过原厚度的2/3时应更换。
5.8.16 磨辊组装好后,转动应灵活无卡煞现象。
5.8.17 磨辊的倾斜度为15°,同心度不超过3mm。
5.8.18 磨辊中心距偏差≤3mm。
5.8.19 空气迷宫密封环间隙四周均匀,无任何损坏现象。
5.8.20 喷嘴环和静环处间隙为5mm±1.5mm。
5.9磨盘及衬瓦质量标准
5.9.1 相临两块衬板在R393圆弧面最低点高度差,其值不超过2mm。
5.9.2 衬板底面与磨环托盘结合应严密,最大间隙,不得超过0.10mm。
5.9.3 相邻两块衬瓦之间的间隙,最大不得超过1mm。
5.9.4 衬瓦表面无裂纹、砂眼等铸造缺陷。
6 双方职责
6.1招标人有权修订技术协议。如投标人发现技术协议中的条款违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定时,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告招标人,并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招标人确定投标人提出的建设性修改意见可行,则经双方有关人员讨论后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条款作为本技术协议的补充条款。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必要的图纸或提出技术质量要求。
6.3检修工作票由招标人办理,并派出项目负责人,自始至终监督施工。招标人派出监督,不免除投标人的安全、质量责任。
6.4工程质量的监督按招标人外包工程质量监理的规定执行,招标人提供质量验收人员的组成及联系方法。
6.5在整个施工期间,如发生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停电等影响进度的事情,招标人要及时抢修恢复。
6.6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施工所需电源、水源等施工必备条件(费用投标人承担)。
6.7招标人应提供存储设备、工具的场地,投标人保管。
6.8招标人负责通知投标人开始施工时间。
6.9投标人按招标人提出的技术、工艺、工期要求全面完成。
6.10投标人负责现场照明和脚手架的搭拆,现场垃圾杂物的清理。
6.11投标人要遵守招标人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收竣工要清理现场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6.12投标人安排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施工的技术工作,负责与招标人进行技术沟通,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同时负责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整理。
6.13投标人在招标人处设该项目施工联系人,负责相关联系工作。
6.14投标人应执行本招标书中所列标准、技术要求。当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技术要求执行。
6.15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该工程的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作业指导书;并经招标人审核确认、批准,方可办理开工手续。没有开工手续不得开工。
6.16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现场检修人员名单。
6.17投标人应对施工范围内和相邻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缺陷和潜在缺陷,须及时通知招标人。
6.18投标人不得擅自动用施工项目以外的其他设备,由于投标人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人身伤害等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
6.19施工完后经投标人验收人员自检合格后交招标人验收。验收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参加,共同进行验收。招标人收到投标人已自检合格后的质量验收通知单后,及时组织安排好质检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当场签字认可。
6.20施工过程变更的项目投标人应及时以书面联系单的方式与招标人联系,并得到招标人批准、认可后方能进行。
6.21投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生产条例》以及遵守招标人相关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投标人须派出安全监察人员,始终负责投标人人员的安全管理,并接受招标人相关部门的监督、考核。投标人应承担其职责和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
6.22竣工后按招标人要求进行现场恢复、治理、清除工作,保证现场整洁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6.23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施工质量、工期负全部责任。
6.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延误工期,每延期一天扣除工程款的0.5%,在验收合格后结算时一次扣清。
6.25投标方应选派一名项目经理负责设备安装组织联络工作,并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施工。
6.26如非甲方原因,本合同(含分包)所引起的纠纷(包括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涉及甲方的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赔偿金、差旅费、招待费等)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可以暂停付款。纠纷发生后,乙方及时保证甲方处理纠纷所需费用。
7质量验收
7.1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各质量控制点,投标人应在自检验收合格后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派人员参与质量验收工作,投标人提供必要的方便。投标人应提供必须的资料,以利于甲方验收。
8工期
施工工期:工程施工期限以甲乙双方协商的工期为准(自乙方具备施工条件开始计算)。甲方安排好施工时间及检修项目后,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5个工作日内)内施工人员及机具赶到甲方现场开始投入检修工作,检修周期15天。
9合同主要条款
9.1 承包方式:包工包消耗性材料。
9.2 工程付款方式:预付20%、检修完成试运行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60%、质保20%,质保期满一年后全部付清。
9.3本工程中的一切工器具、消耗性材料、安全防护用品等均由施工方自备。
9.4投标人承担施工准备及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9.5投标人按相关标准、规程及中标人的施工工艺措施、安全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
9.6检修地点由招标人指定,投标方按检修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厂内运输由中标方负责。
9.7本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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