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竞争性磋商][材料设备][交易公告]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公安分局新大楼办公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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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公安分局新大楼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阜新市细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公安分局的委托,对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公安分局新大楼办公用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FXXHCG2019-001)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监控设备、办公电脑、打印机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本次项目为1个合同包,最高限价:57万元。供应商对包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本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及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供应商如有疑问,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记录及不良行为记录。
5、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有营业执照并具有本项目的生产能力或经营范围和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阜新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fuxin.gov.cn),“首页一重要通知”中公布的“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19年6月21至2019年6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到阜新市细河区财政局(401室)领取采购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响应截止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注: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6)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磋商保证金
1、交纳方式:电汇(账户名:阜新市细河区区直机关财务结算中心;银行名称:农行阜新分行营业部;账号:****************9;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2、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1400元。
3、递交磋商保证金时间:2019年7月4日15:00止(北京时间)(此时间为到账时间)
4、退还磋商保证金地点:阜新市细河区财政局401室。
5、退还磋商保证金方式:初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当即退还、初审合格但未成交的将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之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招标保证金按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不计利息。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招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招标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招标时间:2019年7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时出席招标大会。
七、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公安分局
办公地址: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公安分局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阜新市细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工业街38-3号
项目联系人:郎先生
联系电话:****-*******
阜新市细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日期:2019年6月20日
标签: 办公用品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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