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釜招标公告
反应釜招标公告
2019炼厂聚丙烯聚合反应釜035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玉油司招-2019-WZ-机电-(炼专)03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玉门油田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处),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玉门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受玉门油田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处)委托招标。
二. 采购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采购物资所属类别为__23_大类 ,共计_1_项,最高投标限价_34.8___万元(含_13%_增值税)。资金来源:玉门油田分公司成本。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执行标准 | 备注 |
1 | 聚合反应釜 | 台 | 1 | 按照《技术规格书》执行 | |
2 | |||||
3 | |||||
4 | |||||
5 |
2.2 技术标准及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2.3 交货地点:_甘肃玉门市老市区炼油化工总厂聚丙烯车间。
2.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日内。
2.5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玉油司招-2019-WZ-机电-(炼专)035的招标文件
2.6 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
3.3.投标人具备本次招标同类产品的生产能力,具备三类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资质(资质均在有效期内),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标的物不合格情况
3.5.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6制造商注册资金 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300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6月21日时至2019年6月25日时
4.3标书费收取: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玉油司招-2019-WZ-机电-(炼专)035标书费”。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酒泉商贸中心支行
4.4招标文件授予:
潜在投标人电汇标书费后,发送公司资质及转账凭证至ym_zhangt@petrochina.com.cn;邮件主题需注明**公司玉油司招-2019-WZ-机电-(炼专)035项目报名资料;邮件内容需全部包含以下内容并一次性提供:
a.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原件扫描件)
b .法人授权书(授权内容包含购买标书)
c. 《玉门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表》(见表1,需加盖公司行政章,提供扫描件)
d.招标资料费缴款单
e.购买标书信息登记表(见表2,请完整填写,提供word版)
招标机构工作人员会在收到报名邮件的次日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潜在投标人邮箱。如未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致电垂询。联系人:张桐,电话:****-*******。
电话垂询时间:上午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5 时 00分至 18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5报名过程中遇到有意排斥、限制报名的,可向招标人相关部门反映。
受理部门:玉门油田分公司企管法规处。
受理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玉门油田分公司酒泉生产指挥中心1号楼819房间。
受理人及电话:殷先生****-*******、传真****-*******。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12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玉门油田2号楼104房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6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9年7月12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玉门油田2号楼房间。
招标人:玉门油田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处)
联系人:马安路曼;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玉门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玉门油田2#楼327房间邮编:735019
联系人: 张桐
电话:****-*******
电子邮件:ym_zhangt@petrochina.com.cn
投标保证金缴纳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酒泉商贸中心支行
账户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
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表1:
玉门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表
招标项目名称 |
投标单位名称 |
报名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拟办理报名手续时间 |
表2:
购买标书信息登记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 目 | 内 容 | |
开票信息 | 开立发票单位名称 | XXXX有限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 | ||
电话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银行代码(银行行号) : | (12位) | |
来款时间 | ||
来款金额 | 招标资料费:元 投标保证金:元(必填) | |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 ||
联系方式 | 姓名及职务 | |
联系人手机号 | ||
电子邮箱(与招标中心直接联系的邮箱) | ||
发票邮寄信息(收件人、地址、电话) |
表3
玉门油田分公司
聚合釜302设备购置技术规格书
编制单位:玉门油田分公司炼化总厂
编制人员:
单位审核:
设备管理处审核:
2019年6月
一、总则
1.1、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玉门油田分公司炼化总厂聚丙烯车间聚合釜303设备技术规格书购置项目。它提出了对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制作、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
1.2、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格书和相关规范、标准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无条件满足。
1.3、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满足聚合釜的材质、安装尺寸及设备使用要求,并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1.4、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格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出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偏差(无论大小、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差异表”中。
1.5、本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规范、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高要求的规范、标准执行。
1.6、从签定合同之后至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应主动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7、投标方对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1.8、对于进口设备应有原产地证明材料和海关报关单,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投标方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和后果。
1.9、本技术规格书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0、本技术规格书未尽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设备概况
2.1、设备概述
2.1.1、聚合釜的主要作用是将气体丙烯转化成聚丙烯粉料的固定式压力容器。该设备壳程介质丙烯,夹套介质为循环水。
2.1.2、聚合釜是进行聚合反应的一种Ⅱ类反应压力容器,是石油化工领域普遍应用的一种工艺设备。
2.1.3、聚合釜壳体和封头的材质为Q345R,夹套材质为Q245R。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2.2、环境条件
①气温 | ⑥日照 | ||
历年平均气温 | 5℃ | 年平均日照时数 | 3200h |
极端最高气温 | 31.1℃ | ⑦风速 | |
极端最低气温 | -26.7℃ | 年平均风速 | m/s |
最热月平均最高气温 | 19.3℃ | 最大风速为 | 24m/s |
最冷月平均最低气温 | -12.5℃ | 夏季主导风向西频率 | 15.60% |
②气压 | 夏季次主导风向东频率 | 10.20% | |
历年平均气压 | 77.02 KPa | 冬季主导风向西频率 | 21% |
历史最高气压 | 78.92KPa | 冬季次主导风向西频率 | 16.70% |
历史最低气压 | 74.75KPa | 基本风压值 | 0.5KN/㎡ |
③湿度 | ⑧其它气象要素 | ||
年平均相对湿度 | 35% | 历年最大积雪深度 | 300mm |
年最大相对湿度 | 58% | 基本雪压值 | 0.5KN/㎡ |
年最小相对湿度 | 17% | 历年最大冻土深度 | 1.91m |
最热月平均干球温度 | 18.8℃ | 无霜期 | 139天 |
最大湿球温度 | 12.3℃ | 地下水位 | 自然地面35m以下 |
④降水量 | 历年平均沙尘暴天数 | 13天 | |
年平均降水量 | 157.2mm | 历年平均雾日数 | 11.3天 |
年最大降水量 | 315.4 mm | 历年平均冰雹天数 | 11.4天 |
日最大降水量 | 45.3mm | 历年平均雷暴天数 | 10.8天 |
月最大降水量 | 142.13mm | 地震烈度 | 7度 |
⑤蒸发量 | 海拔高度 | 2236.7-2238.5m | |
历年平均蒸发量 | mm | ||
最大年蒸发量 | mm |
三、设备规范
规范、规程和标准
投标方在设计、制造过程中,应遵循本规格书要求以及下面所列的规范和标准,也可采用不低于以下规范和标准的其它国际标准,或提出自己遵循的规范和标准,与招标方协商确定。
聚合釜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严格遵照下列标准(下述标准应以本协议签署日的最新版本为准),当所用标准和本技术条件相矛盾时,应按严者执行。
序号 | 项目 | 标准编号及名称 |
1 | 通用 | 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1-GB150.4-2011《压力容器》 GB151-2014《热交换器》 GB/T1804-2000《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
2 | 设计 | GB150-2011《压力容器》 GB151-2014《热交换器》 |
3 | 材料及验收 | 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9948-2013《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 JB/T4730-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JB/T4747-2002《压力容器用钢焊条订货技术条件》 SH/T3075-2009《石油化工钢制压力容器材料选用规范》 GB713-2014《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
4 | 制造及焊接 |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NB/T47014-2011《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5-2011《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
5 | 无损检测 | JB/T4730-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
6 | 油漆、包装和运输 | GB/T4711-2003《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
遵循以上标准并不能减少为满足特定条件而进行合理的设计、产品质量和材料的责任。
四、技术要求
4.1、设备技术参数表
序号 | 装置简称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容积, m3 | 介质 | 使用压力,MPa | 使用温度,℃ | 备注 | |||
壳程 | 夹套 | 壳程 | 夹套 | 壳程 | 夹套 | ||||||
1 | 聚丙烯 | 聚合釜F302 | Φ2200×8216×30 | 12 | 液相丙烯、聚丙烯粉料 | 循环水、热水 | 3.6 | 0.7 | 90 | 90 |
4.2、技术/选材/制造要求
4.2.1、技术要求
4.2.1.1 聚合釜的制造、检验和验收,应符合经买方确认后的图纸要求和本技术协议。
4.2.1.2 聚合釜在制造过程中卖方对设计的任何变更及材料代用按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4.2.1.3 设备用材质选用,见原设备图纸。
4.2.2、制造要求
4.2.4.1 焊工须持有相应类别的有效焊工合格证。釜体内壁焊缝需修复至与母材齐平。
4.2.4.2 无损检测应由持有相应种类和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无损检测的方法:射线和磁粉等
4.2.4.3 所有受压的焊接接头须为双面全焊透结构。若由于结构原因不能双面焊,则需采用氩弧焊打底单面焊,双面成型的工艺。
4.2.4.4聚合釜要进行液压试验 耐压试验的压力, 釜体:卧试 :5.0MPa
夹套:卧试 :0.75MPa
4.2.4.5 聚合釜要进行气密试验 气密试验压力:4.0MPa
4.2.4.6 聚合釜制造完毕后需进行整体消除应力热处理
4.2.4.7 本协议应接受买方的检验人员对各阶段的试验和制造的检查,制造厂应允许买方检验人员进入聚合釜制造厂的各个部门。卖方应向买方检验人员提供方便。
五、安全要求
5.1 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符合国家工作健康和安全法规 。投标方提供设备因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不当造成在定作方生产现场的一切安全事故(人为因素除外),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六、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6.1、质量保证
6.1.1、一般原则
6.1.1.1、投标方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随投标书提交一份全面质量保证计划,该计划包括质量保证程序、组织方式、生产设备能力和所涉人员的资格证明及影响项目质量的各项活动,如设计、采购、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调试和维护等的控制。投标方具有负责质量保证活动的专职人员。
6.1.1.2、质量保证计划必须明确下列各点:
a、设备出售者货源的检验和控制;
b、所采购的设备或材料的技术文件的控制;
c、材料的控制;
d、特殊工艺控制;
e、现场施工监督;
f、列出质量见证点表和所处在制造时间阶段。
6.1.1.3、重要的见证和控制活动要有招标方的代表参加,且招标方有权参加分析并纠正与招标方要求不一致的活动。
6.1.1.4、设备的设计满足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
6.1.1.5、设备用材采用能满足其使用条件的优质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的选择以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安全耐用的知名品牌为基本原则。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
6.1.1.6、投标方提出施工现场安装注意事项及安装质量保证方法。
6.2、检验与试验
投标方所供设备必须进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以证实材料、工艺及性能满足所采用的标准及本规格书的要求。投标方须严格按照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检验、试验和验收试验的项目、步骤及验收准则,并以书面的形式随投标书提交招标方,以供招标方审阅并提出意见。
6.2.1、工厂检验
6.2.1.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合格证)、材料合格证、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6.2.1.2、招标方有权派遣代表人员到投标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招标方代表有权观察任何项目的检验、试验过程,但招标方的观察并不意味着投标方可解除或减轻自身的责任。招标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
6.2.1.3、工厂检验/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和出厂试验。
6.2.1.4、投标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20天,通知招标方其日程安排。招标方将据此确定对合同设备的哪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并将在10天内通知投标方,然后派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
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招标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投标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6.2.1.5、若招标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关于不派员到投标方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招标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6.2.1.6、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可以拒收,投标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6.2.1.7、各检验、试验阶段完成后,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在验收试验后,投标方和招标方均在验收试验报告上签字。
各阶段检验、试验不能满足标准、规范及性能要求时,投标方自费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6.2.1.8、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设备总价中。
6.2.1.9、投标方出厂前试验主要包括:
聚合釜整体出厂时需进行耐压试验及气密性试验,并提供准确完整的耐压试验报告及气密试验报告;
6.2.2、现场验收
6.2.2.1、招标方对货物运到招标方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保留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
6.2.2.2、招标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招标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6.2.3、性能试验
6.2.3.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规格书的要求。
6.2.3.2、性能试验的时间:设备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进行,具体试验时间和事项由招标方与投标方协商确定。
6.2.3.3、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投标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方承担;在投标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与合同总价之中。
6.2.3.4、性能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相关标准执行)。
6.2.3.5、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等应由投标方提供,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经招标方确认。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人员和技术配合。
6.2.3.6、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方为主编写,投标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七、油漆、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7.1、油漆
7.1.1、涂漆前表面除锈质量达到St3级,零件、焊接件非加工表面涂覆防锈底漆两道,其中毛坯表面处理后马上涂一道,加工后涂一道。
7.1.2、设备面漆在现场安装完毕后喷涂两遍,采用醇酸磁漆,色标由招标方(符合中石油视觉形象手册的要求)提供,漆膜总厚度0.1mm。
7.1.3、 涂覆的油漆要均匀,不允许有针孔、气泡、裂纹、脱落、流挂及漏涂等缺陷,并作到油漆不干不装配,不包装,产品在吊运中应妥善保护油漆表面。
7.2、标志
7.2.1、 设备必须在机箱的显著位置设置持久明晰的标志或铭牌,铭牌材料为不锈钢,标志下列内容
a)设备型号及代号;
b)产品名称的全称;
c)制造厂名全称及商标;
d)额定参数;
e)出厂年月及编号;
f) 安全标志;
g)润滑标志及润滑图表。
7.2.2、包装箱上应以不易洗刷或脱落的涂料作如下标记
a)发货厂名、产品名称、型号;
b)收货单位名称、地址、到站;
c)包装箱外形尺寸(长×宽×高)及毛重;
d)包装箱外面书写“防潮”、“向上”、“小心轻放”等字样;
e)规定叠放层数的标记。
7.2.3、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应予明示
7.2.4、标志和标识应符合GB191的规定,安全标志应符合GB16836的规定。
7.3、包装
7.3.1、产品包装前的检查
a)产品合格证书和技术文件、、备品、备件齐全;
b)产品外观无损伤;
c)产品表面无灰尘。
7.3.2 包装的一般要求
产品应有内包装和外包装,设备的可动部分应锁紧扎牢,包装应有防尘、防雨、防
水、防潮、防震等措施。
7.3.3 包装箱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按照装箱文件及资料清单、装箱清单如数装箱;随同设备出厂的及文件、资料应装人防潮文件袋中,再放入包装箱内。
7.3.4、装置的包装应能满足按GB/T4798.2规定的运输要求。
7.4、运输
7.4.1、投标方应说明招标设备的运输方案,包括车辆型号、数量和运输路线等。
7.4.2、大件部件情况
7.4.2.1、当采用铁路运输时,设备的运输外形尺寸,应考虑该设备拟采用的运输车辆装载面至轨面的高度要求。
7.4.2.2、投标方应根据大件运输的线路及运输方式,对沿途中所经过的涵洞、桥梁等构、建筑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大件运输的方案,确保大件设备运至交货地点。
7.4.3、装置的运输应符合GB4798.2的规定。
7.4.4、产品应适于陆运、空运、水运(海运),运输装卸按包装箱上的标志进行操作。
7.5、储存
7.5.1、包装完好的装置应满足6.3规定的储存运输要求,长期不用的装置应保留原包装,在相对湿度不大于85%的库房内储存,室内无酸、碱、盐,无腐蚀性、爆炸性气体或灰尘,不受雨、雪的侵害。
7.5.2、贮存装置的场所应干燥、清洁、空气流通,并能防止各种有害气体的侵人,严禁与有腐蚀作用的物品存放在同一场所。
7.5.3、包装好的装置应保存在相对湿度不大于85%,周围空气温度为-25℃~+70℃的场所。
八、 供货范围
8.1、一般要求
8.1.1、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8.1.2、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规格书或投标文件中未列出和/或虽有列出但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并不增加价格。
8.1.3、投标人应按 购置技术规范要求提供设备明细表(内含图号、材质、制造标准并含有装箱单及合格证等)以及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8.1.4、提供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8.1.5、投标中应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8.2、供货范围
8.2.1、供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聚合釜F302 | Φ2200×8216×30 | 具 | 1 |
8.2.2、备品备件清单(无)
九、图纸、技术资料
9.1、一般要求
9.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技术资料和图纸的文种为中文。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翻译成中文随同原文一并提交招标方,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
9.1.2、投标方应按照中国石化行业使用的标准及相应的代码、规则对图纸编号。
9.1.3、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9.1.4、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中标后, 投标方应负责编写并出版所供产品的的技术协议, 并经招标方和设计方确认。
9.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9.1.6、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根据给用户的施工、调试、试运、设备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每台设备纸介质文件6套,电子版文件2套;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和图纸共5份,电子版文件2份。其中,电子文档采用OFFICE 2007格式,图纸采用AutoCAD2004格式。图纸由CAD完成,图幅统一采用A3,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和签字。
9.1.7、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招标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投标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投标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投标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招标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设备到货后与所提资料不符所造成的一切返工和损失由投标方负责赔偿。
9.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9.2.1、投标阶段投标方必须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必须包括下列图纸:(投标方应补充和细化所列技术资料以满足工程要求)
a.外型尺寸、设备布置及总重量、运输尺寸和重量及其它。
b.基础图:应注明位置和尺寸等。
9.2.2、配合工程设计的图纸与资料
设备图纸及所含的技术文件;
9.2.3、设备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
供货时必须提供设备的开箱资料,除8.2.1所述图纸外还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部件清单资料、产品各种出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明书或文件、特种设备注册资料、产品的各种成品图,包括设备清册、图例说明等。
9.2.4、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9.2.5、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
1)竣工图纸;
2)调试及试运要求;
3)运行维护注意事项及维护方法;
9.2.6、投标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1)产品合格证
2)产品主要零件使用材料表
3)产品主要材料分布图
4)主要零部件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无损检测报告
5)产品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报告
6)零部件合格证
7)焊接质量检查报告(包括超标焊接接头返修记录);
8)产品焊接试板性能报告;
9)压力试验检验报告
十、质量保证期限和技术服务
10.1、质量保证期限
10.1.1、质量保修期:在用户遵守购置设备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设备自出厂之日起至安装不超过两年,如设备和配套件发生非人为损坏,投标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10.1.2、质量保证期内投标方无偿提供技术服务,处理设备在运行中发生的问题。
10.1.3、质量保证期之后一年内投标方仍无偿提供技术服务,并按成本提供零配件或劳务。
10.2、技术服务
10.2.1、技术服务
投标方应派人指导现场安装及调试,提供技术服务,并为招标方免费培训。
在产品运行期间,提供终身售后服务,并且要求24小时内到达现场。
10.2.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要求
10.2.1、遵守法纪,遵守设备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0.2.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0.2.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0.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